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掠影
《悬泉汉简(贰)》整理者对以下两简释文作:
出禀廿石=百一十直钱二千二百,当十二石,啬夫□□八石,鸿嘉四年三月丁酉悬泉置啬夫敞付冥安=里谭赏 Ⅱ90DXT0111①:192(此编号以下简写为①)
入粟廿石,今十二石,鸿嘉四年二月庚寅悬泉啬夫敞受冥安=里□赏 Ⅱ90DXT0113③:4(此编号以下简写为③)
从简文看,其内容紧密相关③简的“二月庚寅”到①简的“三月丁酉”时间仅差8天。两简人名、地名高度重合,都是啬夫敞经手的文书,均涉“冥安安里”,故可对读研究。经过仔细审核图版,③简整理者所释“粟”、①简整理者所释“禀”字恐非,当均是“稾”字。“稾”是谷类的茎秆,可以作为饲料供牲畜食用。①简以及残存字体,③简整理者未释的“□赏”,当是“谭赏”。由此,两简释文可改释作:
出稾廿石=百一十直钱二千二百,当十二石,啬夫□□八石,鸿嘉四年三月丁酉悬泉置啬夫敞付冥安=里谭赏 Ⅱ90DXT0111①:192
入稾廿石,今十二石,……,鸿嘉四年二月庚寅悬泉啬夫敞受冥安=里谭赏 Ⅱ90DXT0113③:4
依据两简记载,在这20石的“稾”中,12石是谭赏的,8石是一个啬夫的(名字不详),数额十分准确。在2月24日(庚寅/③)效谷县的悬泉啬夫敞从冥安县的安里谭赏处“入稾廿石”,在8日之后的3月1日(丁酉/①)啬夫敞又“出稾廿石”给了谭赏,这一来一往的相同数目记载颇令人费解。我们全面阅读悬泉汉简,查找到了与①③两简近似的简还有13枚。
这15枚简全是悬泉置啬夫敞经手的谷茭类财务文书,从出土的区域位置关系看,主要在“Ⅱ”区,比如T0110①、T0111①、T0111②、T0112②、T0113②、T0113③,“Ⅰ”区也有零散分布,如T0110①、T0109S等。综合文书性质以及书写特征,15枚简可复原成“鸿嘉四年悬泉置谷茭出入簿”。这些简并不是成于一人之手,即这批财务文书虽然是悬泉置啬夫敞签署,却是由不同书手誊写的,需要全面仔细比对。结合书风、笔法、用墨、用笔等情况看,可甄别出11个书手,再加上不断变化签署“敞”的书手,“鸿嘉四年悬泉置谷茭出入簿”至少有12人以上参与完成。考虑到这次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及其涉及的广泛事务,加之悬泉置常态下人手不足的情况,效谷县很可能协调了具备书写技能的人员,临时来协助完成任务。
从采购活动看政策之变
根据15枚简牍的内容,可以得知悬泉置在鸿嘉四年(前17年)进行了大规模的饲料采购活动。采购不仅限于本县效谷县,还涉及敦煌、广至、冥安等周边县区。对于外县的供应商,如“敦煌乐世里的束并”和“冥安安里的谭赏”,并未采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直接支付方式。例如,悬泉置在2月24日(庚寅)从谭赏处购入了“稾廿石”,但并未立即付款,而是作为赊账处理,直到8天后(丁酉)才结清欠款。同样,2月15日(辛巳)购入束并的“茭廿八石”也是先赊后付,于11天后(辛卯)偿还了债务。相比之下,效谷本县益里的邓谭则采用了即时结算的方式,所有交易均在“二月辛卯”当日完成,这与外县束并、谭赏的交易方式存在显著差异。
悬泉汉简Ⅱ90DXT0111①:28号简作“悬泉置鸿嘉四年六月以来受它县置谷券”,看来它县的物品是需要另外造册登记的,很可能是外县的缘由,跨区域支付需要延迟一段时间(8—11日)才能完成交易。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悬泉置依赖效谷县供给钱粮,但很多时候效谷县不能稳定支持,故只能优先保障本县的支付,具有一定的本地保护色彩;二是悬泉置在鸿嘉四年二月间进行了大量的采购活动,可能导致现金流不足。
依据Ⅱ90DXT0112③:115、Ⅱ90DXT0113③:8简所记,悬泉置在二月共向仓曹史赏支付2.5万、7.5万、4.5万三笔钱,合计支出14.5万钱。鉴于仓曹负责县廷仓的事务,悬泉置支付的14.5万钱,当是采买粮食。张俊民曾系统考证过悬泉汉简中粮食的价格,认为市价一石粟是140钱,平价是72钱。我们分别以这两种价格进行推算,14.5万钱的购买力约在1035石至2014石之间(暂称作“储备区间的粮食”),这个数值是十分庞大的。
