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艳中篇小说|你好,上海

文化   2022-04-29 09:13   美国  

你好,上海

顾艳

 

1、  与表姐姗姗重逢
 
亲爱的,你说你想来上海。想来上海看看从前的弄堂。你来吧,你来吧!不过从前弄堂里那些老人、女人还有快乐的孩子都已各奔东西。你还记得我那缺心少肺的表姐姗姗吧?今天我就要与她重逢了。此刻,我正一步一步走向上海的深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是长长地吸一口气,吐出,再吸,再吐。胸膛里有两只手,穿破我的头颅,举向天空高喊:“你好,上海。”
 
我曾经住在上海弄堂里。我是上海弄堂里的一个小女孩。弄堂里女孩子们的故事,我一直记着。如果没有她们,没有她们演绎的故事,那么上海的弄堂就没有那么灿烂夺目了。弄堂也许不叫弄堂,叫小巷或者别的什么。我这样说,你也许不高兴。你会质疑,难道弄堂里的男孩子,构不成风景?是啊,你也有道理。只是女孩如花,花朵总是比绿叶艳丽。
 
如今上海弄堂,一条条少下去。即使仍住在弄堂里的女孩子,也不再像从前那样会聚在一起跳绳、跳橡皮筋了。她们被越来越沉重的书包,压得喘不过气来。若是寒暑假,她们也不会三五成群地聚在弄堂里。她们的目光老早越过弄堂,投到更远、更广袤的世界。
 
我,定居杭州已经二十多年了。每当来到上海,我总忘不了去童年生活过的弄堂看看。弄堂虽然没有了从前的喧闹,却是历史的见证。这里曾经生活着我的祖父、祖母,一个家族的人。这里有我童年的梦幻和希冀,也有我与表姐姗姗朝夕相处的时光。那时姗姗经常带我到外滩看轮船,到百货公司看花布。她总是让我帮她挑选花布,但往往我选准的,她又不买。好几次我都不想跟她出去,但她一叫,我又去了。
 
天气凉爽了下来。八月下旬的午后,坐在出租车上,已不用开空调了。我与姗姗约好在“美美百货”,宁静的咖啡吧里见面。这里出没的大多是外国使馆的先生小姐,或者是上海的奥菲斯先生小姐。这里的服装首饰,即使在减价期间,价位依旧令人咋舌。
 
这里永远是宁静和优雅的。
 
我到达“美美百货”时,距我们约定的时间尚早,便沿着淮海中路一直往前走。这是我熟悉的街道,虽然留学美国几年,却是一回来就先回到了这里。这里过一个十字路口,左拐弯就是我童年生活过的弄堂了。都说西区长大的女孩子,被充满殖民地气息的异域风情,培育出了优雅的气质,也是有道理的。
 
八月里的天,也像小孩儿的脸。刚刚还晴空万里,忽然一个劈雷就下起雨来。雨,下大时,我正好回到了童年的故居。只是这里的住家,已全部是陌生人。我站在屋檐下躲雨,望着已经苍老斑驳的房子,心里比任何时候都有一种更强烈的感觉,回到上海了。
 
那个我与姗姗曾经住过的屋子,传出叮叮咚咚的钢琴声。那是一个小女孩坐在琴凳上,弹着枯燥的车尔尼599练习曲。她让我把时光倒流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们没有钢琴弹,也没有玩具玩,偶尔有零食吃就高兴极了。那是一个物质匮乏的时代,大米、面粉、猪肉、豆制品、油、糖等等,都要凭票供应。那时候祖父已经去世。我的父母与姗姗的父母,也早已离开上海去了别的城市和农村。我们祖孙三人,相依为命。
 
祖母是旧时代的上海淑女,经过日积月累的思想改造,收敛了很多旧习气。但浸透在骨子里的贵族气,仍然会掩盖不住地流露出来。比如教养、比如雅致、比如文静、比如讲究。尽管那时候再讲究,我们的生活也是清贫的。但接受了祖母的影响,我们懂得生活是重要的。所以一旦父母寄钱来,祖母给我们零花钱后,我们就会去逛马路,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祖母则会在厨房里,烧一块越缩越小的红烩牛肉。她的老脸上,总有着深深的绝望和温情。因为祖父遗留下来的钱,被银行冻结。家里的钢琴、红木家具和金银首饰,统统被“造反派”抄家拿走了。
 
我们弄堂的东口,有一个小酒馆,门面很简陋。玻璃橱窗内,卖酒、白宰鸡、猪头肉、皮蛋、花生米,早上还卖肉包子和刀切馒头。到了夏天也兼卖棒冰和汽水。祖母对汽水不屑一顾,她常说,这哪里比得上她年轻时候喝的可口可乐。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们还从没有喝过可口可乐。
 
弄堂的西口,有一个水果摊。苹果、香蕉、枇杷、桃、李子、西瓜都是按季上市的水果,但买的人并不多。小孩子通常买最便宜的李子。红心李子吃起来酸酸的,也很爽口。有一次姗姗买回来十个红心李子,我一个下午就吃掉了七个,剩下三个给她吃。她从不计较我多吃。她的谦让,让我觉得是应该的。谁让她是我的表姐呢!然而有些东西是不能多吃的,像李子多吃了就让我肚子痛。祖母说桃子起病,李子送命。姗姗便幸灾乐祸地说:“看你还要不要做馋猫了?”
 
姗姗的幸灾乐祸,并无恶意。可是我总想着要报复她一下,心里才痛快。那天邻居王家姆妈,送来两张《英雄儿女》的电影票。王家姆妈,是因为祖母常送给她自己用铁勺子做的蛋饺,才把慰问军属的两张电影票送给了我们。我们当时正在吃午饭,祖母说 她是老眼昏花看不来电影了。祖母催我们快吃饭。祖母要我们姐妹俩,结伴去看电影才放心。她说电影院门口,有票贩子和小流氓。
 
姗姗吃饭很慢,祖母就不断地催。我到天井里逛一圈回来,见她还没吃好,也煞有介事地催她。然后恶作剧地将鸡毛掸子上的鸡毛,拔几根下来插在她的小辫上。由于我催得紧,姗姗来不及吃完碗里的饭,就和我去看电影了。这时离放电影只有七八分钟,我们一路小跑着去电影院。
 
我跑在她后边,看着她小辫上的鸡毛跑起来一颤一颤的,便暗暗地偷着乐。她一点儿不知道我的恶作剧,而我竟然觉得很好玩,直到走出电影院也没有把它摘下来。当然走出电影院时,我已经被《英雄儿女》中王芳唱的“风烟滚滚唱英雄……”感动极了,压根儿没再注意她小辫上的鸡毛。然而,二十多年过去了,只要想起她,她小辫上的鸡毛,就会一颤一颤地在我眼前浮动。我有时想向她忏悔,不想再被这鸡毛折磨自己了。可是如果我真像她这样做了,她准会哈哈大笑,说我酸透了。
 
我就这样站在童年故居的屋檐下,一边听着小女孩叮叮咚咚的钢琴声,一边想着姗姗。雨还在继续下,我正犹豫着是否冒雨前行,小女孩忽然从窗子上探出头来对我说:“阿姨吃糖。”
 
小女孩大约七八岁,她的模样很像小时候的姗姗。圆圆的脸蛋,眼睛很大,睫毛也很长。这是又一代上海弄堂里的女孩子。我接过她的糖,那是一粒瑞士糖。如今的女孩子吃进口糖,已是很平常的事。但在我们那个时代,就十分稀罕。记得有一年快到春节的时候,天气变得很糟糕,雨淅淅沥沥地下得没日没夜,梧桐树全淋透了,变黑了。街上的积水,全是黑色的。店堂里的地,也全都是黑黑的湿脚印子。我在第二食品店糖果柜前,看到有进口糖。进口糖贵极了。进口糖的糖纸也漂亮极了。于是斗胆把祖母叫我到南货店买黑木耳、金针菜的钱,统统买了进口糖。回家自然是挨祖母的骂,不过总算第一次吃到了进口糖。
 
吃完小女孩给我的一粒瑞士糖后,雨渐渐停了。我也就此向已回到琴凳上的小女孩挥挥手,到“美美百货”去。我在“美美百货”宁静的咖啡吧里,等姗姗。姗姗还没有来,她总是慢腾腾的习惯,一辈子也改不掉。我只好自己先坐在临窗的咖啡座位上,要一份“卡普奇诺”。然后,一边喝,一边望着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沉思着,想着姗姗的过去和现在。
 
2、应该承受的苦难
 
姗姗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已经是个初中生了。那时候她长得白白胖胖很丰满,两只日益长大的乳房,由于不用胸罩,跑起步来一颤一颤的,让她羞愧。所以她最讨厌上体育课,讨厌那些男生注视她胸脯的目光。那时候女生都不用胸罩,仿佛胸罩是成熟女人的专利。女生们最尴尬的日子,就是夏天。夏天女生们穿着薄薄的衬衣,风一吹衣服便贴到胸脯上了。这时候女生们都会弯一下腰,尽量不让乳房显现出来。姗姗特别羡慕班里乳房不大的女生,她觉得她们不用像她这样弯着腰、驼着背走路。
 
祖母曾给姗姗买过两个白布胸罩。祖母说你戴上这个,把背挺起来。姗姗心里虽然一万个不愿意,但还是听话地戴了起来。然而到了学校,男女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冲着她的背部,让她感到十分羞涩。她的脸一阵阵地泛着红晕。她想那胸罩,一定被白衬衣映照得清晰无比。她恨不得马上回家脱掉那东西。
 
姗姗后来在初中时期,再没有戴过胸罩;但男生们依然给她取了“白吊带”的绰号。这绰号让姗姗十分自卑。这自卑,几乎将她的精神压垮。有一次她放学回家冲祖母道:“都是你!都是你要我戴那该死的胸罩,现在班里同学背后都叫我‘白吊带’,有的还当面叫。”祖母说:“那你再戴,他们就不敢叫了。你这样懦弱,你怎么比你表妹还不如呢?”
 
祖母说的“表妹”就是我。我只比姗姗小一岁。姗姗读初二,我读初一。初一的我,也到了发育的年龄。只是我比较瘦,用不着戴那东西。但我毫不犹豫地穿上祖母为我们姐妹俩买的皮鞋,姗姗却一直不敢穿。因为,那时候班里没有人穿皮鞋,大家都穿布鞋和球鞋。
 
姗姗被祖母责备后,便不再作声。她回到我们合住的房间,趴在书桌上写字。姗姗喜欢写字,但她的字绝对没我写得好。祖母要给远在异乡的儿女们写信,总是找我代写而不找姗姗。为此,姗姗有一种失落和妒嫉。我知道姗姗总是千方百计,想讨祖母欢心。有一天,她从书店买回来一本《红色娘子军》组曲音乐和完整剧本。音乐是五线谱的音符,包括序曲与正剧。她在收录机里播放的时候,祖母很高兴。第二天她又买回来《红灯记》、《杜鹃山》。《红灯记》里面全是剧照,封面是李玉和高举红灯闪闪亮。
 
那时候我们听得最多的,就是革命样板戏。其中《白毛女》和《红色娘子军》,是芭蕾舞剧。它在一代人的记忆中,化成了优美的旋律与舞姿。我曾经听着乐曲,掂着脚尖,扮着穷人的女儿吴清华和喜儿。然后把客厅当舞台,奋力飞跃,感觉像弧光一样滑过舞台。这时候祖母就会说:“你发神经啊!”
 
