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夹在中间的人

旅行   文化   2024-08-07 18:07   新西兰  

作者:Tony

为了记录自己思考是否应该移居澳洲,上篇我谈到了《新西兰的原住民问题》。比较意外,我发现其实挺多人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多达40条留言(有几条被平台删除了,我也不知道为啥)。有些对我的忧虑表示支持,也有的完全反对。
社会问题的公共讨论其实挺有意思。因为每个人其实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我也一样,而将想法抛出来其实就是发现自己局限性的好方式。因为自媒体自然会让你遇到与自己看问题方式不同
需要强调,我对新西兰原住民问题的忧虑并不是说现在,而是谈得未来发展的趋势,这个时间跨度可能是20年,30年以后。另外,我们要避免标签化看待这个问题,无论哪个种族的人,其实三观都是多元的。
上周我陪大女儿去悉尼参加了一个考试,等女儿考试的间歇,我和荞爸在附近咖啡馆聊了会天。因为澳洲和新西兰都有原住民,所以我和他聊了一些最近查到的有趣的事情。

谁投了反对票?
《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英语: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缩写UNDRIP)是由联合国大会于2007年9月13日通过的一项关于原住民族权利问题的决议。宣言的目标是让各国政府能与原住民族共同处理关于开发, 多元文化, 和地方分权的问题。

在那一年的投票中,143赞成,4票反对,11票弃权,34票缺席。我让荞爸猜一下联合国五常分别是什么态度。荞爸猜中国,法国应该赞成,俄罗斯弃权,他都猜对了。但英美的态度他不是太拿得准。

其实英国投赞成,美国投反对。

那另外3个反对的国家是哪些呢?那就是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也就是我们常讲的五眼联盟,除了英国,其他四个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投反对的四个国家。

每个国家投票的态度很微妙。我想,英国在二战后鼓励各殖民地都陆续独立,所以就支持了事,反正自己没有原住民问题了。但美加澳新不一样,因为他们真有原住民啊。

当然,因为这只是一个国际宣言,所以也有很多国家的态度其实是态度赞成,实际不执行。“宣言”、“公约”和“条约”这些术语在国际舞台上经常使用,但它们的实际含义是不同的。

宣言(Declarations)通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它们表明了具有某些愿望的国家的承诺。宣言通常源自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尽管宣言不承担正式的 法律义务,但它们最终可能会出于习惯对各国具有约束力。当足够多的国家通过使用某项法律而将其视为法律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例如,1948 年的《联合国人权宣言》。

公约(Conventions)就不一样了,它是国家之间根据国际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当公约得到足够多的国家批准时,公约即生效,对签署和批准公约的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公约也被称为“协议(Agreements)”或“条约(Treaties)”。当政府批准公约或条约时,公约或条约便成为该国国内法律框架的一部分。例如,新西兰于 1985 年批准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国际公约》。


不签字国家的理由

我没有去查其他美澳加三国当时反对的理由,但我查了一下新西兰签字的情况。前工党总理阿登是毛利分治的极力推动者,但和很多人的想象不同的是,2007年在联合国反对《土著宣言》的也是工党政府,只是那时的总理是海伦克拉克。

当时新西兰工党政府反对的主要理由是,宣言中的四项条款“与新西兰的宪法和法律安排以及条约解决政策根本不相容”。  具体来说是:

(一)第 26 条,关于土地、领土和资源; 

(二)第 28 条关于补救权利的规定;以及 

(三)第 19 条和第 32 条关于获得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的规定。

当时的新西兰毛利事务部长帕雷库拉·霍罗米亚 (Parekura Horomia) 表示,这些条款“似乎要求政府承认土著可以申请其他 公民(包括土著和非土著公民)现在合法拥有的土地权利。这忽视了现实情况,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另外部长还担忧,如果完全执行《土著宣言》,会将赋予土著人民对议会决策的否决权,而其他非土著国民并没有这样的特权。换句话说,当时的工党政府认为,《土著宣言》如果执行,将赋予毛利人优于其他公民的特殊权利。这违反新西兰宪法体系,也违背了《怀唐伊条约》。海伦·克拉克领导的工党政府拒绝《土著宣言》的决定在当时引起了很大争议。

我猜,其他三国投票反对的理由大差不差应该和这几条有关。

新西兰考虑过宣言一旦得到执行,部分内容会和现行新西兰法律体系有重大冲突。换句话说,反对的原因恰恰是因为新西兰真打算认真对待这个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土著宣言》


