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及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属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议案。截至目前,相关交易尚未正式签署协议。基于公司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部署,经与中铝高端制造协商一致,公司决定终止上述转让事项。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属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将所持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轻金属”)100%股权转让给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高端制造”)。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属公司资产及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向中铝高端制造转让其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司扁锭相关资产以及其控股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涌顺铝业有限公司51%股权。有关前述事项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属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及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附属公司资产及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截至目前,上述交易各相关方尚未就交易事项正式签署有关股权或资产转让协议,相关交易尚未实施。
根据公司打造绿色低碳“新中铝”的战略部署,公司对上述拟转让资产及股权进行了重新规划和布局,拟利用青岛轻金属现有再生资源利用的专业化优势,将其打造成为研产销一体化的再生循环产业基地;同时,利用公司与中铝高端制造在云南设立的合资公司,共同布局、投资扁锭生产线,合理规划公司绿色铝的下游利用,共同打造绿色铝产业链,推动公司铝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基于前述原因,经与中铝高端制造协商一致,并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终止向中铝高端制造转让青岛轻金属股权及云铝股份附属企业相关资产及股权。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本次拟终止的相关交易尚未正式实施,且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对相关资产和股权进行了重新规划和布局,更有利于推动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公司高质量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解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研究 | 收集发布一级市场交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