姗姗不会像我这样发神经,但她比我更喜欢《红色娘子军》中的吴清华。她说吴清华那一双美丽的眼睛,那一种舞姿与造型,是记录着一种年代的声音;还有她的装束也很特别:灰色军帽压在浓密乌黑的短发上。那双绑腿的布带,打得多么结实。灰色的上衣,手里的长刀,威武的英姿,不爱红装爱武装的战士,在万泉河边把大红枣儿献给解放军。
 
我第一次听姗姗发表这样的高见。“一种年代的声音”这句话,让我觉得很特别。我就是从她这句话开始,对她越来越有好感。于是她喜欢吴清华,我也喜欢上了吴清华。我经过很长时间的寻访,终于在一家商店买到了印有吴清华挥舞长刀,耸立在淡绿色石膏塑像上的浮雕。我把它作为一盏台灯的底座,灯安在上面,在夜晚发出黄色光焰。我就在这盏灯的黄色光焰下,做数学题、写作文、背英语单词,还给住在我们弄堂七号墙门里的一个同班男同学,写了第一封情书。
 
那时候我有事没事,就往七号墙门跑。姗姗就在她的书桌上写字。她写《杜鹃山》里柯湘的唱词:“无产者等闲看惊涛骇浪。洒热血,求解放,生命不息斗志旺,胸臆间浩气昂扬。虽陷魔掌,使命不忘。冲开这刺刀丛,极目远望,似看见密林中银光闪闪红缨枪……
 
姗姗一边写,一边把黑黑的墨水,滴在了淡湖蓝的裙子上。祖母看见了就骂姗姗笨,写不好字还把裙子弄脏了。祖母想到弄堂东口的小酒馆里买黄酒,她煎鱼就让姗姗去买。姗姗刚被祖母骂,心里又想着别的事,便神不守舍地还没有走到小酒馆,就把钱丢了。自然,姗姗又遭到了祖母的一顿骂。这天姗姗觉得倒霉透了。夜晚她又在笔记本上写字,写了很多无法对人言说的愤怒。那愤怒在夜晚变成了燃烧的火焰,撕裂着她。她看见烧毁的花瓣落在地上,发出黑色亮光。她默默地流泪,星星破碎了,火焰积聚着就要冲破堤坝的阻拦。
 
这天我从七号墙门回家时,祖母冲我骂:“你死到哪里去了?买黄酒去。”祖母的话就是命令,我乖乖地去弄堂东口买酒,顺便还买回来三个肉包子。本来是一人一个的,可祖母要惩罚姗姗丢了钱,不给她吃。
 
我偷偷地拿去给姗姗时,看见姗姗在白纸上写下这么一段话:“血的教训一层一层牢记心上。痛定思痛,你要把前因后果细思量。为什么砸开的铁镣又戴上?为什么三起三落,旗竖旗倒,人聚人亡?为什么听不进肺腑言,识不破弥天谎?追根寻源,征途万里长。涓涓细水入长江,乘风破浪向前方,永不迷航。”
 
我不知道这是谁说的话,傻傻地看着,只觉得说得有道理,便问:“谁写的话?”姗姗说:“这是柯湘的唱词,你怎么啥也不懂?”我的脸倏地一下红了。都说姗姗长得比我难看又比我笨,可她实在是比我好学又努力的。
 
王家姆妈的大儿子,从黑龙江兵团回来。我们都叫他王大哥哥。王大哥哥是被病退回上海的。他的病是夜尿症,就是像婴儿一样要尿床的。王大哥哥二十多岁,身材瘦削却不显单薄,国字脸儿,浓眉大眼,穿一身没有领章和帽徽的军便服,那本是兵团里的人才有资格配置的服装。王大哥哥在兵团里拉二胡,回家来自然也不肯放弃老本行。他拉得最拿手的是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那琴声吸引了不少弄堂里的女孩子。只要琴声一响,姗姗的注意力,就会全部集中在王大哥哥身上。所以姗姗的神不守舍,我以为全是因为王大哥哥的缘故。
 
王大哥哥总是黄昏时分,坐在天井里拉胡琴。他拉胡琴时穿着军裤和雪白的衬衫,那样子看上去很潇洒也很亲切。这便有足够的魅力,搅乱女孩子的芳心。姗姗便是其中一个。只不过姗姗比别的女孩子含蓄、内敛。她躲在家里,从玻璃窗纸上抠个洞,窥视拉胡琴的王大哥哥。在她眼里,王大哥哥的一举一动都是美的。每天一到黄昏,姗姗就盼着王大哥哥的出现。如果有一天他不坐在天井里拉胡琴,那么姗姗就像丢了魂一样地没头没脑。
 
姗姗也想让王大哥哥注意她。她常常假装出门,从他身边走过去又走过来。她在家里试穿让她曾经羞涩的胸罩,但她终究还是没有胆量穿出去。于是她每天换衣服,花的、红的、白的、蓝的像蝴蝶一样飞进飞出。只要王大哥哥转一下身,姗姗便以为王大哥哥在注意她。为此,姗姗总期盼着王大哥哥与她四目对视。
 
然而,在王大哥哥身边转来转去的一群女孩中,王大哥哥却喜欢上了四号墙门里的刘蔚琴。刘蔚琴那天坐在王大哥哥身边,两条雪白的大腿露在裙子外边。他们有说有笑,刘蔚琴还拿王大哥哥放在方凳上的茶水喝。而王大哥哥用他拉胡琴的手,捋一捋刘蔚琴的刘海。这细微的动作,正巧被姗姗从窗纸洞里窥视得一清二楚。姗姗一下呆住了,原来王大哥哥喜欢这个臭名远扬的疯丫头。
 
我进房间的时候,看见姗姗坐在窗前发呆。祖母在窗外喊她吃饭,她也不作声。我说姗姗你怎么啦?她却“哇”一声哭起来了。她哭得很伤心。祖母说:“莫名其妙,你哭什么?”
 
几天后,我偷看了姗姗的日记。原来姗姗是真正初恋上了王大哥哥。而我觉得王大哥哥连正眼都没看过姗姗的。我心里想姗姗真傻,干嘛要喜欢一个不喜欢她的人。然而这就是姗姗的初恋。初恋是各式各样的。姗姗就是以这种方式,感受了初恋。
 
这年暑假来临的时候,姗姗初中毕业了。姗姗没有升入高中,这并不是她成绩不好,而是那时候升高中,一个班五十多个学生只四五个名额,而且全部要照顾干部子弟和工人子弟,像姗姗这样的“黑六类”子弟是轮不到的。姗姗有一个哥哥,早些年已经去了云南农村。姗姗完全可以留在上海,或者到她父母的五七干校去。可姗姗固执地要去安徽农村插队。
 
这正是1975年的夏天。这年夏天,祖母为着姗姗的固执己见大病了一场。然而姗姗不顾祖母的病,在学校第一个报名去农村。学校工宣队师傅表扬了她。她扬眉吐气地说:“我坚决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到农村去。农村是广阔的天地,是锻炼我们青年人的好地方。”
 
那天姗姗从学校回家,我对姗姗说:“你能留在上海,干嘛去农村?农村很苦的。”姗姗的回答出乎我意外,她说:“这是我应该承受的苦难。”

3、  疯丫头刘蔚琴之死
 
姗姗过了夏天,就要去安徽农村插队落户了。但她依然每天黄昏从窗户纸的小洞里,窥视王大哥哥。她不明白自己哪一点,比不上疯丫头刘蔚琴?刘蔚琴比姗姗大两岁,十八岁了还在读初二。刘蔚琴一家,是前几年才搬到四号墙门的。她们家,住上了原来的资本家孔先生家的三间房。而孔先生一家文革初期,便被勒令搬到棚户区的青盖瓦房去住了。
 
刘蔚琴的父母都是棉毛针织厂工人,且都是残疾人。父亲是独眼,母亲是哑巴,可生出的两儿两女,却是男孩结实健壮,女孩漂亮苗条。刘蔚琴是家中长女,家里弟妹们的事一半由她说了算。她仿佛天生就有招引男人的本领,许多事情只要她找上男人就容易解决。
 
在她小的时候,她们家常受人欺负。独眼父亲和哑巴母亲,也常被人歧视。她是在被人欺负和歧视的环境中长大的。十三岁那年她发誓要以她的力量,保护这个家庭。于是,她便成了她弟妹的保护人,也成了这个家庭最有力量的对外抗争者。一旦有人骂她父亲独眼龙,或骂她母亲哑巴子,她就拿一把菜刀追出去。这时候她风风火火的形象,让不少男孩害怕。然而平时刘蔚琴尽量要让自己妖娆、风情,并且还要媚态。她懂得只有“媚态”,才能把男人握在手心。
 
刘蔚琴小学转到我们学校的时候,与我是同班同学。升到初中,她与我又在一个班上。她是班上最孤独的女孩。女生大多不理她。理她的男生,又是班里成绩最差的男生。但她毫不在乎,依旧我行我素。不管别人对她品头论足,她照样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很洋气。天生光润细腻的好皮肤,虽然黑了些,但她浑身散发出一种新鲜的水果般芬芳。
 
那时候的女学生,要么是齐耳短发,要么就是紧紧地编织两根发辫。然而刘蔚琴却大胆地披着齐肩长发,额头也不留刘海,只飞出几缕柔软的碎头发,垂挂在眼睫之上。她的睫毛很长,眼睛不大却很媚人。尤其那眼神,有一种勾魂心魄的力量。每天傍晚时分,她吃完晚饭洗好碗,就会在弄堂里走来走去。她明白只有走来走去,才能招蜂引蝶,才能让自己亲手改制的裤子和亲自编织的毛衣,曲线优美地进入别人的视线,尤其是男人的视线。
 
刘蔚琴的裤子又大又长,经她自己改制后,臀部包裹得紧紧的,显得腿很修长。而她编织的毛衣,确切些说是线衣,用的是弹力针型,穿在身上也绷得紧紧的,显现出女性的身材来。刘蔚琴的身材挺拔苗条,个子不高却有女孩子的婀娜多姿的味道。男人们都喜欢多看她几眼,她便感到很自豪。于是,更加想尽花样地打扮自己。比如冬天,她会围上一条方格长巾,像男人那样地围。而夏天她把十个脚趾甲,用玫瑰花汁染成红色。这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上海女孩子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弄堂里的女孩子都不理她,对她嗤之以鼻。但她不在乎,她有的是男朋友。弄堂东口的小酒馆旁,经常聚集着很多小伙子。他们大多出身好,天不怕地不怕,嘴里刁着香烟谈天说地。他们有时会恶作剧地抓一只猫来,残忍地把它活活弄死。刘蔚琴与他们混熟后,也会参与他们的聊天和活动。后来,这些小伙子都很喜欢她。他们争风吃醋地向她献殷勤。而她来者不拒,常常旷课与他们出去游玩,有时索性整夜不归。
 
