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不育,卑诗汉称子女非亲生!遗产赠侄妻 后人告上高院追讨

文摘   2024-11-09 05:15   加拿大  


卑诗省阿博斯福(Abbotsford)一名男子死后﹐没有将遗产留给子女﹐因为他认为自己不育,所谓“子女”只是妻子与他人通奸后所生。男子的一对子女对此不服﹐诉诸法律﹐卑诗省最高法院已判决﹐允许他们对遗嘱提出异议。




两名同父异母的子女分别是35岁的施拉德(Ryo Schrader)和67岁的弗雷德特(Richard Fredette),他们现时需先寻回其父阿尔伯特(Albert Fredette)于去世前2个月出售的公寓单文所得的22万元。法庭文件显示,该公寓单位于去年4月以24万元售出,但在阿尔伯特去世时,其遗产仅剩2万元。遗产执行人、亦是阿尔伯特的朋友秦少敏(Shao Min Qin)拒绝告知剩余款项的下落。

法官莫利(Gareth Morley)在10月4日裁定,施拉德和弗雷德特可对遗嘱提出异议,因为“他们是死者的亲生子女”,并认为追回转给未知第三方的金额的诉讼是保护遗产所必需的。

此外,法官裁定,秦作为遗产执行人﹐不当行事,因为她试图阻止死者的两名子女了解那笔钱的去向。但秦则表示﹐她是在尊重阿尔伯特的遗愿,即不让子女得到他的任何遗产。

阿尔伯特在91岁去世,他过身前不到1年﹐签署了一份遗嘱,规定在偿还债务和丧葬费后,将遗产留给魏文进(音译﹕Wei Wen Vivian Jin)的小女儿。遗嘱显示,魏是阿尔伯特侄子的遗孀。

在遗嘱中,阿尔伯特表示﹐他希望魏的女儿继承其遗产,因为“她和她的母亲照顾我”。魏亦是帮阿尔伯特将公寓单位出售的地产经纪。


卑诗省阿博斯福一名男子死后﹐没有将遗产留给子女﹐因为他认为自己不育,所谓“子女”只是妻子与他人通奸后所生。(网上图片)


阿尔伯特的子女于3月提诉,要求将父亲遗产中的22万元的转移﹐认定为无效,理由是阿尔伯特在此事中受到不正当的影响,并要求法院命令遗产执行人提供完整的资产报告。

阿尔伯特在2022年的遗嘱中写着:“我抚养了两个孩子,里克(Rick)和玛丽亚(Maria),但他们并不是我的孩子,因为我在年轻时就已经不育。”

“玛丽亚”指的是Gloria Maria Fredette,她在2020年将名字改为施拉德(Ryo Schrader)。遗嘱中还提到:“更重要的是,他们从未视我为父亲,因为他们没有探望我,也未与我建立关系。我不希望他们从我的遗产中继承任何东西。”

基因检测证明子女确实是亲生

但施拉德和弗雷德特在诉讼中表示,尽管基因检测证明他们确实是他的亲生子女﹐但父亲一生中一直受到妄想症和偏执的性格影响,认为妻子有外遇、孩子不是他的。

施拉德是一名艺术家,现居阿省,而弗雷德特则已退休,现居于温尼伯。他们在诉讼中表示,他们“一生中一直与去世的父亲保持联系,尤其是在年轻时”。他们指控阿尔伯特在卖掉公寓单位入住辅助生活设施时,已神志不清,并“在魏文进和遗产执行人的不正当影响下行事”。

他们声称,如果存在疏远关系,那是因为父亲疏远他们,那怕他们试图与父亲保持紧密关系。

法官莫利在初步阶段裁定,执行人有责任保护遗产,而不是“偏袒任何特定的受益人”。

莫利命令秦支付目前的诉讼费用,并不得从遗产中扣除,因为她“显然超出了执行人的职责范围”。秦已提交申请,要求法院驳回关于不正当影响和缺乏行为能力的指控,案件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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