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多巴胺在媒体【封面新闻】中看见一则新闻报道,标题是:“男子在药店买止疼药被推销处方药服用后猝死,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被罚。”
该新闻报道中提到:湖北咸宁崇阳县一位58岁的男子因腰间盘疼痛到药店买止疼药,药店在没有处方情况下,推荐并销售了一款处方药。男子现场服药后离开,约半个多小时之后猝死。
在新闻报道中核心内容为四点:一是今年58岁的死者,因长期重体力劳动,既往长期有腰椎间盘疾患导致的疼痛症状,近日发病后理疗效果欠佳。二是死者购买并当场服用的三粒药物中含有、制草乌、雪上一枝蒿。三是服药约半小时后被家属发现呼之不应,送医抢救失败被宣布死亡。四是未做尸检。
那么,就这则新闻报道而言,这位58岁患者的真正死因会是什么呢?
首先,其所购买的药物中含有制草乌、雪上一枝蒿等可致人中毒的乌头碱,而乌头碱中毒是会致人出现严重恶性心律失常乃至猝死的严重事件。这是因为乌头碱对心肌的直接作用会导致心肌各部分兴奋、传导和不应期不一致,复极不同步而易形成折返,从而发生严重心律失常。而且除了对心肌有损伤外,乌头碱对中枢神经系统亦有先兴奋后抑制的作用,还能兴奋和麻痹感觉及运动神经末梢。
但是,患者仅服用了三粒,而且从服药到被发现呼之不应仅仅半个小时。三粒的药量是否达到了中毒剂量?因为纯乌头碱口服0.2mg才会导致人体产生中毒症状,而致死剂量在2~4mg。从说明书上看该药可以每日三次,每次三粒服用,这三粒药物中的乌头碱含量是否达到0.2mg?而且从服药到溶解吸收,到影响心血管系统,到死亡,半个小时的时间似乎并不足以完成整个过程。
当然,人口服药物后,药物的吸收速度其实是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主要包括药物本身的性质、药物的剂型、患者的胃肠道状态、年龄、性别、个体差异等。而且药物进入血液循环后,随着血流分布到全身各组织器官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所以,如果新闻报道中的内容没有错误的话,多巴胺个人觉得半个小时的时间是不可能让人从服药到死亡的。
可惜的是,在这款药物中并说明明确的药物含量,也没有注明药代动力学。
其次,患者近期反复出现腰痛,虽然患者既往有腰椎问题,但本次“腰痛”是否为腰椎疾患呢?答案并不是肯定的,因为除了腰椎疾患能够导致“腰痛”之外,还有一种致死性疾病也可能导致患者出现“腰痛”,那就是主动脉夹层。
主动脉夹层是指主动脉内的血液通过撕裂的主动脉内膜进入动脉壁中层形成夹层血肿,并沿着血管长轴方向扩展,形成动脉真假腔的病理改变。主动脉夹层的症状千奇百怪,变幻莫测,主要是有时候一些压迫、刺激症状会误导诊断。那些典型的撕裂样疼痛自然不可能会误诊,但某些时候患者可能并没有典型的疼痛,而是以腰痛、下肢麻木等症状前来就诊,这些在急诊室里也时常能够遇见。
主动脉夹层导致腰痛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夹层血肿压迫腰部神经,导致神经传导异常有关。而且随着夹层血肿的扩展,亦可能损伤腰部的软组织导致疼痛。当然,主动脉夹层本身引起的组织损伤可能引发炎症反应,导致局部充血、水肿、渗出等病理变化,也能引发患者出现腰痛。
从经验上看,腰椎间盘导致的疼痛,表现为持续性的钝痛或痉挛样的剧烈疼痛,通常在站立时加重,平卧位时有所缓解。特别是当椎间盘突出压迫神经根时,可引起下肢的放射性疼痛。疼痛通常从腰部开始,沿大腿后侧、小腿外侧放射至足部,并伴有麻木感。
所以,在急诊室遇见那些自称腰痛的患者,多巴胺都要考虑到有没有主动脉夹层的可能。
再其次,患者死亡后并未行尸检,而尸检是明确死因的根本办法。根据新闻报道介绍,说“参与调查的人员说尸检需要家属支付三四万费用,“家里有压力。我的父母、叔伯姑姑都是农村人,他们也接受不了在遗体上动刀。各种原因下,就直接火化了。”需要强调的是,尸检后明确死因,如果确实是药物引起,那么尸检费用便不会由家属支付。
所以,如果遇见类似这种原因不明、责任不明的事件,应该行尸检,这是维护自我权益、还原事情真相的最要手段。
最后,多巴胺写以上文字的目的只是为了向大家强调一点:腰痛症状不一定就是腰椎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患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中老年男性来说,有时候要考虑主动脉夹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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