独眼父亲知道女儿在外边的种种事情后,也从不多问。因为女儿每次整夜不归,第二天就会带回家很多吃的和用的。他与哑巴妻子的工资都不高,一家六口生活十分艰难,而他又爱喝酒,只要女儿有酒拿回来,别的他就不管了。
 
王大哥哥被刘蔚琴迷惑住时,不知道刘蔚琴弄堂东口小酒馆旁有一群小伙子。他喜欢与刘蔚琴聊天,喜欢看她长长的睫毛和微笑起来的模样。他觉得她是上海最美丽的女孩。于是他不顾母亲的反对,硬是喜欢与刘蔚琴在一起。其实,王家姆妈对刘蔚琴了解也不多。她的所有对刘蔚琴的印象,都是从姗姗这里听来的。姗姗喜欢王大哥哥,自然会把刘蔚琴说得坏一些,让王家姆妈一听就紧张儿子的选择。
 
那天黄昏王大哥哥依然像平时一样,坐在天井里拉胡琴。他拉的《二泉印月》,如泣如诉很动听。一曲拉完,又再重新拉一遍,直拉到刘蔚琴的到来。
 
刘蔚琴比平时稍微晚了些才来,她一股慵慵懒懒的样子,仿佛刚从床上起来。其实,她可能刚做完了饭菜,或者洗了几件衣服累着了,就显现出这副慵懒的样子。王家姆妈经常上中班,不大看得到她,偶尔看到就会指桑骂槐。刘蔚琴从不当回事,照样与王大哥哥说说笑笑;而姗姗这天也依然在她窗户纸的小洞里,窥视着他们。
 
姗姗已经不会再为王大哥哥哭泣了,但心里终归还是妒嫉刘蔚琴。她酸酸地窥视着他们。忽然,她看见一个蒙面人闯进墙门来。蒙面人一脚踢翻了王大哥哥,并在王大哥哥脸上猛揍两拳,把刘蔚琴带走了。整个过程一闪而过,让姗姗看得目瞪口呆。等姗姗反应过来,跑出门去想把王大哥哥扶起来时,王大哥哥正眼也没有瞧她一下,就抱起胡琴走进屋去了。姗姗感到一阵失落。姗姗想真是作孽啊,怎么被人打了还忍气吞声?!
 
第二天黄昏,王大哥哥照旧在天井里拉胡琴。与平时不同的是,鼻子上涂了紫药水。姗姗一听到琴声,也照旧到窗户纸的小洞里去窥视他。这似乎成了一种习惯。然而,这习惯终将要随着姗姗的离开上海,而不存在了。姗姗扳着手指,数着她离出发还有最后五天的日子。
 
这天刘蔚琴没来,接下去的几天刘蔚琴都没来。刘蔚琴不来了,姗姗心里就高兴。可在姗姗离开上海的前一天,刘蔚琴又来了。刘蔚琴似乎比原来胖了些,但还是那样有着一种不可一世的妖娆。王大哥哥与刘尉琴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似的,依然与过去一样,说说笑笑。姗姗心里不是个滋味,她想这对狗男女怎么就分不开呢?!
 
王大哥哥挨打的消息,不胫而走。王家姆妈知道后,十分生气,但也无可奈何。她只有与我祖母诉苦,才解心头之恨。她说:“那个狐狸精让我儿子鬼迷心窍,我儿子要害在她手里了。”其实,王家姆妈的担心是多余的,但也在情理之中。后来,王大哥哥知道自己遭遇了小酒馆门口、那帮小伙子的醋意和暗算,但他并没有怪刘蔚琴。他想,这是男人们的竞争。情场如战场,王大哥哥喜欢战场上的感觉。他想总有一天,他要让他们看到,他娶了这个美丽的女孩。
 
姗姗出发的日子到了。祖母虽然不高兴她去安徽农村,但还是为她准备了不少吃的和用的。那天一早,我送姗姗去学校。我们早一天已将大包小包的行李,集体托运了。学校里锣鼓喧天,他们这届去安徽插队的人还真不少。大家开开心心的,仿佛是出门旅游。送行的队伍中,几乎不太看得到父母和祖辈的人。姗姗说他们开过一个会,不让大人送,不想流泪离开上海。
 
我不知道该与姗姗说什么,汽笛拉响的时候,我与姗姗拥抱了一下。姗姗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安徽农村插队吗?我说不知道。她说那是为了不想在王大哥哥的眼皮底下,折磨自己啊!我相信这是姗姗的真心话。但我觉得如果仅仅是为了这个,那就没有必要了。
 
姗姗给我的来信中,还是没有忘记提起王大哥哥与刘蔚琴。我本不想告诉姗姗,刘蔚琴已经死了,但我还是说了。我说那一天我们正在上数学课,刘蔚琴突然昏过去了。与她同桌的同学,看到脚下从她身上流出来一摊血。血,还在不断地从她身上汩汩地流出来。同桌惊慌地尖叫起来:“血、血……
 
数学老师是个还没有结婚的小伙子,他看到这么多血,也惊慌失措起来。全班同学几乎全都惊慌失措。“快送医院。”数学老师终于清醒勇敢地,背起血泊中的刘蔚琴直奔医院。随数学老师一同去医院的,还有正副排长和两个班长。那时候我们的班按部队编制,一个班就是一个排,一个小组就是一个班。
 
刘蔚琴被数学老师,快速送到离学校最近的医院急诊室。但还没有开始抢救,就已经死了。医生说那是血崩。是宫外孕血崩。数学老师和四个班干部,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宫外孕,但他们知道是宫外孕血崩,才让刘蔚琴送了命的。那么让刘蔚琴宫外孕的人是谁呢?
 
4想念上海
 
刘蔚琴的独眼父亲和哑巴母亲,知道女儿死于宫外孕后,并没有要追根寻底捉拿与她女儿睡觉的男人。他们草草地在郊外埋葬了刘蔚琴。班里的同学,也没有为她开追悼会。死去后的刘蔚琴,在一片惊讶声中,依然是个坏女人。女生们聚在一起议论纷纷,把从前诅咒她的妖娆换成了猜测。他们猜测到底是谁让刘蔚琴宫外孕的?
 
大部分女生,也就是住在一条弄堂里的女孩子。她们有的猜测弄堂东口,小酒馆旁的那些不正经男人;有的就猜测王大哥哥。她们把原来对王大哥哥的爱慕,变成了鄙视。当然,王大哥哥能感觉到她们对他的鄙视。所以,自从刘蔚琴去世后,王大哥哥再也没有坐在天井里拉胡琴了。也不拉胡琴了。
 
那些日子,王家姆妈也听到一些流言。王家姆妈对祖母说:“我早就知道这只狐狸精,人际关系复杂,外头有不少男人的,现在弄出人命来了。我儿子是正派人,不会与她做越轨的事。”王家姆妈说完呜呜地哭起来。接着又说:“我老早让他不要与这种女人来往,他偏不听,这小鬼就是固执。”
 
祖母说:“我看着你儿子长大的。他那么老实,不会做那种事。”王家姆妈得到了安慰说:“是啊是啊,他不会做那种事的。过些天,他就要到街道红蕾印铁制罐厂上班去了。”祖母说:“上班就好,病退回来不容易!哪像我们家姗姗,自己抢着要去农村。唉,这丫头看她笨笨的,还真是不听话啊!”
 
很多日子后,姗姗接到我的信知道刘蔚琴死了,有一种对不起她的感觉。她说她曾经是那么地妒嫉她、诅咒她,而她实在也是可怜的。弄堂里的女孩子没一个理她,她完全是被我们强迫性孤独的。我没想到姗姗会这么说。
 
“强迫性孤独”,这话太深刻了。我惊讶姗姗的成熟。也许,农村确实是一个广阔的天地,是锻炼年轻人成熟的地方。那天我读完姗姗给我的回信,对祖母说:“我初中毕业也要到农村去。”祖母听后,凶狠狠地朝我白一眼说:“去吧!去吧!你们都去吧!”
 
我读初三的时候,离开上海回到杭州父母的身边。那时候我的父母已不再“隔离审查”了。他们获得自由的第一天,就把我从祖母家接回来。并且很快把我从上海的学校,转到了杭州的学校读书。他们要与我过团聚的日子,要把与我分开多年的感情,重新培养起来。可是我想念上海。我的心依旧在上海的弄堂里。尽管弄堂里的那些大人和孩子,也许已经很快把我忘记了,但我想念他们。尤其想念死去的刘蔚琴。想念她的时候,还带一份内疚和歉意。因为,我虽然没有诅咒过她,但也从没有理过她。我当年是怕理她后,自己也被人看成坏女孩的。然而,心里确实又被她的张扬、美丽、妖娆而喜欢。
 
回到杭州后,我看过一部《印度支那》的电影。这个美丽凄绝的故事,深深感动着我。那个要冲破一切羁绊寻找爱情的卡蜜儿,很容易让我想起刘蔚琴。是的,爱情总让人越过生命极限,进入一种迷狂。然后是碎裂,死亡。很长一段时间里,刘蔚琴的影子总是在我眼前飘浮不去。凄美、哀伤,像鬼魂般附丽在我的身体上,但我没有把这个感觉告诉姗姗。
 
我以为姗姗一定会比我更自责。
 
后来我发现,我们的通信似乎都在回避谈起刘蔚琴。仿佛刘蔚琴的死,当年我们弄堂里每一个不理她的女孩子都有责任。直到有一次,我与姗姗都因为想念上海,不约而同地回到祖母家里,才又谈起了她。这时候她的父母一家已经搬走,房子也已经归还给了孔先生家。而王大哥哥这时已经与他同一个工厂里的女工结婚了。新房就做在王家姆妈的西厢房里。这时候的姗姗,依然喜欢王大哥哥。她说王大哥哥是她心中永远的白马王子,她日后一定要找像王大哥哥这样的男人。
 
接下来,很多年过去了。姗姗已经从安徽农村考入了上海的大学。考入上海的大学,就等于回到了祖母的身边。与过去不同的是,姗姗的父母与妹妹都从一座深山里的五七干校回来了。姗姗每个星期天,都可回家与他们团聚。但她还嫌不够热闹,非要我坐三个半小时的火车,陪她聊天和回忆往事。她说没有什么能替代小时候一起长大的感情,一起长大的感情是最珍贵的。
 
我们除了聊天、回忆往事,还一起逛街。淮海路上的人很多,已经可以看到很时髦的上海女孩子,在路上慢慢地走。还是春天,这种时髦女孩子已经穿裙子了,一点也不怕冷。她们是特地打扮好了,来淮海路给别人看的。这让我想起当年的刘蔚琴。她就是打扮好了让弄堂里的人看的。所以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走在路上装着不在意的样子,其实目光一直在注意别人,注意别人是否被她们吸引。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与七十年代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不少男人手中拎着四喇叭收录机,那个神气不亚于如今拥有宝马、奔驰牌轿车。哈尔滨食品厂新烘的点心出炉,半条街都是他们店里飘出来的奶油香味。这时候买点心,已经不要粮票了。我和姗姗都喜欢吃椰丝球,这种点心很甜,很香;而第二食品商店糖果柜台的营业员,已经烫着长波浪,指甲上涂着亮晶晶的指甲油,也有涂红色指甲油的。她们的手抓糖果时,与包糖果的玻璃纸一样漂亮。
 
进口糖已经很多了。店里开始标明出产的国家。有日本的、马来西亚的、还有瑞士、法国的。但我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吃糖了,原因是我的烂牙齿越来越多。我倒是与姗姗一样注重打扮起来。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写了个外国店名。淮海路上这样的服装店,开始多起来。它们属于精品屋,价钱贵得吓人。
 
我知道我们都是靠父母生活的学生,根本买不起他们橱窗里的漂亮衣服。但店堂里的女营业员招呼我们说:“试试吧!”于是我们从衣架上取下我们看好的服装和裙子,走进小小的试衣间,脱下自己的衣服。然后在陌生的试衣间的长镜子里,我看见自己被一条白底红花的连衣裙,穿得挺拔而高挑,漂亮极了。
 
那是我吗?
 
