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四川省高端氢能装备性能及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基础材料和核心部件自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更加完备,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综合应用成本大幅降低,产业综合实力和应用规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初步形成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方案》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全链条布局,优化氢能产业体系。支持成都平原地区以氢能高端装备为核心,高水平建设氢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雅砻江、金沙江、大渡河等流域氢源供应网络建设,结合产业布局和应用体系,规划布局改造建设一批加氢基础设施。二是坚持市场引领,提速规模化应用进程。扩大氢能交通应用,持续推动“成渝氢走廊”提质扩容,分批打造“川藏线”“成德眉资都市圈”“攀西雅成”“成德绵广”“成资自泸”“成遂南达”等绿色氢路。因地制宜开展氢供能应用,加快氢储能融合发展,推进氢工业推广应用。三是聚焦原始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高端氢能装备性能,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强化人才支撑。四是建立氢能综合管理体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支持优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围绕氢能质量和安全、制储运加氢装置和基础设施、交通工业和储(供)能应用、清洁低碳氢能认证等方面制定相关技术和执行标准及规范,争取将有关标准上升为国家和行业标准。围绕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环节,加强氢能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研究,建立健全适应氢能产业发展的安全监管体系。
《方案》从完善机制保障、支持原始创新、扩大推广应用、加强金融赋能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完善机制保障方面,规定氢气运输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管理,支持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出台降低用氢成本的措施,支持利用水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项目建设。其中,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按照单站建设固定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3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支持原始创新方面,支持氢能企业加强技术攻关,对省级重点研发项目按规定给予研发前补助和投入后补助支持。对氢能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重大首(套)项目和创新产品等按照省级有关规定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氢能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申报“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氢能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按国家支持资金1:1配套。在扩大推广应用方面,对规模化水风光电解水制氢、耦合绿氨绿醇等氢能重大应用项目,按照“一事一议” 原则进行政策支持。鼓励整车企业与燃料电池系统等零部件企业形成联合体,共同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全省范围内对氢能车辆(危险运输物品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或少限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全域推进氢能设备更新,建设氢能应用场景。对符合条件的先进氢能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管理。成都平原地区城市、成渝氢走廊沿线城市及“三州一市” 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新增和更新应急保障装备(含备用电源车、应急电源车、无人机等)、物流运输车、渣土车、特种装备等时,由政府财政负担的部分,氢能装备不得低于新增或更新量的20% 。在加强金融赋能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氢能装备制造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支持氢能相关产业化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贷款投放,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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