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一名七旬华裔无牌针灸师8年前被法庭禁止执业后却无视禁令,直至被病人拍下的治疗片段曝光,最终被裁定藐视法庭罪成。
74岁被告植氏(Wai Cheong Chik,译音)面临罚款甚至监禁。有关诉讼由卑诗中医针灸管理局 (CTCMA)提出,之前法庭认为学会的证据不足,官司扰攘数年,直至一名女患者出面指证,该局才获胜诉。
早在2016年,法庭颁令永久禁止植氏提供针灸治疗服务,据悉植氏于2000年向监管当局申请为注册针灸师,但被拒绝。他当年递交的誓章指,他在中国修读医学和针灸,并在一家政府医院任职医生,后前往加拿大。他自称一直在温市一家泰国餐馆从事帮厨,每周全职工作6天,直至2014年退休,他只利用有限的空余时间,以中国传统医学和针灸来帮助亲友。
但有关法庭禁令颁布数个月后,CTCMA收到匿名举报指,植氏曾到多个私人住宅提供针灸治疗服务。
法庭文件中包括邻居偷拍的植氏住宅前停泊多辆汽车相片。 (CBC图片)
根据最新的法庭聆讯引述植氏一名邻居的誓章称,有关法庭禁令颁布后,本来出入植氏住所的汽车逐渐消失,但从去年5月起,每天又有一至两部汽车到上址,到同年6月,前往植氏住所的汽车数量再次回升,其中两天就有20多部车辆泊在植氏住所门前马路,包括保时捷、特斯拉、平治和一部黑色宾利(Bentley)跑车。
该邻居直言,植氏的行为似乎完全无视加拿大对守法公民的期望,他希望法庭向对方传达一个非常清晰的信息,即植氏必须停止有关行为。
CTCMA曾派遣调查员监视植氏多个月,发现对方造访不同住宅,并于天未光之前就携带多袋垃圾开车到附近商场,袋中发现胰岛素注射器、针灸针头泡罩包装物、已打开的小型玻璃药水瓶和酒精消毒纸等。
法庭认为植氏的行为“可疑”,但以缺乏患者的直接证据为由,裁定控方败诉。
直至一位女病患提交偷拍片段作证,终获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维恩斯特拉(H. William Veenstra)接纳。
法庭文件中包括有关拍得植氏在为病人针炙的手机片段。 (CBC图片)
涉事何姓女病患称,经朋友介绍到植氏家中接受针灸治疗严重湿疹。她指被带到有治疗桌的房间,脸朝下躺在治疗床上,“感觉到植氏在我背部插了6根针”。尽管有疑问,但该女患者仍继续光顾植氏,不过她就偷偷用手机拍下植氏施针过程,有关片段被用作呈堂证据。
植氏代表律师指,没有专家证据可证明其当事人所使用的针,是否属于针灸用的针,此外,植氏刺针何姓女患者的部位,是否针灸行业管理条例中所描述的位置。
不过,法官不接受,对他看来,只要针是用于条例下针灸定义中所规定的目的,它就是用于针灸的针。裁决强调,若未经注册的治疗师只透过使用未经批准的针头、并试图刺激未经批准的皮肤部位,便可逃避学院的监管,法规就无法实现保障公共利益目的。
植氏的律师未有回应媒体的查询。法庭将于稍后举行量刑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