来源丨法律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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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转让”一事,突然被叫停。
2024年12月16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因实施事项和招标公告等问题,招标单位平阴县发改局与中标单位金宇通航协商一致,中止平阴县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招标。
从当初的沸沸扬扬,到现在的低调叫停,真是让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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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了《平阴县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中标公告》,招标信息显示,中标单位为山东金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平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为出让平阴县低空经济30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低空经济的运营和维护,提供飞行执照驾培等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为30年,中标金额为9.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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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中标公告,显示该项目由山东金宇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约9.24亿元中标。
值得注意的是,金宇通用公司在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11月5日)刚刚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旭,注册资本2亿元,目前实缴资本为0,其唯一股东为平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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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媒体报道,平阴县发展和改革局表示“特许经营权”主要指低空经济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并不涉及低空空域等国家公共资源类的服务。
平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表示,出让特许经营权在发展低空经济中的一种探索方式,可以吸引更多的低空经济相关企业入驻平阴县,形成低空经济的产业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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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探索方式合法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
2019年4月20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实践中,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一些地方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违法决策、专断决策、应及时决策而久拖不决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因当地群众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项目无法落地或者匆匆下马。这些问题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有损营商环境,影响改革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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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了一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行政法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程序是《条例》规范的主要内容,集中体现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
一是规范决策草案的形成过程,主要规定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规定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决策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组织风险评估。
二是明确合法性审查为必经程序。规定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明确送请审查需要的材料、时间和合法性审查的内容;要求负责合法性审查的部门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对意见负责,决策承办单位根据意见进行必要调整或者补充。
三是明确集体讨论决定为必经程序。规定决策草案应当经决策机关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在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同时,要求行政首长末位发言,拟作决定与多数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说明理由;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与责任追究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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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当初决定卖天时是否履行了上述程序?
如果履行了,那为什么要叫停?
如果没有,有规定不遵守,那规定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