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强奸学生,高中生索贿同学,即便是偶发个案也应该重点整治

民生   2024-11-14 17:05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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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学校,人们常说那是一片净土。但是,偶尔曝出的校园个案,却让人倒吸一口凉气——这还是教书育人的净土吗?

11月1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3名罪犯被依法执行死刑。这3名罪犯丧尽天良,残害尚未成年的孩子,情节令人发指,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尤其令人震惊的是,其中罪犯郭某某居然是一名民办小学教师。2013年至2019年2月,郭某某利用其任课教师、班主任身份,先后奸淫6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6名被害人初次被强奸时均不满14周岁。郭某某还多次猥亵另外3名未满12周岁女学生。


千百年来,校园都是一片净土,是家长放心托付孩子的安全之地,谁能想到教书育人的老师会泯灭良知、残害未成年女学生?这种极端的案例虽然罕见,但却警示教育主管部门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对学校教师的遴选,对教师行为的监督与规范,都必须格外谨慎严格,绝对不能疏忽大意。

就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名强奸未成年人罪犯死刑的两天之前,河南省信阳市实验 中学曝出了学生会干部索贿受贿的糗事。


11月11日,河南省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的学生向媒体记者透露,学生会干部以查违纪的名义向学生收取贿赂。学生会干部在没收学生手机后,会私下向学生索取贿赂:交300元就可以返还手机,否则就汇报给老师,并上交手机。事件被曝光后,学校通报:经初步调查,情况属实。目前,对涉事的4名学生会干部已清退出学生会,并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进一步处置。


在人们的印象里,索贿受贿都是官场中的事情,是成年人的事情,有谁能想到连学校里的学生娃都学会腐败了?是社会上的歪风邪气蔓延到校园了吗?毋庸讳言,校园不再是人们心中的净土,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影响到教师、影响到学生,已经是一个现实的存在。

一个中学的学生会干部,一个尚未走出校园进入社会的中学生,手中掌握了查处同学纪律的权力,居然学会了公然向同学索贿的胆量,着实让人吓一跳:我们的教育怎么了?

小学教师强奸,中学生索贿,这样的事情虽然见,但已着实令人震惊,不可以例外视之,而当以各地都可能发生的风险加以防范。这两个新闻里的罪犯或学生干部,其行为看似属个人行为,其实他们各自所在的学校都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强奸未成年人的小学民办教师,强奸和猥亵女学生的事情,持续的时间之久、发生的次数之多、侵害的学生数量之多,都足以令世人震惊,学校居然长时间没有发现,这不奇怪吗?学校对学生的保护、对教师行为的约束,显然严重缺失。

而信阳市实验中学的学生会干部,他们本身也是在读的学生,何以就拥有了惩罚同学的权利?学校在赋予他们管理的权限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心智成熟的情况?另外,他们的索贿行为里,有没有学校老师的影响?简简单单地退出学生会、交给警方处理,学校就把自己的责任摘清了吗?这些学生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学校难道没有责任吗?这一切都需要认真地反思、深入地整治。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事业影响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未来。按照“蟑螂定律”,像学生索贿和教师强奸这样的极端事情,即使罕见,也会存在尚未败露的同类现象。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以此为鉴,高度警惕、举一反三、重点整治。在这方面花多大的精力和时间都不为过。毕竟,孩子的未来在你们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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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法治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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