我的眼睛很亮,脸上红扑扑的,两条辫子长长的,很有“五四”学生的风情呢!第一次,我看到了那个漂亮的女孩是我。我心里很吃惊。我迟迟不肯脱下这条连衣裙,直到又是一个顾客来试衣,敲着薄薄试衣间的门,我才脱下连衣裙,穿上自己的衣服。出来时女营业员问我:“要吗?”
 
“我要的。可是没有带钱。”我说。
“没关系,我给你留着。你回家拿钱来买吧!”女营业员说。
“好吧!我等一下再来。”
 
我听见自己这样说,吓了一跳。我哪里有什么钱,难道向祖母借?姗姗说:“你别发神经了。一条全棉的连衣裙卖那么贵,买回去保证给祖母骂。”我说:“可是我喜欢,我必须试试向祖母借钱。”姗姗说:“祖母一定不会借你这么多钱的。”我说:“我要试试。”
 
回到祖母家,我对祖母说:“我看中一条连衣裙,要90多元,你借我100元吧!”祖母说:“什么裙子这样贵?”我说:“是进口名牌。”祖母说:“你眼格倒不低,只是你一个学生哪里有钱还我?”我脸红红的,想着祖母一直对我不错,便不作声了。其实那时候的100元是很值钱的。那时候一个大学毕业生才54元,100元就是快到他们两个月的工资了。
 
“好吧!喜欢就买,这脾气像我。”祖母说着慷慨地从她一只红色丝绸布面的皮夹里,掏出1010元给我,厚厚的一叠,让我心里暖暖的。我知道祖母是银行对她的存款解冻了,才有钱的。于是,我高高兴兴拿着祖母给的100元钱,与姗姗回到那家服装店。我交了钱,拿到了我喜欢的裙子。姗姗并不妒嫉我,她总是让着我。
 
我们回到祖母家,天井里晾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在风中飘动。这些衣服全加起来,都没有我这条连衣裙贵。我高兴极了。谁家的收音机,在听上海电台的立体声广播,那个女播音员的声音,是我熟悉的声音。
 
我与姗姗回到小屋,我穿好裙子出来给祖母看,祖母说:“好,很好。像我年轻的时候。”我被祖母赞美得像在做梦。我觉得我真的像在做梦了。
 
第二天一早,我坐在返回杭州的火车上,抱着我喜欢的裙子,忽然又想到了刘蔚琴。我想刘蔚琴爱打扮,爱在男人的胸前长成花朵,在那个年代实在需要勇气。而盛开的花朵,总是要被人采摘的。刘蔚琴是不幸的。但人生的路又长又远,也许好女孩都会为爱而忧伤,都会明亮的眼睛里滴着泪水。姗姗曾经为王大哥哥流泪。而我,将会为谁流泪呢?


5、  姗姗谈恋爱了
 
我考上大学的那年,姗姗已经读大二了。那时候她常来信与我探讨爱情是什么,什么是爱情的话题。她说没有爱情的日子,特别会冒出空落落的心,瞅着空落落的思绪,一声叹息,一缕苦笑。我知道姗姗是那种心里有爱情的女性,她这样的叹息,证明着她已从对王大哥哥多年的单相思中走出来了。我为她高兴,但也害怕她再一次误入歧途。所以那天我在电话上对她说:“你一定要让对方追你,让他真正爱上你!”然而,姗姗的秉性是难以改变的。
 
姗姗在大三的那年春天,眼见着班里许多同学谈上了恋爱,见着他们在校园树荫下相依相拥,便心里着急。她觉得班里的男生中,她看中的没有一个对她产生爱意。他们甚至像当年的王大哥哥一样,从没正眼瞧过她。这让她感到绝望。于是她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在毕业之前谈上恋爱,绝不输给班上谈恋爱的女生。她的这一发誓,使她不在乎对方爱她什么、爱她多少,只要她自己感觉到了爱,有了爱的激情抑或是痴情,她就觉得过瘾。这就给假装爱情,略有图谋的男生有机可乘。我曾劝过她,何苦一定要在学校里谈恋爱找对象呢,这种事情应该随缘,这种事情是可遇不可求的。
 
何家奇和姗姗确定了恋爱关系,是大四的秋天。秋天的枫叶和乌桕,金黄的叶子在风中飘,仿佛蝴蝶飞舞。姗姗要做一只飞舞的蝴蝶,要感觉第一次伸手可触的爱情。这爱情自然是姗姗爱何家奇,远远超过了何家奇爱姗姗。但姗姗并不计较。姗姗甚至很感谢这个历史系大四男生,能在节骨眼上,与她谈上恋爱,使她的誓言得以实现。
 
而我在见过何家奇一面后,凭直觉便知道这个浙江金华农村来的贫苦学生,与姗姗恋爱的目的,就是想留在上海。于是我旁敲侧击地对姗姗说:“有些爱情是虚假的,他们只为了某种利益。”可姗姗冲我说:“真正的爱情是不计较的。”姗姗的话也许没错,但我怕的是姗姗忘我的,为他人付出的爱情,到头来换回的是伤害。
 
姗姗读大三上半学期时,祖母忽然高血压中风去世了。祖母去世前,在医院住了三个月。姗姗每个星期天都去医院侍候祖母,可祖母依然要说她笨,做不好事情。而我偶尔坐火车去医院看一趟祖母,祖母就心疼地让我别累,别来回跑,还从她丝绸布面的皮夹里掏出钱给我说:“拿去吧!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那时候,我常常把祖母给我的钱,买衣服和书。所以无论姗姗多么喜欢买衣服和花布,她的衣服料子远远没有我高档。这使她有时不再让着我,会心里不舒服地露出祖母偏袒我的话。但她从不敢在祖母面前抱怨。在祖母面前,她一贯地表现出大度、不计较。我有时觉得过意不去,就买一些书送给她。我第一次送给她的书是拜伦与雪莱的诗集。拜伦的《雅典的少女》中:“雅典的少女啊,在我们分别前,把我的心,把我的心交还!或者既然它已经和我脱离,留着它吧,把其余的也拿去!请听一句我别前的誓言:‘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这是缠绵悱恻中,姗姗最喜欢的诗句。
 
姗姗读的是中文,不像我读的是医科。医科讲理性、靠实证、用逻辑;而中文在阅读理解之后,还需要想象力和创造力。姗姗的想象力不仅在她写的文章里,还落实在她的行动中。自从她爱上何家奇后,她的想象力就飞了起来。她想她要与他在校园里,浪漫地手挽手散步。她想她要与他坐在树荫下,偎依着喁喁细语。她想她还要与他一起出门旅游,在海滩上奔跑。
 
然而,姗姗想的全部落空。何家奇哪里也不和她去。何家奇只喜欢到祖母家去,去那个姗姗曾经与我的房间里呆着。那时候,我们是两只小床。近些年,姗姗换成了一张大床。那房间,就意味着全部属于她的私人空间了。我每每再回祖母家,就不再与她一个房间,而是住在祖母的房间。祖母去世后,这房间是空着的。因为姗姗的父母与妹妹,都搬去了新居。
 
何家奇不愿意很张扬地、与姗姗公开他们的恋爱关系。姗姗虽然心里不开心,但也迁就了他。她想恋爱毕竟是两个人的事,确实不用敲锣打鼓做宣传。姗姗想何家奇是谨慎的,成熟的。毕竟他们还没有毕业,已经偶而住在一块儿过日子了;让姗姗享受到了爱情的甜蜜。尽管这爱情离姗姗幻想的浪漫,距离很遥远。但务实的爱情生活,也给她带来了莫大的乐趣。姗姗再也不用像从前那样,每做一件家务事,就胆战心惊地怕祖母骂。现在的姗姗就是主人。她快乐地给何家奇洗衣服、洗袜子,给他做饭、做他喜欢吃的菜。她忙碌得像一只小蜜蜂,而何家奇却像少爷一样地躺在床上看书。
 
习惯成自然。每个周末到星期天,他们都这么过。何家奇见姗姗勤劳,索性把一个星期的衣服、袜子全都拿来让姗姗洗。姗姗把这些事情,当作结婚前的操练。她想她对他们的恋爱是认真的,是朝着婚姻的道路迈步的。何家奇乡下的家人来上海,姗姗全部承包了下来。包吃、包住、包玩,还掏钱给他们买营养品;把自己每月从菜金上省下来的钱,全部倒贴了进去。然而,何家奇还嫌姗姗没给他母亲买几件新衣服。姗姗说你当我是摇钱树啊!何家奇说你是毛脚媳妇见公婆!
 
那个周末和星期天,姗姗都在为何家奇的父母忙。黄昏的时候,姗姗陪着何家奇把他们送上火车后,才舒一口气。姗姗有些累,不过她想既然是未来的公婆,对他们好一点也是理所当然。姗姗这天感到莫名的幸福,那是因为何家奇的一句“毛脚媳妇见公婆”,让她陶醉在想象之中。
 
小时候,姗姗就梦想做新娘。她喜欢《灰姑娘》的故事。梦想自己就是灰姑娘变成的漂亮公主,然后在某个夜晚遇上英俊的王子。现在她想何家奇就是她的王子,她想像着将来婚礼上的场景。那时候他们穿着礼服、披着婚纱,他们浪漫地举杯祝酒。
 
大四的春天,是四年大学的最后日子。这个学期,姗姗被分到一家旅游杂志去实习,而何家奇则被分到了图书馆。实习的地方,也很可能就是毕业后被分配工作的地方。所以比较姗姗,何家奇工作得特别勤奋努力。以致于,他们聚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后来,何家奇索性连每个星期天的相聚也取消了。姗姗心里着急,她疑心何家奇有了别的女朋友,但又不敢冒然追问。那天姗姗给我打电话,她说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我说你别太痴情,别人也许只是与你玩玩的。姗姗说你别胡说,他不是那种人。我说好吧,那你就等着他来找你吧!
 