依据刘增贵研究,无论是吏、戍田卒,每日所食都是“六升”。按照此标准进行推算,悬泉置常设的37人一天所耗粮食是2.22石,“储备区间的粮食”可供悬泉置37人吃约466—907天,远超驿站的日常运作实际需要。据《元康五年过长罗侯费用簿》记载,长罗侯常惠使团共有三批使团人员来往悬泉置,分别是12人、72人、70人,合计154人。悬泉置为了招待这个使团,又临时抽调了“亭长奉德、都田佐宣”以及“施刑士三百人”。各项相加,在这个招待周期内,悬泉置合计至少要供应456人的饮食。按每人每天六升计算,则一天所需要粮食约27.4石,那么“储备区间的粮食”可供他们吃约38—73天,也远超其实际所需。
一个合理的怀疑自然就产生了,在汉成帝鸿嘉四年,可能也存在一次或多次大型的使团活动,规模远超长罗侯常惠使团,悬泉置为此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进行了大规模采购物资的活动。由于需要粮草数量巨大,效谷本县都无法保证,不得不到外县进行采买。这样大规模的使团活动,应该是汉廷对西域治理做出调整导致的。
《汉书·西域传》载:“(乌孙)安日为降民所杀,汉立其弟末振将代。”余太山《西域通史》考证,此事发生在“成帝鸿嘉末(前18年或前17年)”,恰好与悬泉置在鸿嘉四年大规模采购物资储备的时间一致。推测可能是在乌孙政局出现重大变局的情况下,汉廷为了乌孙的政局稳定,来回派遣了大量的使团去乌孙进行斡旋,另立新王(昆弥),作为反馈或回报,新立的昆弥末振将大概率也要向汉廷再派遣一些使团。在这些政治活动中,悬泉置承担了大量的接待任务,包括马匹、汉廷来往使团人数、抽调的服务人员等,便产生了支出14.5万钱的记录。
从商贸活动看边地承载
沿途驿站为接待使团,首先需进行财务预算,制定详细的“用度”计划。随后,根据实际需求,确保所有物资准备充足。然而,在鸿嘉四年,出于对乌孙外交所用,悬泉置面临巨大的需求挑战,这也意味着其他接待站点也需要同时储备大量物资。如喂马所需的“茭”,在需求量大、时间紧迫、获取不易、保存困难的多重压力下,沿线驿站如何能够成功采购到大量谷茭,或者如何确保能够按时获得足够的谷茭,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边地可能有一个较大的市场存在,一旦驿站有巨大需求,就可以随时提供供应,填补空缺。悬泉置也会有专门采买人员,熟悉市场价格及货源,一旦有接待任务下达,可以较快完成任务。悬泉汉简记录了多项经济活动,反映了商人在边地的经营活动。围绕悬泉置,形成了一个供需体系,采购人员如佐、御负责采买,本地市场不足时则从外地调入,敦煌集市及长安为重要市场。商人活跃于边地,提供个性化服务,以满足悬泉置等大型官方客户需求。
市场虽然形成且比较稳定,但向政府所辖驿站供货,价格的高低如何决定,无疑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我们把15枚简中的物价进行了统计,茭、稾的价格在101—110钱之间。我们曾梳理过“悬泉置鸡出入簿”,发现鸡价有过高的现象。“鸿嘉四年悬泉置谷茭出入簿”可能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悬泉置为接待乌孙使团,在效谷县采买物资,但因储备不足,需向外县调配、购买,通过市场与商人运作提高价格,方完成准备。边地驿站负担沉重,侯旭东以马匹为例,指出开支压力大。据推算,14.5万钱可支付33位隧长一年工资。效谷县财政难以承担这笔花销,故郡、县、置紧密合作,共同接待,耗费大量资源。使者往来对边地财政造成巨大压力,加重了负担。《汉书·西域传》记载:“敦煌、酒泉小郡及南道八国,给使者往来人马驴橐驼食,皆苦之。空罢耗所过,送迎骄黠绝远之国,非至计也。”说明对于边地疲惫、劳苦情况,汉廷也是知晓的,但没有能力用更好的办法杜绝这些问题。汉廷既要保障西域通道不断,又要防备匈奴破坏,还要征发人员参与维护,很难做到让边地百姓休养生息。由此形成了治理之下的困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丝绸之路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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