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游遇行李箱“甩辘”!加航拒赔令人一肚气

文摘   2024-11-17 04:05   加拿大  



以为出门遇贵人,却变了出门很气人。




有温哥华居民早前带同年迈母亲,乘加航(Air Canada)到日本大阪游玩,甫抵大阪国际机场已发现行李箱“甩辘”;她即时在机场行李部报告事件,职员声称会将事件转告加航。


整个旅程约1个月,期间她不断与加航商讨行李箱损坏事宜,对方坚称她过了7天申报期,索赔不受理,只象征式给予100元电子优惠券。“不是赔偿问题,我只是想补回那只甩了的辘。”


她直指加航服务态度差之余,也希望提醒其他人,旅途中遇上行李损坏时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I小姐的行李箱“甩辘”之余,在附近也找不回零件。


饱受不愉快经历的I小姐,10月初回到大温哥华地区,直言不想再乘搭加航,若情非得已或真的碰上很吸引优惠而选择加航时,事前必会提醒自己做好几件事,包括:研究如何在海外拨打1888字头的加航热线电话、购买承保行李损坏的贵价旅游保险、不携带名牌行李箱,以及做足资料搜集,了解行李损坏或航班延误时,如何向加航申报及索偿。


大阪国际机场CKTS职员替I小姐填写行李事故报告,表示会转交加航。


因为9月中的不愉快经历,令她实在记忆犹新


其时,她与年逾70岁的妈妈一同乘坐加航AC23航班,由温哥华出发往日本大阪,并有2件寄舱行李;I小姐指航程顺利、抵达时间也准确,可惜在大阪国际机场取行李时,“发现其中一个比较昂贵的RIMOWA行李箱‘甩辘’,4个辘没了1个。”




在大阪填行李事故报告


她指由于加航在日本没据点,碰巧有机场职员前来提供协助,“因为我带着70多岁的妈妈,还要拖着2件行李,很难处理。”职员知道其行李箱“甩辘”后曾帮忙寻找,“结果在通道找不到,可说遍寻不获。”


这位职员隶属大阪国际机场综合地勤作业部门(Comprehensive ground handling operations, CKTS),他替I小姐登记了资料。


该职员告诉她,如欲在日本维修行李箱或需时2周,将超过I小姐在日本的逗留时间,“他表示我可以待回到温哥华才做索偿,亦替我填写了CKTS的行李事故报告(Property Regulatory Report)。”


I小姐抵达大阪关西机场后发现行李损坏,机场职员前来协助。


据I小姐向《星期六周刊》记者出示的报告,表格上写有“甩辘(Wheel Off)”及“没其他损坏(No Other Damage)”,并有一句“在温哥华机场索偿(claim for insurance at YVR)”,报告日期为9月14日,即她与妈妈抵达日本当天,“该职员表示,会替我将报告传给温哥华机场的加航……还‘拍晒心口’称会帮我。”


以为完成报告行李箱损坏事宜,I小姐坦承是“大安旨意”,便带着妈妈、拖着包括“甩辘” 在内的共2个行李箱继续日本行程。之后2人乘搭国泰航班于9月23日回港,在香港国际机场她又尝试查看加航有否据点、可以修理行李箱,“因为香港之后我们还会去韩国,跟着才返回温哥华,没理由一直拖着‘甩辘’的行李箱吧。”





港加航仅提供热线及电邮


由于当时已是晚上约10时,地勤柜位已关,机场职员着I小姐到处理行李的部门查询,“原来那个部门是加航跟其他几间航空公司组合的一个位置,所以终于找到对口单位!但那个(加航)女职员说,我的行李箱不是在香港弄坏,他们不能处理;并给了我一个加航热线电话及一个电邮去查询……但那个号码是1888字头,除了身在加拿大或美国,其他地方根本拨打不了。”


I小姐指后来几经辛苦找到朋友帮忙、成功致电该加航热线,“有职员接听后,开始查看我的电邮,但他只是说我应该将事件(甩辘)向他们报告,然后就说什么7天内要上报,现已过了7天期限。”


她直指加航职员的回复令人摸不着头脑,“怎会错过了(时间)?我不是第一时间已报告了吗?”