我搁下电话,心里想姗姗肯定等不及何家奇来找她,她就找上门去了。按祖母的说法,就是轻贱了自己。我明白祖母为什么不喜欢姗姗,那完全不是她笨的缘故,而是自卑与轻贱自己。祖母是经过上流社会良好教养的人,若是祖母遇上这样的事,她肯定不会主动去找对方。
 
无论等得怎样不耐烦,都要端庄优雅地等。姗姗自然是做不到的。为了姗姗的做不到,也为了姗姗日后不吃亏,我打电话对姗姗说:“你来杭州玩玩吧!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他不适合你。”
 
“那么谁适合我呢!我横竖是上辈子欠了他的。我不想失去他,你别管闲事。”姗姗说着把电话搁了。我碰了一鼻子灰,心想我其实并不了解她。
 
转眼姗姗与何家奇,即将毕业了。他们都没有被留在实习的单位。姗姗被分配到一家出版社做编辑。何家奇要落实哪里来、哪里去的政策回家乡。但何家奇并不着急。姗姗天天往他的寝室跑,他一股爱理不理的样子,仿佛要留上海的不是他而是姗姗。姗姗说看你没精打睬的,我们先去结婚登记吧!这样你就可以留在上海,运气好还可以分得好一些。你好就是我好。于是,何家奇高高兴兴与姗姗去结婚登记。登记的当天,何家奇又搬回了姗姗的房间。他们睡在一张大床上,姗姗从被子到床毯,全部换了干净的。
 
我的姑母与姑父,并不知道姗姗自作主张与何家奇结婚登记了。这一点姗姗实在比我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女孩子结婚是头等大事,但姗姗把大事平常化了。她是先怀孕,再举办婚礼的。姑母与姑父虽然不赞成这门亲事,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姗姗的婚礼,没有她原先想象的礼服与婚纱。甚至,也没有一套质地好一些的服装。她穿着大红的涤纶衣服,在四桌酒席的亲朋好友间点烟敬酒。我心里酸酸的,才二十几岁,她的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
 
6、  做母亲
 
姗姗的新房,就在祖母这套房子里。我曾经与姗姗住过的那个房间,做了他们的客厅。后来,我若去上海就住旅馆。姗姗问为什么不住她家,我无言以答。记得这一次我去看姗姗时,在弄堂口遇上了王家姆妈。王家姆妈一家,在祖母去世的那一年就搬走了。她是特地来看看即将临产的姗姗。她对我说,她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像姗姗这样一个好媳妇。我惊讶王家姆妈与姗姗的感情,更惊讶姗姗能与王家姆妈常年联系着、来往着。而姗姗与自己的父母、妹妹却是不大来往的,有事也不太商量的。
 
王家姆妈搬走后,入住的那家女主人大家都叫她亭子间嫂嫂。亭子间嫂嫂是个勤劳的女人,喜欢家长里短助人为乐。她给姗姗翻婴儿的棉衣棉裤,也拿出自己家里的破被单,给姗姗准备婴儿尿布。姗姗是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她把亭子间嫂嫂对她点点滴滴的好,都记在日记本里,待有机会就报答。
 
我走进姗姗屋子的时候,姗姗正坐在沙发上一边编织婴儿的毛衣,一边听着拉威尔的音乐。那是一支《西班牙狂想曲》,旋律正从一架老式电唱机里,流到姗姗的心底、胎儿的耳朵里。这架电唱机是祖母留下来的遗物,也是我熟悉的东西。我曾经就坐在祖母的房间里,一遍又一遍地,听拉威尔的灵魂在一九三七年晚雨的空气中,湿漉漉地复活。
 
姗姗穿着宽大的孕妇衫。快要做母亲的她,脸上洋溢着安详。这是极难得的安详,在我的感觉里,姗姗总是劳碌的、烦恼的。我们静静地听着音乐。无言的默坐中,我忽然感到了与姗姗的距离。老实说,姗姗婚后的生活是否幸福,我一点儿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姗姗毕竟是姗姗,她除了在我这里,能够真正畅快地倾诉,便没有别的地方了。
 
我已经记不清,她是怎么打开话闸子的。在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我知道何家奇一些劣根性的东西,是无法改变的。比如他不洗脚就上床睡觉。比如他一个月大概只刷三次牙。比如他吃饭吃得啪啪响。比如他的臭袜子喜欢塞在床垫下。当然比这些更令姗姗气愤的是,他在外边有情妇。
 
姗姗说那个妖婆,外貌倒是很像从前的刘蔚琴。说起刘蔚琴我马上想起,那天我在一家充满着异国情调的小酒吧里,看到了刘蔚琴的妹妹刘小琴。其实那家小酒吧光线很幽暗的,生意倒不错。墙上挂着些壁画,也有雕塑小挂件之类的东西。吧台前,一个扎马尾巴的女孩,坐在钢琴前弹贝多芬的《给爱丽斯》。这是一首洋溢着青春热情的钢琴曲,优雅的抒情像陶醉于爱的赞美。我就在听完《给爱丽斯》后,看见了刘小琴。尽管很多年不见,尽管在幽暗的灯光下,我还是一眼就认出她来了,她也认出了我。
 
刘小琴与我同龄。小时候,刘小琴没有刘蔚琴张扬。她是在姐姐的照顾下长大的。但姐姐的去世,让她很快接替了姐姐的位置。不过她比姐姐要收敛得多,也绝不与弄堂东口小酒馆门口那帮男人鬼混。按她自己的说法,她是幸运的。贫贱的花朵,最能开得饱满而灿烂。
 
我多么想刘蔚琴还活着,能够看见今天多姿多彩的生活,能够用指甲油涂指甲,而不是当年的玫瑰花汁。现在,刘小琴做着这家小酒吧的女老板。她说穷则思变,过去太苦难了。不过苦难的日子,教会了她坚韧与奋斗。我离开小酒吧时,刘小琴给我一张名片。她让我常来她的酒吧做客,也让我代邀旧时的邻居。她说邻居一律优惠打五折。她说话的声音,很亲切很真诚。但有一种让旧时邻居,看到她如今扬眉吐气的感觉。
 
我没有邀姗姗去小酒吧坐坐,也没有告诉姗姗遇见了刘小琴。我什么也没有说,继续听姗姗的倾诉。姗姗说你别看我外表平静,内心却是翻江倒海的。开始知道他有外遇,我整天坐立不安,每晚都掉眼泪。为什么上天要这样惩罚我?为什么爱情这么快就黯淡了?那些日子,姗姗说她在梦中看见烛光一支接一支,灼灼而来。那烛光绵延不尽,像一条河流。她屏住呼吸凝望它们,闪闪跳动的火苗,仿佛从远古而来。她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入心头。有谁是你的烛光?有谁能引导照耀你?丧失温謦情怀之后,片刻之间仿佛已是沧桑无限。于是想哭想笑,想死想活,想上天入地,最后她想一定要做母亲,把孩子生下来。
 
姗姗说着说着,情绪就激动起来。不知不觉,她已泪流满面。她哭诉时坐在沙发上,叉开两条腿,肚子已经很大很大了。我望着她长着几块黄褐斑的脸,没有劝她。我想让她尽兴发泄。她说我真想报复他,找一个小白脸男人回来。她说我真想报复他,一走了之不要这个家了。我见她比从前有决心,便忍不住老毛病又犯。我鼓动她无论如何要出这口贼气,与他离婚。我的话,姗姗迟迟没有回答。半晌,她说这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便吸取上次的教训,不再说什么。
 
这天我离开姗姗的家后,直接回杭州了。这次专程来看她,却是有点苦涩而归。姗姗为什么是这样呢?为什么老是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我为她陷入一种痛苦里。我想姗姗那么爱美,追求爱情和幸福,却又让自己最不讲究自己,偏偏丧失自己所追求的。她本该可以与我一样,戴手镯、挂耳环、穿真丝绸睡衣、抹香水、涂口红、脚蹬长统靴子的。然而她却忘我地陷入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愁之中。
 
回到杭州后,我去医院做毕业实习。我被分配在六病室,癌病房。由于姗姗马上要生孩子,我常会去妇产科看看。然后把看后的记录,写给姗姗。当然顺便也告诉她,我们病室座落在医院花园中央。它是医院里最独立的病室,用来给最重的病人住。那时候大家的概念里,癌症差不多就是等死的意思。病室的房间小而舒适,只是干燥陈旧的绿色墙面,飘浮着一些烟雾。病人大多都躺在床上,或坐在床上,像等待着什么。我一路走过去,总有眼睛看着我。那些眼睛开始让我害怕,渐渐地就不那么害怕了。
 
一个护士悄没声地推着一辆白漆小车,与我擦身而过。然后拐一个弯,通向一段很幽暗的凹廊。凹廊的尽头有一扇门,门楣上亮着一盏老式的玻璃罩灯。护士推着小车进去,门里边就飘出来酸腐之气。一个很苍白很瘦的男人坐在床上,穿着病员的条子衫,样子看上去很吓人。我的心突突地跳了几下,这是我每天都要看到的病人。
 
我把手插进白大衫里,接着往前走。医生办公室在走廊的尽头。我看了几个病房后,明天查房便有了些准备。而下午,我要去医院的教室上课,上尸体解剖课。这是我第二次上尸体解剖课,心里的害怕与紧张,应该比第一次好些。第一次见到供解剖用的尸体,女生们往往会感到害怕与恐惧。有的甚至会晕过去或者呕吐出来。不过,那次我虽害怕,却是冷静的。
 
我发现尸体经过防腐处理,看上去与真人之间的距离,仅一步之遥。你可以想象那个躺在这里的男人,原来有着自己的家和家人。他也许喜欢体育、喜欢旅游。他曾和他的妻儿外出度假,享受天伦之乐。现在他这么神秘地睡着,是否在做一个巨大而美妙的梦呢?
 
那一次,我没有动手解剖。我看着教授用刀切着、割着、挖着,嘴里还说着:“打开胸膛,检查肋骨、肺、心包、静脉、动脉,还有神经”。尸体解剖,是最能长知识的,只是能真正解剖尸体的机会不多。
 
一个多星期后,姗姗在上海妇产科医院生了一个儿子。姑母打电话来时,我能感受到她的高兴。毕竟是母女,即使有点矛盾也是一家人。姑母是心疼姗姗的。姑母说:“姗姗难产生下一个八斤二两重的儿子。”
 

呵!姗姗做母亲了。我也很高兴。这天我第一次为姗姗写下一个短文《做母亲》:“你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你用落地时第一声响亮的哭声,乞求母亲对你的爱。呵!可爱的小精灵,让母亲温柔的手臂熔化你吧,你是属于母亲生命中的生命……”

 
7、平庸的日子
 
姗姗有了孩子后,觉得自己越来越变得婆婆妈妈。那些从前父母嘴里的上海故事,成了她给儿子讲的故事了。红房子西餐馆、西点店、霞飞路上的皮鞋店、夏天的紫雪糕、比利翁舞曲,以及衡山路两边高大的法国梧桐,都让她感到亲切。她喜欢抱着儿子走在陕西路和长乐路上,这都是上百年历史的老马路。街边的老房子,一种是融合了巴罗克风格的石库门,另一种就是砖木结构的洋房。这种房子,乍看和欧洲的老房子一样,但仔细看就能看出中国工匠留下的影子。
 
姗姗抱着儿子,在这两条路上走着。在这两条路上,她会遇见熟人和过去的同学。但姗姗主要是想遇见何家奇的情妇赵飞花。她知道这两条路,是赵飞花从家里到单位的必经之路。她想在路上逮住她,警告她不要再勾搭她老公。这比到她单位或家里,给她面子多了去。但几个月下来,姗姗一次也没有遇见赵飞花。姗姗很沮丧。她不知道如何才能摆脱这种痛苦的纠缠。快两年了,这种痛苦的纠缠常常折磨着她,让她神不守舍。她不知道为什么生活竟成了这个样子。这个样子的生活从来不是她要的。她常告诫自己要强悍起来,抵御八面来风。然而她是脆弱的、敏感的、哀怨的。她只好一天天燃烧自己、杀死自己、埋葬自己。
 
