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好医生
近年来,经过脱贫攻坚,我国实现了基本医疗有保障,农村居民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及时诊治等目标。健康扶贫的政策、工作机制逐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国家财务司,2024a)。
但是,乡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健康环境亟待改善,健康生活方式尚需进一步普及。
解决这些问题,让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更有保障,既是健康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为全面振兴夯实乡村健康保障,9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全国爱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健康乡村建设作为落实乡村振兴和健康中国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明确了多条任务目标(国家财务司,2024b)。
《指导意见》明确,此次健康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到2030年,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居民能够便捷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医疗卫生负担可承受;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重大疾病危害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到2035年,建成健康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差距和居民健康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其中,多条任务与医务人员息息相关。
《指导意见》指出,各地需进一步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强化和拓展县域医疗卫生体系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布局,推进远程医疗向乡村覆盖,建立远程影像、心电、会诊等中心。
在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各地需稳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着力提升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各地要合理保障乡村医疗人员待遇水平,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并创造条件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此外,《指导意见》还要求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支援健康乡村建设机制。
在公共卫生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重点疾病防治,健全城乡一体、上下联动、功能完备的疾控网络,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落地见效。
村卫生室需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疫情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持续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
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要发挥作用,促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协调联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处置等工作。
医疗相关工作人员还需与委员会一同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居民健康教育等活动,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治理机制。
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在临床一线中的发展,此次《指导意见》也特别强调,各地要坚持中西医并重,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供给,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力争实现全部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指导意见》还指出,各地要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提高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专科服务能力、急诊急救能力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推进普遍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加强中医药签约人员配置。
《指导意见》划定了多类重点人群,要求相关科室医疗工作者加强健康服务工作,涉及儿科、妇产科、老年病科、内科、精神科等多科室医务人员。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指出,此次健康乡村建设将与农业农村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民政部、医保部、疾控部、中医药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联合协作,共同推进乡村医疗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
《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推进力度,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深入总结、提炼健康乡村建设经验做法,加强互学互鉴,因地制宜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加快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健康乡村建设发展之路,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