新西兰改变立场的原因

但三年后,2010 年的约翰·基领导的国家党政府推翻了这一决定,并支持该宣言。那是国家党政府认为这个法律冲突不存在了吗?恰恰相反,国家党态度其实更加不可能支持实施《土著宣言》。事实上,去年上台的国家党领导的政府已明确表示,该宣言不具有对新西兰具有任何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联合国的宣言并不对各个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很多国家只说不做,签字了并没有任何落实的行为。既然这么多国家都这么“灵活处理”,那么新西兰也就没有必要继续被其他国家和个人当成道德靶子。何况澳大利亚2009年,加拿大2010年也签了,所以新西兰跟着随大流也很合理。

另外,当时的新西兰总理约翰·基认为,签署一个不具有约束力的宣言还是有助于建立毛利人和政府之间的更好关系。而当时的毛利党还是国家党的盟友,所以也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说实话,许多国家签署了该宣言并表示支持,但并未在国内做出任何实质性改变。虽然《土著宣言》对各国施加了压力,要求其做出改变,但这种要求并不是基于法律义务,而是出于道德理由。该宣言的非约束性意味着许多国家认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象征性的。


谁在认真保护土著利益?

当初投反对票的四个国家,今天是全世界公认的原住民利益保护做得最好的国家。这其实是挺有意思的社会现象。有的国家是多说少做甚至只说不做,有些国家是多说多做。

里面原住民人口占比最高的新西兰绝对是做得多的,乃至于今天新西兰成为了这个领域的全球领导者。新西兰原住民毛利人说起来算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土著可以说今天的毛利人不但享有这个国家每个公民拥有的权利,甚至很多时候还得到了特别的对待。

今天的新西兰,政府在不遗余力地推广毛利文化。政府网站,大学等机构都在逐渐增加毛利语标识;大到交通路牌,小到公共厕所,都在增加毛利语,虽然真正能流利讲毛利语的毛利人都没有那么多。对毛利文化的自豪感在毛利年轻一代中迅速增强。毛利战舞更是成为新西兰体育精神的代表,在全世界的社交平台广泛传播,不仅仅是毛利人会喜欢这些表达方式,作为多元文化的新西兰,欧裔和其他移民年轻一代也热爱这些。

作为道德理由,新西兰在落实《土著宣言》;基于法律义务,新西兰并没有做好全面依据《土著宣言》去修订本国法律体系的准备。事实上,全世界签署了赞成的一百多个国家,也没有几个真会从法律上全面履行《土著宣言》,但有少数例外,比如签署了赞同的南非。


悬而未决的问题

这里有个不可调和的冲突。那就是当初新西兰签订《土著宣言》的本意是,这个条约并不具有约束力,新西兰虽不至于和某些国家一样说而不做,但新西兰可以有选择的做。换句话说,新西兰并不认为自己真会将《土著宣言》的所有内容并入自己的法律体系,就像世界绝大多数签署宣言的国家一样。但这并不影响现在的新西兰左翼势力和毛利特权鼓吹者用《土著宣言》作为道德武器来进攻对手。

新西兰当然不可能像有些政治家提出的一样退出宣言,因为那样将会让新西兰成为全世界唯一的道德靶子。不管你在某个事情上做得有多好,如果你说了不政治正确的事情,你也会被批得体无完肤。个人如此,国家也是如此。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么当初担忧的事情就成为了今天摆在桌上的问题。毛利人是不是可以根据第26条,申请对目前属于其他人合法持有财产的权利?比如你移民来新西兰,买了个房子,如果这块土地今天被毛利部落申请要回,法律该怎么处理?如果毛利部落要求海滩归属他们,法律是否该支持?根据19和31条,比如,毛利部落可以对所在coucil的公共议题一票否决,除非给予他们额外补偿,这样的要求是否支持?

其实毛利极端分子很清楚《土著宣言》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他们提出了对《怀唐伊条约》的异议。条约是具有法律约束的,过去我们说这个条约让欧洲人与毛利人在一个框架下成为同样的人;今天很多毛利政客的要求是毛利人应该享有其他族裔不具有的特别权利。

原住民人口比例低时,你可以通过额外给予福利和社会资源的方式缓解矛盾。但原住民人口达到一定比例(比如30%),国家采取这种额外福利安抚的模式就从经济上变成难以为继。所以,新西兰必然是这这里面第一个直面这个问题的,从时间上来说,可能就在未来30年。

美国原住民占比 2.9%(2021)

澳大利亚原住民占比 3.8%(2021)