与何家奇周期性的吵架,已经让姗姗觉得生活平庸到了极点。但她没有离婚的决心。她想总有一天何家奇会回心转意。姗姗总是往好处想,却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很苦很累。自己带孩子、做家务、上班,直到孩子进了幼儿园全托,她才舒一口气。而这时候,我的姑母忽然得了一种内分泌失调的怪病。她的能量消耗很大,需要经常打一种进口的营养针剂。这使家里的经济十分拮据。姗姗想着去赚钱。尽管姗姗与母亲比较疏远,但事关责任和人命,她无法甩手不管。
 
姗姗在那些日子里,很快找到了第二职业。那是应聘了一家公司的业务员。业务员的工作就是联系客户,把产品推销出去。姗姗一天要访问四五家客户,从浦东跑到浦西,从虹桥跑到吴凇。她在上海的版图上纵横驰骋,为的是赚更多的钱。所以,她东奔西忙一天以后,回到家里已疲惫不堪。这时候,她格外渴望何家奇给她温暖。可是何家奇要么不在家,要么不思上进地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姗姗失望极了。姗姗已经懒得与他说什么了。姗姗觉得什么也不说,比说很多有力量。姗姗已经不想吵架了,觉得吵架伤元气。毕竟,一切都是自己选择的。
 
除了周末去幼儿园接儿子,姗姗平时也很晚回家了。没有了爱情的婚姻,家就像没有了灵魂,就像坟墓一样。姗姗每到黄昏和晚上,显得分外寂寞。她有时会独自逛逛商场,累了就在商场的咖啡吧里,喝茶或者咖啡。那天,她去了一家异国情调浓郁的小酒吧。她独自坐在小酒吧里并不想认识人,也不想遇见熟人。她娴静地喝着咖啡,想着心事。忽然身边来了一个年过六十的老男人。他身材挺拔,衣着讲究。一坐下来就对姗姗说:“你是姗姗吧!我是杨叔叔啊!你不认识我啦!”
 
姗姗想起来了,他是她父亲的朋友,与她只见过一面。那时候他是政府官员,后来下海经商赚了很多钱。姗姗一想到这里,便对他的热情有了相应的回报。姗姗说:“杨叔叔你怎么也来这里?”
 
“我为什么不可以来这里?”杨叔叔幽默、温雅,说话的声音是轻轻的,但很有力度。姗姗这晚与杨叔叔聊得很开心。真的,姗姗还从没有与一个异性男人聊得这么开心过。这晚姗姗与杨叔叔谈到了母亲的病,谈到了昂贵的美国营养针剂。杨叔叔慷慨地说:“没问题,我与你父亲是多年的老朋友,明天你再来这里,我给你一张支票。”
 
姗姗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姗姗从来没有拿过除父亲之外的男人的钱,包括何家奇的钱。何家奇注定要吃女人饭的男人,这使她从当初对他的痴情,渐渐产生了对他的鄙视。于是,她半信半疑地答应了杨叔叔明天再来。她想这都是为了母亲的病,只要母亲的病好,她什么都愿意去做。姗姗想原来自己也并不那么死心眼,自己的观念也会悄悄地改变。
 
第二天晚上,姗姗早早地来到了小酒吧。她还是坐在原来的位置上。杨叔叔迟迟没来,姗姗便想不能轻易相信人,这个世界一切都是假的。姗姗想着想着自卑起来,她觉得自己什么也做不好,却又总是想干些事情。她回味着自己一路走过来的日子,像咀嚼青橄榄那样,心里有点苦涩。她想为什么自己样样不如表妹呢?
 
姗姗说的表妹就是我。我那时光已经正式分配到医院做脑外科医生,并且已与同医院的外科医生许杰结婚。我举办婚礼的时候,场面很大。我和许杰穿着婚纱与礼服,还很洋气地走了长长的红地毯。在教堂神父面前,我们交换了新婚戒指。那天我们邀请了姗姗、何家奇与他们的儿子涛涛,一起来参加我们的婚礼。我们的婚礼让我幸福得不得了。我完全忘了我这样的婚礼,就是姗姗梦寐以求的。
 
姗姗那天在我的婚礼上,抱着儿子沉浸在自己结婚时的回味中。那苦涩的微笑,让她看不见她的妹夫,看不见她的舅舅、舅妈,看不见我们明快、舒适的新家。此时此刻,她仿佛身在异处。与谁在一起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内心苦涩的回忆。
 
那天晚上闹过新房之后,姗姗一家到她的舅舅、舅母,也就是我的父母家过夜。我母亲后来与我说,姗姗与何家奇当夜根本没睡,一直在吵架。隔着客厅,我母亲都能听见姗姗的哭声。第二天姗姗没有与我告别,一家人就匆匆回了上海。我怕许杰嫌我的这位表姐不辞而别,特意向他解释了一番,并说表姐如何如何吃苦耐劳,比我优秀。许杰很羡慕我有这样一个表姐。
 
现在,姗姗坐在小酒吧里等杨叔叔。她正等得不耐烦时,杨叔叔来了。杨叔叔要了两份咖啡和西点。然后从他的公文包里取出支票,递给姗姗说:“这五万元给你妈妈买营养针剂吧!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五万元钱不是一个小数目。姗姗一阵惊讶,又一阵感动。姗姗说:“这,这怎么可以白拿你的钱?”杨叔叔说:“我有点事想让你帮忙,不知你每个星期天下午有没有空?”
 
“应该有空的。只要我能做的,我一定做。”姗姗点点头。她穿着灰色的外套,里面是一件黑色的薄绒羊毛衣。她把支票就藏在灰色外套的右边口袋里。她不时地摸一下支票,生怕像小时候祖母让她买黄酒时把钱弄丢了。
 
“我想写一部自传,但没那个水平。知道你是中文系出身,又在出版社工作,我想由我口述,你执笔来完成这部书。书成后我会付你报酬。至于出版就靠你帮忙张罗,公费自费都没有关系。你愿意接受这个工作吗?”
 
“好吧!我愿意。不过你不用再给我报酬了。这支票已经够多的。”姗姗微微一笑,她忽然觉得自己有了自信。
 
“按劳付酬,这是我的惯例。那支票是我作为你爸爸的朋友,送给你妈妈的。”杨叔叔语气坚硬,似乎姗姗再对支票的提醒与暗示,都是对他的轻侮。姗姗不再作声。她默认了杨叔叔的意思。杨叔叔说:“这样吧,这个星期天下午就开始,你到我家来,这是我家的地址。”杨叔叔的字写得很漂亮,刚劲有力。姗姗看到地址就明白,这是上海西区新建的高级住宅区。姗姗心里忽然有点释然,伍万元对他这样的有钱人,也许实在算不得什么。
 
星期天下午,姗姗把儿子涛涛放到了母亲家,便到杨叔叔家去工作了。杨叔叔家有一间六十多平方米的工作室。两堵墙是书橱,摆着很多精装的书籍和画册。姗姗不怀好意地想,这准是装装门面的吧!杨叔叔真会看那些书?工作室的中间放着两张长沙发,一张办公桌。那办公桌大得像总统桌。靠门边竖着一只大花瓶,有一人那么高,插着孔雀羽毛。整个房间看上去井井有条,简洁优雅。家里有个上了年纪的女佣,走起路来轻手轻脚的,且动作利索敏捷,只是一晃便不见了人影。原来杨叔叔要自己招待姗姗,要亲自为姗姗沏茶、煮咖啡,表示着一种亲切。
 
8邂逅姚卉
 
姗姗后来辞去了公司兼职,为杨叔叔写自传。她觉得这比东奔西跑的业务员工作强百倍,且又可以得到一大堆素材,训练自己的写作能力。只是杨叔叔的叙述语无伦次,需要她做笔记后加以整理。工作量虽然大一些,但姗姗一想到那五万元钱的支票,便心生感激。
 
杨叔叔每次回忆往事前,总会与姗姗聊聊天。有时也会关心地问姗姗一些家事,也会讲讲自己的家事。杨叔叔讲家事时,比讲他在政界和生意场上沮丧多了。他说自从下海经商赚了很多钱后,他的老婆儿子反而与他疏远了。他说他成了一个孤家寡人。有谁能抚慰他大半辈子走过来的心酸路呢?
 
姗姗很同情杨叔叔的遭遇。姗姗想这么好的男人却身边没有一个温柔的妻子,而何家奇不思上进却有她日日为他操劳。这世界真是不公平呵!于是姗姗每个星期天的下午,都会在杨叔叔家一直呆到晚上。这期间大部分时光,姗姗都在听杨叔叔倾诉往事。杨叔叔说,我出生于1936年,1950年高中毕业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奔赴朝鲜战场。我在战场上荣立一等功。回国后,我进了上海一家重型机械厂担任团委书记。从这以后,我的官运极好。我历任厂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局党委委员、局党委书记。
 
然而正当我踌躇满志时,却遭到了小人的暗算,被人诬告为“受贿”罪,撤职查办。于是我从一个红得发紫的局级干部,一下成了令人不耻的阶下囚。而真正“受贿”的贪官污吏却逍遥法外。后来案子查清,我虽然得到平反昭雪,但一气之下,愤而辞职,与朋友南下海口创办了一家房地产公司。炒地皮、做股票,为了一笔生意,心狠手辣的事也做过不少。后来回到上海,继续做房地产生意。在浦东一块地皮转手倒卖,就赚了陆千万元。钱真是来得快,可我老婆却说我昧着良心做黑事。我老婆是个非常仁慈的女人。她并不要我赚这么多钱,只要我天天守着她。可我一个男人哪里能这样呢?我做不到,我们就分居了。
 
原来是这样。姗姗说:“那你可以少做些生意,少赚些钱,天伦之乐才是重要的。”杨叔叔说:“你不懂。真正的生意人,到后来也不仅仅为了赚钱。只是自己已变成了一架开足马力的机器,停不下来啊!”
 
