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类11月月报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
(1)5000万按曾达到过的峰值判断(峰值是备案初始募集和报告的基金资产净值期末数据),达到5000万之后次月开始报。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报送对象: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注意事项:
(1)该报表于2021年11月上线,收到相关通知的私募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内完成报送任务。
(2)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月度报表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报送对象: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报送内容:需报送管理人基本信息、从事境内证券期货业务的境外子公司、关联方信息及基金明细等内容。
注意事项:
(1)此报表仅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其他类型的私募管理人无需报送;
(2)此报表仅针对规模以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通过AMBERS系统、短信、邮件等方式收到报送通知的管理人需要报送,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无需报送;
(3)该报表于2022年8月1日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2023年1月报送2022年12月份月报),相关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完成当期填报。
(4)特别提醒:试运行期间,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填报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将相关内容发送至邮箱pf@amac.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
资管增值税申报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报送时限:一般纳税人,每月15日前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申报。受节假日影响,2022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报送义务人: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义务人;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报送平台:各地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备注:不同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以当地国税局公告为准)
法规依据:《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
截止时间:12月31日
培训课时:年底前需完成15学时
注意事项:
(1)自从业资格首次注册次年起,或者在从业资格注销后重新注册当年起,每年度完成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有关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15学时,其中职业道德方面的后续职业培训不少于5学时。
(2)连续四年以上未从事基金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从业资格,应当在注册之前两年内完成不少于30学时后续职业培训或者重新通过从业资格考试。
(3)年底为远程培训高峰期,建议提前准备。
管理人年度信息更新
截止时间:12月31日
报送对象: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系统: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根据中基协2021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填报事项的通知》,协会将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模块的部分字段调整至管理人信息更新模块,同时取消管理人信息更新的次数限制。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在系统中更新信息;管理人每年至少应当维护1次信息(若一年内无更新内容也需直接点击提交,更新一次)。
咨询体验
isimu
i私募非官方发言人
加我微信
想问就问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