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奥的斯电梯公司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该员工2024年9月5日被检查到违反安全规定,未佩戴安全帽、安全鞋操作,根据奥的斯内部规章,公司10月11日给予了书面警告处分。而在11月29日,该员工又被发现作业中未佩戴安全帽、安全鞋,而且存在维保中弄虚作假行为。因此触及了新的公司规章制度,24个月内连续违纪,公司制度明确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老鱼认为奥的斯的这个规章制度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下面就此予以分解一下:
(1)如果员工在2024年9月5日违反安全规定,奥的斯电梯公司是否可以开除员工?
这是不可以的。这个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参考2021年“特斯拉员工未穿安全鞋被开除”一案,最终法院判决特斯拉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员工损失。
(3)短时间内连续两次违法安全规定,或者虚假维保。
上述无论符合任何一条,因为是第二次违反规定,奥的斯电梯公司是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赔偿的。其中“虚假维保”认定是要分公司内部和有关部门认定的。如果有关部门确认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那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仅仅是公司内部认定的,员工不认可的话,不妨自己举报自己到有关部门给自己清白。
本案例,老鱼特别和该名维保工同志强调了如果我们要从事电梯安装、维保、调试等涉及工地作业的电梯工作,那么安全是第一位的。实际上所有的安全措施不是对公司需要的,是对我们自己需要的。一个员工只有对自己负责,才会对公司负责。所以这名维保工同志因为连续两次违法安全规程被奥的斯电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奥的斯公司是在保护该员工的生命安全。老鱼认为如果该奥的斯电梯前员工意识不到安全的重要性,那么不建议这名同志今后再从事电梯维保工作。
最近一年来,有很多电梯企业的员工希望通过曝光方式来解决问题,老鱼对于大多数情况并不提倡这样的行为。因为很多员工还很年轻,路还很长。老鱼自己当年被日立电梯公司梁耀强、蒋逸剑等人职场霸凌,也是在日立电梯总经理、管理本部长白文因受贿被抓捕,而且梁耀强副总裁抄袭我的研修生论文资料内容被某大学公开后,坐实了他们违法才选择曝光。而时间也差不多过去了10年。我有足够的力量和能力应对某些人的威胁甚至恫吓。
回到本案,实际上今天社会的浮躁,让很多员工并不能安心工作,电梯公司员工违法、违规现象也比较普遍。我们员工要维权必须要自身正,如此才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