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不胜任岗位工作暂行处理办法

楼市   2024-10-27 17:31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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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行为,加强对不胜任工作岗位员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及范围:

(一)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界定:违反员工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业务流程、各项管理制度、不服从上级调配、消极怠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造成安全隐患、不良影响以及经济损失等后果的员工。

第三条对不胜任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分三类:调整岗位、退回人力资源部再培训再分配、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章调离岗位

第四条因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不胜任现有岗位进行调离岗位处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职能部室在岗人员

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核实,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对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符合或不适合现有工作岗位要求的员工,首先考虑在职能部室内部(含辅助岗位)调岗,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程序开具员工调动通知单。

如调整岗位后,仍不符合新的工作岗位要求的员工,由所在部门

退回人力资源部再培训处理。

(二)生产一线在岗人员

车间申请,人力资源部核实,对不胜任工作岗位的,须在车间内进行调岗,调岗后由员工本人签署《岗位变动确认单》。如仍不符合或适合新的工作岗位要求,退回人力资源部进行再培训处理。

第五条对以上触犯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者,只允许调岗一次,调岗后仍然不胜任新岗位要求的,退回人力资源部再培训再分配处理。

第三章再培训再分配

第六条再培训再分配员工适合于经过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其岗位的员工。

第七条员工本人须确认《违纪违规不胜任岗位处理意见单》并签字,确认后由员工本人持签字表单到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对《不胜任岗位处理意见单》进行审批。

第八条经审批后,组织对再培训员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

第九条员工再培训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考核,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进行鉴定,并填写《再培训考核鉴定表》,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再分配岗位。

第十条部门凭人力资源部根据鉴定表开具的通知单,进行人员接收或后续手续办理。

第二节再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自员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之日起,按照培训计划实施

再培训管理。再培训员工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十二条再培训内容主要有思想教育、公司各管理制度、技能教育等,同时辅以劳动安排,辅助其他部门完成临时性工作。

第十三条再培训期间管理细则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员工再培训期间出现以下问题,将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一)违纪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

(二)无故旷工5天;

(三)员工再培训考核不合格;

(四)连续12个月内出现第二次再培训。

第三节再培训期间待遇

第十五条再培训期间薪酬按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折合

成天数计算),不享受再培训期间的安全奖和绩效。

第四节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再培训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因工作原因部门提出提前结束再培训的,须由所在部门提出提前结束再培训申请理由,并按程序签字审批后,方可提前返岗。

第十七条员工参加再培训的,当年度不参与年度评先及晋升。

第五章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员工发生以下情况,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公司有关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二)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

(三)再分配后仍然不胜任岗位要求的;

(四)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五)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等情形。

第十九条符合上述解除条件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全面实现新质生产力背景下的企业高质量发展暨国有企业薪酬考核体系强化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与通过定岗、定编、定员打开工资空间并通过人才结构优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高级培训班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实现末等调整和考核淘汰”等的最新要求,结合中央企业在定岗定编、人才培养及薪酬考核方面的最新经验,特组织此培训班。诚挚欢迎各单位积极组织选派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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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过定岗定编工作,结构性优化编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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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有关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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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立关键骨干员工和普通员工之间的互联通道。

(九)构建职务职级发展双通道及能力绩效双维度模型。

(十)构建员工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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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当前中央企业在岗位价值度评价实践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

(七)岗位工资和岗位价值、员工能力挂钩的操作思路。

(八)绩效工资全面量化挂钩业绩和绩效的做法(部门、二级公司、

员工)。

(九)全员绩效考核框架体系、指标体系及PDCA闭环管理流程。

(十)优化和构建高管绩效考核体系。

(十一)优化和构建机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

(十二)优化和构建二级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十三)优化和构建中层正副职绩效考核体系。

(十四)优化和构建员工绩效考核体系。

(十五)员工业绩量化的方式方法及二次分配的操作思路。

主讲专家

拟邀请人保部、国资委、主管部门相关领导、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央企、大型国企等有多年工作实操经验的专家授课,并组织交流与研讨。

参加人员

各级政府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央企、各级国企相关领导及人事部、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薪酬主管、绩效主管、综合行政、工会、组织部、党群工作部、法律事务、董监事会、总经办、投融资运营、战略规划、财务资产、市场经营、企业发展、劳动关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13日-16日(13日全天报到)昆明

2024年11月26日-29日(26日全天报到)厦门

2024年12月19日-22日(19日全天报到)广州

线下培训费用

4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午餐费、茶歇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我会团体会员、理事/委员单位(含高质量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享受优惠政策。
经培训合格后,由我会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我会颁发所有证书且提供官方网站查询(www.capss.org.cn)。根据《职业教育法》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

线上培训费用

A:1500元/人(含培训、电子课件、资料、发票等费用)。

B:3500元/(含证书、培训、电子课件、资料、发票等费用)。培训结束后颁发《高级人力资源经理》《高级企业管理师》、《档案管理师》《高级行政管理师》证书。证书申报材料(电子版):2寸白底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书全国认可通用,网上可查询。
注:2天线上课程,报名汇款后发送课程链接及课件,学员凭账号登录平台进行学习(可回放半年)。组织其他单位或同一单位报名参加6人以上可减免1人培训费用(不含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电   话:13520889564(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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