加拿大原住民占比 5%(2021)

新西兰原住民占比 16.5%(2021)

美澳加新,四个当初投反对的国家,目前面临这个困境的紧迫程度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原住民人口比例决定了他们的政治影响力。


土著宣言的场景预设

最后我想说一下,《土著宣言》其实针对的场景是有预设的。它的假设有这么几点:

1. 太久以前的殖民历史不算。人类过去几千年的历史,其实就是殖民史。每个今天在地球上有过一定影响力(包括区域影响力)的文化,其实都有过对周边其他民族的殖民。我们今天很多时候都回避这些事,而焦点仅仅是过去几百年欧洲人的殖民史。

2. 同一文化(或类似文化)内部的殖民不算。比如毛利人属于波利尼西亚人,他们其实也是分批来到这里。从毛利自己的记载来看,不同时期毛利部落对其他部落的屠杀并占据对方的生活区域其实广泛存在。更加有争议性的是毛利人对属于查哈姆群岛的Moriori的屠杀,这个民族属于美拉尼西亚人,并不属于波利尼西亚人。但今天这个民族已经几乎不存在了,剩下的人早被屠杀他们的毛利人融合(吞并)了。

3. 假定土著一定是社会的少数人口,是弱势群体。南非黑人当然是当地最早的居民,但他们并不是少数人口,而是多数人口;他们曾经是弱势群体,但今天肯定不再是了。那么给予一个多数人口的强势群体特权,那是不是意味着对其他少数人口和新移民的歧视呢?其实这已经是正在发生的事情,南非白人成为难民正迁往世界各地。

原住民是社会少数时,讨论土著特别权利具有道德上天然的制高点。但原住民如果是社会多数时,这个问题的荒诞性就出来了。比如说,英国人是不是应该给英国人特别的法律地位,其他外来移民在英国都只能做二等公民?你别觉得可笑,还真有些国家就是如此的。比如东南亚有些国家给予非马来人区别对待,并不是同样的国民待遇。
当拥有特权意识的弱势民族成为体民族时,那些原住民“优待”政策逐渐会民粹主义化。

夹在中间的人

这个社会矛盾能不能有解决途径?我觉得民主社会具有特殊的韧性和纠错能力,但需要给予足够的时间和各族人民的长期努力。大家其实通过逐渐的博弈,妥协,互相理解,最后过渡,也许最后是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

就我的接触来看,并不是每个毛利人都那么纠结于过去,事实上我开车时听到过不少毛利人为新西兰在过去5-6年社会的分裂而难过;因为也有不少毛利人并不希望纠结于历史,而希望着眼于建设一个人人平等,没有种族隔阂的国家。

但过去这些年,左翼操之过急。特别是阿登总理任内,大力推进毛利人的共同治理,对毛利特权意识的纵容,其实加剧了社会的对立,增加了和谐解决问题的难度。

另外,我觉得新西兰社会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忽略了一个群体,那就是新移民。这个群体并不是被指责的欧洲人,也不是原住民,他们只是因为觉得这是一个人人平等,与世无争的乐土而来到这里。他们既没有历史原罪,也不可能享受原住民特权,却在这场讨论中成为夹在中间的人。这个群体对待这个话题的态度和声音是被遗忘了,他们的利益和诉求也被忽视了。

这个群体包括各太平洋岛国移民,中国,印度,菲律宾,韩国为代表的亚洲移民,还有南非和欧洲大陆其他国家移民等等。他们加起来占了新西兰30%以上的人口。新西兰社会的很多深层矛盾其实是由不断来到这里的移民缓解了,要不老化的欧裔人口和年轻化的毛利裔之间更加不是今天的比例。

新西兰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将来也只能依赖新移民,要不新西兰真的可能会南非化。新移民的进入延缓了原住民人口占比在短时间过快增长,为各民族互相理解,妥善解决这个社会难题争取了时间,同时也起到制衡的作用。

我希望这个国家的几百万各族人民有智慧,有诚意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处理的好,这个国家就是各民族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典范。处理的不好,就会造成年轻人和中产阶级的流失。最容易失去信心的恐怕就是这些夹在中间的新移民了,因为他们可能也是最容易选择离开的人。因为他们本不是这场社会分歧的当事人,但如今却事实上成为站在中间的人。

希望我的顾虑只是多虑。



--END--
校对 | TONY
本文经公号 我的新西兰 原创发表

更多精彩阅读:

我的新西兰
用一生,记录新西兰每个角落。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