其后,I小姐与加航职员反复展开电邮对话,职员不断强调加航规定,乘客行李箱损坏须7天内申报,“他说我已过了7天,所以没办法。”她则复称已第一时间在大阪申报,“我问有否收到来自大阪机场的报告,职员没回答,只坚持我没联络加航;我想说的是,怎能预期一个客人,旅行1个月期间特意找方法联络?况且我已报告了。”最后职员提出,酌情给予100元电子优惠券。


加航坚称I小姐没有在遇事后7天内申报,故拒绝赔偿。




温哥华加航:不会负责


事件一直缠绕至I小姐10月初回到温哥华仍未解决,她回到温哥华机场时亲自到加航的行李部门查询,“当时有2个职员,我将行李箱‘甩辘’事件的来龙去脉告诉他们,表示并非要求赔偿,只是希望他们替我修理行李箱,给我100元根本没用。”


可惜其中1名职员表示,因行李箱不是在温哥华弄坏,故此他们不会负责,“还说我已跟其他部门立了案,会有人跟进;我有什么不满就找相关人士,不要找他。”后来又经过一轮电邮对话,加航职员索性直接跟I小姐表示,不会再跟进其个案,“他最后就回复说:Oh yeah, this is the end. 我们不会再看你的案件了。This is the end of the conversation.基本上就是这样。”


就着自身经历,I小姐直言对加航极为失望,亦希望提醒还打算乘搭此航空公司人士,“要懂得致电1888字头热线的方法,要记下他们的电邮地址,遇事还要紧记7天内申报……我想说作为加航乘客,想不到出发前原来有这么多额外事情需要准备及担心。”


《星期六周刊》记者就I小姐的遭遇多次联络加航,惟至截稿前未获回复。


加航职员最后提出,酌情给予I小姐100元电子优惠券。




在机场内为损坏行李拍照


行李箱损坏或遗失是常见问题,但意外真的发生后,可能有人会怕麻烦,或更怕手续复杂而放弃申请赔偿;虽然申索过程需交齐文件,更有机会要花时间跟航空公司或保险公司周旋,不过作为应有权益,就应该争取。


基本行李一般刮花、轻微损坏,都属航空公司免责范围,如发现严重损坏应马上到航空公司在机场的行李服务柜台申报,这柜台一般设在行李领取处。


正常程序下,航空公司职员会先检查行李箱损坏状况及拍照记录,再填写行李事故报告,旅客谨记取回报告副本,因对之后索偿非常重要。


目前加航在收到行李损坏的索偿申请后,会先登记行李托运时的条码,再向申请人发出电邮表明收到申请,电邮会要求乘客提供照片、行李箱牌子、型号、价钱(若有购买时的发票更好,或在网上寻找同型号行李箱价钱)。


航空公司职员会先检查行李箱损坏状况及拍照记录,自己亦需拍摄记录。


据曾成功索偿的乘客说,为损坏行李拍照,最好在机场行李领取处,以行李输送带及加航办事处为背景,勿把行李带回住处才拍照,避免日后加航说行李离开了机场范围而引起争论。


旅客宜留意行李损坏须多少天内递交索偿申请,不同航空公司要求会有所不同;以加航为例,须7天内致电其热线或电邮申报。


翻查资料,国泰及加拿大廉航Porter同样要求在7天内,向机场柜位或作网上申报。西捷(WestJet)甚至要求乘客,在到达目的地后5天内申报;或在收到损坏行李后的7天内,将其带到机场柜位处理。


除了航空公司赔偿,出发前有购买旅游保险的旅客,一般而言亦可同时索偿;惟谨记购买旅游保险时,同样要留意索偿行李损坏须多少天内递交索偿申请,而申索时一般要求提供购买单据用作计算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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