姗姗不再吭声,她看着这个边说边踱步的杨叔叔,儒雅、幽默、绅士,简直比她父亲年轻一倍。姗姗继续倾听着杨叔叔的叙述。杨叔叔忽然拍拍姗姗的肩膀,说:“你有什么困难尽管与我说,我一定尽力而为。”
 
姗姗敏感地警觉着杨叔叔的举动。她的神情使杨叔叔把话说得很直率、幽默。他说:“你不要紧张、不要防备。我是你父亲的朋友,我不会做对不起朋友的事。”姗姗浅浅地笑着。她完全没想到这晚回家去,何家奇向她正式提出离婚了。姗姗心里没有准备。姗姗一直以为她的善良、她的爱心能融化何家奇的心。
 
“我不能再这样和你一起生活了。我要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何家奇很冷静地说。姗姗也冷静了下来,说:“你都想好了?”姗姗目不转睛地望着何家奇,仿佛要望到他的心里去。
 
“是的。我都想好了。”何家奇发现姗姗并没有与他大吵大闹,冷静得出乎他意外。他被这意外的顺利,感到有点内疚。于是像逃难一样地拎起早就整理好的一只提箱,说:“那我走了。”
 
“你深更半夜的去哪里?”姗姗说:“莫非你马上要与赵飞花结婚了?”
“是的。我知道自己有点自私。”何家奇说。
“你不是有点自私,你是很自私,你走吧!”姗姗说。
 
“那我走了。”何家奇说话的声音有些怯怯的。姗姗没有回头看他,也没有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姗姗只坐在他们睡觉的大床上发呆。姗姗想他们的婚姻已经结束,再也不会回到从前的生活了。姗姗想着想着,忽然大声哭泣起来,整个房间回荡着她的哭声,那哭声凄切而悲伤。
 
这晚姗姗整夜没睡着,她似乎有点绝望。第二天一早,她神不守舍地给我打电话说:“青青,我离婚了。”我并没有吃惊,这是我早就在意料之中的事。但我在电话中安慰她说:“别难过,这世界比何家奇好的男人很多,你一定会遇上更好的。”
 
那个星期天下午,姗姗没有去杨叔叔家里工作,她十分迷惘地走在淮海路上。在“美美百货”门口,她意外地邂逅了她的大学同学姚卉。姚卉是中文系才子,当年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但他迟迟没有结婚。与姗姗相遇的时候,他的第八位女朋友,不辞而别跑到广州去发展了,这给了他很大的打击。他此时此刻的心情与状态,正好与姗姗相似。于是两个同是天涯沦落人,便十分投缘。
 
姚卉在报社干得并不很顺利。他一心想跳槽,想赚大钱,可是运气迟迟不来。他听姗姗说起杨叔叔这个大款,便来了兴趣。于是当姗姗到杨叔叔家去时,他竟跟着姗姗一起到杨叔叔家来了。杨叔叔惊讶姗姗的速度。他没想到姗姗刚离婚,就马上有了男朋友。杨叔叔莫名其妙地对姚卉有一种敌意。他狐疑地望着姚卉,听姚卉滔滔不绝地发表高见大论。姚卉还是原来的脾气,喜欢张扬和吹牛。这让杨叔叔一眼就看穿了他,但杨叔叔没有对他说什么。只是悄悄地对姗姗婉转地说:“别着急,要吃一堑、长一智。”
 
姗姗点点头。姗姗依旧每个星期天下午,到杨叔叔家里来。她为杨叔叔写的自传,进展很顺利。杨叔叔自从姗姗离婚后,常会不经意地请姗姗去饭店吃饭,并与她谈更多自己的私密之事。那天杨叔叔请姗姗到黄浦江边一家十分优雅,有着百年历史的老饭店吃饭。姗姗穿着黑色晚装,显得从没有过的从容、自然与大方。姗姗觉得杨叔叔与她,已经不仅仅是工作关系了,似乎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这天吃饭时,杨叔叔愉快地又向姗姗倾诉了家事。他说我老婆在她48岁那年就与我分居了,我老婆现在与她的妹妹住在一起,她们两个不要男人的女人,你说会成“同性恋”吗?杨叔叔的话,让姗姗嘿嘿一乐。姗姗想杨叔叔其实是很孤独的。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杨叔叔需要亲情,却是用钱也买不回来了。姗姗一直没有见到杨叔叔的两个儿子。他们果真像杨叔叔说的那样,路过门口也不进来的。
 
这顿饭,姗姗陪杨叔叔喝了很多香槟。姗姗内心很痛苦,觉得喝酒是一种解脱。一醉解万愁,姗姗仿佛把杨叔叔看成了灵魂的拯救者。而杨叔叔说自己是一个可靠的朋友,一个不是心理医生的心理医生。
 
杨叔叔喜欢与女人打交道,但唯独与自己的女人打不好交道。杨叔叔说与女人打交道虽然辛苦,却其乐无穷。姗姗这晚与杨叔叔一样喝多了,但她婉拒了杨叔叔的护送,她要一个人在外滩走走。外滩的风,此刻吹拂着姗姗,吹拂着她一颗疲累的心。姗姗走着走着,不知不觉走在了姚卉居住的石库门弄堂里了。这是一条曲里拐弯的弄堂,姗姗仿佛觉得自己沉坠到了世界的底部。
 
“姗姗,姗姗……”姗姗听见有人喊她,转身看见姚卉正推着自行车朝她走来。姚卉十分惊讶地说:“你怎么会在这里?”姗姗说:“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两个人相视而笑。姗姗在姚卉的邀请下,去了他的单身公寓。他的单身公寓很小,只一室一厅。姗姗一走进房间,姚卉便迫不及待地亲吻了她。也许是有点微醺,也许是很久没有做爱了。姗姗没有反对姚卉。他们很快坠入了爱河。这是姗姗与何家奇分手之后,第一次与另外的男人肌肤相亲。姗姗觉得自己已经爱上姚卉了,毕竟是老同学姗姗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
 


9、同居
 
自那晚以后,姗姗起先不定期地在姚卉那里过夜,后来嫌姚卉的房子小,姗姗就将祖母的房子与别人换了二室一厅。换了新环境,又是独门独户的单元套房,姗姗便与姚卉同居在一起了。这时候姗姗在杨叔叔那里的工作进度,越来越慢。杨叔叔总是阴沉着脸等姗姗,他不喜欢姗姗与姚卉在一起。他对姗姗尽管连亲吻都没有,但感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杨叔叔心里窝藏着莫名的怒火。终于在等来姗姗的那天,歇斯底里地爆发出来。
 
“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找情人,逍遥浪漫。我与你说过,那个姚卉不是个东西,你偏要与他在一起。好吧!我不稀罕你给我写什么破书了,你与姚卉去鬼混吧!杨叔叔失控地发泄着,他以为姗姗会向他求情。平时只要他一不高兴,姗姗总是大气不敢出一声的。他知道姗姗善良,但他没想到姗姗的脾气是只要爱上谁,就能够赴汤蹈火的。
 
姗姗被杨叔叔的歇斯底里激怒了。她第一次大着嗓子,冲一个老男人发脾气道:“你以为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管我的私事?我是来工作的,不是来被你监督审讯的。你以为我要听你唠叨碎烦,老实告诉你我已经受不了你,我正要辞职不干呢!“姗姗语速飞快,一连串愤怒的语句,是早已积郁在胸的。但她没想到会这个时候喷吐出来。她不后悔,拿起她的皮包就决绝地朝大门口走去。杨叔叔惊讶得目瞪口呆。他没想到姗姗会这样。他感到自己太冒冒失失了。原来自己还没有真正了解姗姗。了解一个人多么不容易。现在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杨叔叔望着姗姗的背影,沮丧地喊:“姗姗……”姗姗头也不回地走了。杨叔叔知道女人一旦走了,是不可能再回头的。杨叔叔黯然神伤,他总是在女人面前犯这种错误。
 
姗姗与姚卉同居的第二年,他们先后辞了职,远赴澳洲墨尔本留学去了。说是留学,其实不过是学习语言,在那里打工赚钱。姚卉的姨妈在悉尼,姚卉在姨妈家呆了两个月,然后转到墨尔本大学上学。姗姗那时在家里每收到姚卉的信,都会很高兴地引发自己的遐想。她遐想自己在某一天,与姚卉团聚在澳洲南端湛蓝的巴斯海峡。然后听一听维多利亚黄金色沙漠,在风中鼓荡出的清寂乐声。看一看土著们在荒原之上,踏出鬼魅般的足迹。姗姗这么遐想着、盼望着。有一天我去上海,在她家里我看到了姚卉的照片。姚卉长得尖嘴猴腮的,看上去很精明能干。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姗姗与他在一起有一种不安全感。我劝姗姗离开姚卉,姗姗自然是不会听我的。
 
姗姗后来终于把她的遐想变成了现实。在上海秋雨茫茫的十月,她坐上了飞抵墨尔本的航班。第一次出国,她心里无比激动。她感觉着飞机高昂着头颅、腾空而起,越过无数朵白云和五彩的飞鸟,以拥抱的姿势飞向姚卉的怀抱。
 
墨尔本正是春天鲜花盛开的时候,清晨的薄雾散发着草叶的芳香,空气是湿润的,抚在肌肤上给人一阵沁人心脾的感觉。姚卉就带着这种芳香和潮湿,迎接着姗姗。这天姚卉驾着车,在机场通往市区的高速公路上,风驰电掣般地奔驰。姗姗虽然很累,但车窗外飞掠而过的草茵和繁茂的树木,让她感到兴奋。她想她终于到了澳洲,到了姚卉的身边,到了座落在墨尔本北端巴斯海峡身畔、姚卉租住的小屋。
 
站在小屋百叶窗前翘首北望,巴斯海峡风平浪静,微波涟涟,清漪缠绵,船舶荡在水中显得格外悠闲。姗姗洗过澡,第一件事就是上床睡觉恢复一下疲劳。姚卉陪着她一起睡。他们躺在柔软的床上,紧紧地拥抱着。姗姗把头埋在姚卉的胸膛上。她觉得从前梦想的浪漫,只有与姚卉在一起才能实现,而且终于实现了。
 
接下来的日子,姗姗与姚卉一边学习英语一边打工,日子刷刷地流淌过去。其实,在澳洲生活并不那么容易。原本想来赚钱的姚卉,除了赚些打工的小钱,很难在澳洲施展拳脚发展自己的天地。姗姗也意识到这一点,况且她还思念儿子。于是几年之后,他们又回到了上海。
 
他们还是同居在原来姗姗的住宅里。姗姗把儿子涛涛从母亲家接回时,给儿子的名字从何涛改成了何卉涛。姗姗要把姚卉的卉,加到儿子的名字中,以示她对姚卉的爱和重视。那时候,正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超市才刚在祖国大陆起步。姚卉决定一改过去的记者身份,下海经商创办一个小型超市。姗姗拿出钱来支持姚卉创业,也一改过去出版社编辑的身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创办超市的筹备之中。他们终于在徐家汇租到了仅400平方米的店面房,友友超市便隆重开张了。姗姗第一次当上了超市的总经理,对这个新鲜陌生的工作,姗姗常常忙碌得废寝忘食。
 
那时候,我已经有了一个五岁的女儿。我与丈夫许杰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但每当我出差到上海时,姗姗就会津津乐道地与我讲些生意场上的事,以及她如暴发户那样地很快富裕了起来。我便惊讶姗姗的能力,也不敢再劝姗姗离开姚卉。同时对自己一直不变的工作环境,也开始产生了换换环境的念头。
 
有一天我走在淮海路上,在巴黎春天附近忽然邂逅了王大哥哥。多年不见,王大哥哥已不是从前拉胡琴时的王大哥哥了。他的头发过早花白,脸色看上去也很憔悴。他说他有心脏病,只拿一点点病假工资在家休养。然而他没忘记向我打听姗姗。他说姗姗是个好人。我告诉王大哥哥姗姗去了澳洲又回来了,并且做了超市的总经理。王大哥哥很是惊讶,他说没想到姗姗会有这么大的造化。王大哥哥向我要了姗姗的地址和电话,王大哥哥说要去看看姗姗。
 
