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城管圈》曝光郑州女城管发布衣衫不整抖音视频,要求郑州市城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当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公布了调查处理结果。这个通报,破绽百出,漏洞明显,极其不负责任。
其一,通报称“当事人为段某某,视频拍摄地点为管城区”,刻意回避了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以及具体拍摄地点。视频中,拍摄地点为政府部门办公场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当事人为何能长期在此拍摄,是否为该部门公职人员?回避这些,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免受所在单位进一步的党纪政纪处分吗?
其二,通报称“其自述日常喜爱唱歌跳舞拍摄视频,喜欢穿着各类制服,故其本人自行购买视频中所穿城管制服拍摄视频并上传至网络,以博取流量”。请问郑州市城管局,该女子“喜欢穿着各类制服”,为何抖音中只穿了城管制服?该女子为何还非常专业地购买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证,正确购买了郑州市管城区城管所属号段的胸牌号(精确到所在区)?既然对城管着装如此专业,为何自购制服却不买女款,而买了明显与自身尺寸不符的大码男装,并且长袖短袖各买了一套?
郑州当地玩“制服诱惑”,都是玩得这么逼真吗?
郑州市城管局的领导们,写这些回复时你们自己信吗?
其三,该女子佩戴的胸牌号码为41018717,此胸号对应的真实城管是谁,通报中闭口不谈。我已查到胸号41018719的城管执法人员为管城区城管局紫荆山南路中队的汤宁,41018717应该也是该区真实存在的胸号。该女子自购城管制服为何会精准购买属地城管胸号?
依据以上种种疑问,我有理由怀疑,实际拥有该胸号的城管执法人员与该女子有某种关联,或为亲属朋友关系,或为同事关系,或者同址办公,该名城管即便不是出借制服,也有保管不善的责任,应予以处分。
作为此事件的最初曝光者,我没有收到郑州市城管局的任何回复,而是在其公众号看到了通报。舆情处理采用隔空喊话的方式,高举轻放,批评教育了事,郑州与东莞城管部门的做法如出一辙(通报与东莞市城管局常平分局的《情况通报》文字高度相仿,甚至可称为“抄袭”,可见郑州城管工作作风!)。
请郑州市城管局珍惜你们多年来在全国城管系统树立的良好形象,莫把网民当傻瓜,认真回应上述三点质疑。
这事,非要举报到当地纪委吗?请郑州当地知情者与我联系,必要时我将向当地纪委举报。
《城管圈》已经连续曝光一个月,因为排队等着被曝光的城管太多,是否继续,简单做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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