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良贪腐31亿元:官场上这样的巨贪知多少?

民生   2024-10-17 17:04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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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反腐斗争持续向深水区进发,涉案赃款赃物数字是屡攀新高,继呼和浩特的李建平创下30多亿的贪腐纪录之后,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的贪腐案情再次惊爆世人眼球。

近日,《人民法院报》刊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贪腐案件的公告。《公告》显示,李传良涉案资产超31亿元,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14亿零987万元、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李传良曾任黑龙江省鸡西市财政局原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鸡西市原副市长、鹤岗市原副市长,2017年辞去公职,2018年11月15日逃往国外。

李传良从政之时,职位并不算高,最高也就是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但他履职过两个很有实权的岗位——鸡西市财政局长、鸡西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这两个岗位的实权,加上李传良善于勾连、精于算计,很快就经营起一个以权力助经营、以权力助变现的灰色产业链。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在没收其违法所得申请书中显示,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期间以及辞去公职后,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00多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进行营利活动;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000余万元。综合以上金额,李传良涉案超31亿元。


身为国家领导干部,李传良就通过受贿所得、挪用公款等聚集起来的钱财,办起了多家由他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了许多政府立项的工程项目,譬如土地整理等,最后政府买单,国家干部李传良赚得盆满钵满。

黑龙江本是经济欠发达省区,鸡西、鹤岗的地方财政规模也不大。2017年鸡西全市地方财政收入仅46.2亿元,李传良涉案金额就达31亿元,相当于鸡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不难看出,李传良是一个善于敛财与理财的贪官,他的才干没有用在为人民服务上,而是用在了为自家捞钱上。他曾是鸡西市财政局长,却把财政局办成了自家的聚宝盆。


李传良在辞去公职之前,早早就把自己的家人转移到了国外定居,自己在国内做起了裸官。可以看到,他对于自身贪腐必被法律追究的下场是早有预判的。然而,对于这样一个裸官,纪检监察部门却后知后觉,视而不见。2020年7月10日,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对李传良立案调查;9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传良;同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他发布通缉令。而此时,李传良早已逃出国境两年了。


如今,李传良出逃境外将近6年了,案情重新被公众关注,主要是该案件被《人民法院报》上整版的非法所得信息刺激到了。随着我国警方境外追逃经验的不断积累,成功追逃的案例也不断增多,估计逃出国境的李传良,也终有伏法的一天。

当下,我们更应该深刻反思的是:贪官李传良的贪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他不是短时间得手就抽身而去的,而是长时间不间断地实施的,期间还出现了家属被转移到境外,资产向境外转移、个人外逃到境外的情况,人民群众没有举报吗?纪检监察机关为什么迟迟未能立案查处?


李传良案件值得反思,应该深入解剖,深入分析来龙去脉,找出其逃脱监督的原因,拿出有效防范的对策,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坚决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揪出仍然潜伏在政坛里的李传良们,使我们的政治生态更加健康,使我们的吏治更加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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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法治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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