我的姑母一直反对姗姗与姚卉同居。姑母与我说他们要么结婚、要么分手,这样同居算什么呢?姑母是传统想法,但也不无道理。只是姗姗与姚卉,也许无法谈到婚姻。但据我的观察和感觉,多半是姚卉不想结婚。姗姗爱上了姚卉,便让自己做出奉献和牺牲。姗姗是有牺牲精神的。那天姗姗很甜蜜地与我说:“你知道吗?爱一个人就是奉献,就要为他作出牺牲。”我望着她甜蜜的笑容,笑而不答。
 
王大哥哥后来果然去找了姗姗。姗姗与我说:“你知道吗?王大哥哥如今好可怜,经济条件也很差,我一下捐助了他伍仟元钱,他感动极了。”我并没有为姗姗的举措惊讶,姗姗对她爱过的男人总是不错。这天我与姗姗一起去了刘小琴的酒吧。我想这两个从前弄堂里最不被认可的女孩子,如今却是最出人头地的。旧邻新交,姗姗与刘小琴谈得很投缘。而我对生意是外行,只能给他们当听众。我心里想如果祖母还活着,看见姗姗那么能干,该会多么高兴。我还想如果刘蔚琴还活着,一定比妹妹刘小琴更能经营生意。
 
那天晚上我离开上海,坐在回家的火车上想,我是否应该像姗姗那样改变一下自己的命运呢?比如出国留学、比如下海经商、比如离婚同居?我的想象就像奔驰着的火车,对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
 
后来姗姗被姚卉抛弃的时候,我已经在美国伯克利加大留学读博士了。我对姗姗的了解也只能通过电子邮件,或者MSN对话框对话。其实姗姗与姚卉同居将近十年了,家里人和亲戚朋友都把他们看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姗姗虽然没办法让姚卉与她登记结婚,但她一直尽着做妻子的责任。她完全没想到姚卉会携财而走,与超市里的打工妹私奔,把他们近十年的恩情付东流。那天姚卉携财私奔而走时,姗姗正在刘小琴的酒吧开初中同学会。姗姗很高兴地与刘小琴说着姚卉如何如何疼她对她好,让刘小琴听得很是羡慕。
 
应该说,姗姗召集这次同学会是成功的。初中班五十个同学,除两个已去世的,其余四十八位全来了。三十年后,大家聚在一起开心着、感慨着。姗姗即兴为“同学会”写了一首《重逢》:
 
也许是注定的
三十年后的重逢
目光与目光包含一切
多少风雨沧桑
在两手相触的那一刻
化成彩虹横亘于天空
人生还能是什么呢
 
也许是注定的
我们终将要告别
所有爱、伤害与苦恼
瞬间便是相聚的欢乐
请记住这一天吧
当你的灵魂在绝望中时
这一天,便是你的清茶与美酒
 
姗姗写完诗又朗诵完后,同学们都被姗姗的才华惊讶极了。想当年姗姗在班里既不是班干部,也不是语文课代表。谁也没有把她当一回事。如今姗姗终于得到了全班同学的认同,姗姗心里很高兴。聚餐时,姗姗喝了很多酒。她想酒真是个好东西。如果没有酒,这世界将会失去多少乐趣。因此,姗姗非常感谢仪狄和杜康这两位酒的鼻祖。没有他们,谁知道世界上还有酒这么好的东西可以陪伴寂寥的人生。
 
说起酒,话就多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但议论得最多的是唐朝诗人李白。李白的酒是出了名的。杜甫为李白写过一首诗曰:“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姗姗小时候把这首诗背得滚瓜烂熟,弄堂里的女孩子都知道姗姗背来背去,就只会背这一首诗。
 
那天姗姗开完同学会后,有点微醺地回到了家里。她躺到床上便呼呼大睡,一觉醒来发现姚卉没有回家。姗姗心里有些急,她不知道姚卉去了哪里?姚卉的手机是关的,他的单身公寓也没有人接电话。于是天没亮,姗姗就去超市上班了。值夜班的小李说:“姚董事长昨天没来过店里。”姗姗马上意识到出事了,但她一时还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事。等到她心跳加速地坐到办公桌前时,一张白信笺赫然入目:“我走了。我与王莉去另一个城市发展了。”
 
这张纸条如一个晴天霹雳,姗姗有点受不了。十年的同居生活,就这么剩下一张薄薄的纸条。更可恶的是姚卉将超市的大部分资金转走了,留下来的是欠债和固定资产。也就是说,姗姗如果追不回姚卉转走的资金,那么超市债台高筑,必定是马上倒闭的。姗姗一下病倒了,这个打击对她太厉害。
 
很长一段时间,姗姗都神思恍惚。不收拾房间,也不打扫卫生。床上摊着姚卉没带走的衣服,晚上下班回家,她就把自己陷在衣服堆里昏睡。有一天,刘小琴来姗姗家里找姗姗,进门就嚷起来:“姗姗,你怎么啦!”姗姗沮丧地说:“为什么我会成为这样的人呢?”
 
10、美美百货
 
我坐在“美美百货”宁静的咖啡吧里,等来了姗姗。她一见到我就说:“嗨,你好,上海。”这是我网上与她对话的网名。我一边应着她,一边为她要了一杯焦糖玛其朵咖啡。我说:“看你的气色还不错,你还是挺过来了。知人知面不知心,以后再找男朋友要当心些。”姗姗说:“不找了,我再也不要找了。”我说:“你还年轻呢!”她说:“江山好改本性难移,再找男朋友我还是那副德性,不如单身,自由自在的少一份牵挂。”
 
姗姗一边说,一边咕噜噜地将一杯咖啡,一饮而尽。然后又说:“小时候祖母喜欢你是有道理的。你沉稳,遇事不急不躁。对人既不热情,也不冷漠。我要是有你的一半就好了,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样子了。姗姗说完神情沮丧地盯着我,让我感到惭愧。其实在我眼里,表姐姗姗是很能干、聪明而有才华的。只不过她比我活得虚无、活得感性、活得固执又任性。
 
我和姗姗在咖啡吧闲聊了一会儿,就把“美美百货”的每一层都转了个遍。姗姗先是在化妆品柜台买了玉兰油系列产品,接着又到女装部买内衣、裙子、套装,买东西让她开心。我到男装部为我丈夫许杰选一套西装时,她不无遗憾地说:“要是姚卉在,我就给他买一套回去。”姗姗无意中流露出了对姚卉的眷恋之情。这让我忍不住说:“你还想他?这种人不值得你想。你再这样想他,会一事无成。”
 
姗姗听了我这番话,一反常态地把积郁已久无处发泄的脾气,冲我发泄了出来。她说:“我是一事无成,我比不得你,你是美国名牌大学的博士,我什么也不是。你开心了吧!”我说:“你真是无理取闹,瞎说个什么啊!”姗姗说:“我就喜欢瞎说又怎么样?”姗姗说着气冲冲地拎着她买的东西,兀自走了。我望着她远去的背影,觉得虽然与她从小一起长大,却是越来越不懂得她了。也许,我从来就没有懂得过她。
 
我有一种被表姐抛弃了的感觉。我的心里很不好受。我在淮海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随便找一家宾馆就住了进去。这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担心姗姗,却又真正不知道了如何才能与她沟通。姗姗的情绪是不稳定的。她处在忧郁与烦躁之中,有点中年妇女更年期的味道。然而姗姗离更年期的年龄,还十分遥远。
 
这会儿,我在睡梦里看到小时候的姗姗。那个喜欢写字的姗姗,那个大声朗诵《红色娘子军》片段的姗姗。姗姗的遭遇,让我再次想起吴清华的苦难遭遇。吴清华飞奔在舞台上的脚尖舞,让我看见一张忧伤的面孔,正穿越冰川峡谷,展示她从前的美丽。于是我在梦中如蝴蝶张开翅膀,从一个故事飞向另一个故事。淤积在岁月中的回忆,时间游丝般地行走。一件老旧衣服的颜色,一段乐曲的旋律,一张褪了色的相片,甚至是夹在日记本中发黄的树叶,都可以将我带回到过去的时光里。
 
我在过去的时光里,想着姗姗与我。想着我在姗姗的辫子上,插上鸡毛的恶作剧;想着我花祖母的钱,买漂亮的裙子;想着我给七号墙门里的一个男生,写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那时候我被祖母呵护、喜欢,确实比姗姗过得滋润、幸福。为此,我对姗姗总是心怀内疚。我想姗姗身上所有的特点,比如热情、比如自卑、比如固执,都是来源于小时候的不被认同,而她是那么地想被人认同。
 
早上我还没有起床,姗姗就来电话了。她向我表示歉意,说不该莫名其妙发这么大的脾气。接着,她说她已经在办公室了。今天有几笔业务要谈,晚上她要请我吃饭。她说人活一口气,她就要为自己争一口气。我在电话中嗬嗬地笑起来,我说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我说姗姗你实在是开不败的花朵,比我强。姗姗说,你又要瞎说了,我要是比你强就不会沦落成这个样子了。你知道吗?我这一生都是在与你比,结果我还是比不过你。我认输了。
 
我被姗姗的这番话,弄得一时语塞。搁下电话后,我久久不能平静。原来姗姗成为这个样子的姗姗,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成了罪魁祸首还是功臣巧匠?不过姗姗成为这个样子,无论别人怎样认为,我都觉得她比我好,比我可爱。只是姗姗自卑,她总是看不见自己的优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糟糕、最倒霉的女人。而我觉得她经历着自己的经历,即使苦难也是一笔财富。
 
这个晚上,我的丈夫驾着他的“宝马”轿车,从杭州开车来上海接我回家。他一见到我,与姗姗一样一开口就喊我的网名:“你好,上海。”我们一起去了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弄堂。走在弄堂里,我把头靠在他沉实宽厚的肩膀上,心存无限的爱恋与柔情。我说亲爱的,我要永远爱你。丈夫拍拍我的头说:“你怎么了?”接着他又说:“这就是你小时候与姗姗居住过的地方?”我说是啊!丈夫说姗姗好悲哀的。丈夫的话触动了我的神经。我把头更深地埋在丈夫的肩膀里,声音柔柔地说:“你会永远爱我、疼我吗?”
 
丈夫没有作声。他从来不像我喜欢把话说满了。他不说,只是嘿嘿地笑。等到走出弄堂,他驾着“宝马”车开在淮海路上时,忽然大声地冲着车窗外说:“嘿!你好,上海。”
 
2005325日写于杭州天水斋
发表于《大家》杂志2005年第4期,(双月刊,7月出刊)
 
 

顾艳在上海

顾艳,国家一级作家,旅美学者。199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已出版著作29部,曾在《人民文学》《作家》《大家》《钟山》《花城》《上海文学》《中国作家》等刊物发表作品。有作品被《小说月报》《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散文选刊》、《诗歌选刊》等刊物选载。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杭州女人》《夜上海》《灵魂的舞蹈》《辛亥风云》;小说集《无家可归》《艺术生涯》;传记《译界奇人——林纾传》,《陈思和评传》;诗集《火的雕像》《顾艳短诗选》;散文集《岁月繁花》《一个人的岁月》;以及译著《程砚秋与现代京剧发展研究》等,有作品被选入各种选本和年选,曾获多项文学奖。现居美国华盛顿特区。

 


作家顾艳
顾艳教授的文艺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