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应收账款审计是企业财务审计中的重要环节,其目标在于确保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本文将从应收账款审计的常见问题、实操指南以及具体财务舞弊案例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01
科目混淆 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时常会遇到应收账款与其他科目混淆的情况,例如与“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混淆。这种混淆会导致核算结果不真实、不准确。在进行审计时,应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核算内容进行逐项核对,以确保各科目的金额准确无误。 虚增应收账款 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夸大经营成果,有时会虚增应收账款。这通常是通过虚假销售实现的,即将未实现销售的产品做虚假销售,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挂账。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应重点审查原始凭证及科目的对应关系,特别是要关注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发货单等关键凭证。 坏账准备计提不合理 坏账准备的计提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会为了调节利润,虚增或虚减应收账款的余额,从而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审计时,应关注坏账准备与应收账款的比例关系,观察历年的比例变化,并审查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正确。 应收账款回收期过长 应收账款应该是变现能力最强的流动资产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应收账款迟迟不能收回的情况。这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审计人员应审查企业是否建立定期检查应收账款明细账和催收货款的制度,并对账龄较长的款项进行重点分析,查明其拖欠的原因。 利用应收账款转移资金 一些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故意将本企业的资金或产品以“销售”、“劳务”、“外借”等方式转移到其他地区的关联单位,然后通过这些关联单位将资金或产品用于其他用途或私自分配。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原始凭证,通过发询证函、检查销货发票、核查出库单等方式来获取原始凭证,以揭示资金转移的情况。 坏账损失确认及账务处理不合规定 在实际工作中,确认坏账损失的难度较大,情况复杂,这为一些企业提供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机会。有些企业会将本可收回的账款作为坏账核销,形成账外资金,用于不合理开支或私自分配。审计时,应重点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查询债务单位是否有还款能力,回收措施是否有效,核销坏账的证据是否充分。 年度结转“空中飞”现象 “空中飞”是指一些企业在本年度结束时,将某一账户或几个账户的余额分解或合并到下年度新账的几个或一个账户中去,以达到某种目的而无需进行账务处理的违纪行为。审计时,应重点关注企业年度结转的情况,确保应收账款的年度余额准确无误。 应收账款入账时间调整 一些销售人员会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将已收到的货款不入账或推迟入账,以达到挪用、据为己有等目的。审计时,应频繁向对方单位进行函证或实际现场核对,查实本单位的应收账款和对方单位的实际欠款是否吻合,如果不一致应立即深究原因。
02
应收账款审计流程
审计目标
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存在; 确定应收账款是否为被审单位所有; 确定应收账款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可收回,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恰当; 确定应收账款年末余额是否正确; 确定应收账款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顾客订货单; 销货通知单; 发货单; 销售发票; 销售汇总表; 销售明细账及总分类账; 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及总分类账; 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总分类账。
函证范围: 函证方式: 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测试: 账龄分析: 函证应收账款:
函证应收账款是直接发函给被审单位的债务人,核实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通过函证,可以证实被审单位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防止或发现被审单位在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差错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未予函证的应收账款审查:
对未予函证的应收账款,应抽查有关原始凭证,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及发货凭证等,以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坏账准备审查:
审查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正确,年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户余额之和是否正确,计提比例是否正确(一般掌握在3‰-5‰),计提坏账准备时是否考虑了坏账准备账户的期末余额,审查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应收账款披露审查:
审查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恰当披露,包括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是否准确,是否有按净价法入账以达到推迟纳税的目的,以及“应收账款”有无与“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相混淆的现象。
应收账款在全部资产中的比重。比重较大时,函证范围应大一些;反之,则可小一些。 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强弱。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时,可减少函证量;反之,则应扩大函证范围。 以前年度的函证结果。以前年度函证中发现重大差异或欠款纠纷较多时,应扩大函证范围。 肯定式函证(积极式函证):要求债务人无论账户余额是否正确,都必须复函给审计人员。这种方式得到的证据更可靠。 否定式函证:要求债务人仅在账户余额不正确时才复函。这种方式需相应增加函证量。 核对应收账款明细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应进行调整。 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账,并对明细表中所列的应收账款作必要抽查,追查至明细账,并对明细账中的借贷合计加以验算。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分析应收账款的欠款时间及收款效率,判断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调查了解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通过查阅被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口头查询或现场调查,了解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初步评价。 核对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及订单,检查品名、规格、数量、价格是否一致。 审查赊销是否经核准。 复核验算发票上金额的乘积和加总计算是否正确,大小金额是否一致。 审查发票上的单价是否按企业批准的价目表执行。 依销售发票追查应收账款和销售明细账。
03
案例的分析
案例一:康得新和皖江物流
造假方式:虚增收入,并将虚增的收入挂在应收账款。 造假迹象:应收账款增长率较高,且大幅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例如,康得新在2015年和2016年应收账款增长率均较高,2016年达71.80%,大幅高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3.78%)。皖江物流在2012年和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77%和5.42%,而同期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率分别为72.40%和20.91%,均远远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造假结果:导致公司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案例二:神州长城和风华高科
造假方式:利用应收账款转让业务造假。 造假手法:神州长城通过与深圳前海石泓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将应收账款折扣转让,并用自有资金和大股东个人资金通过第三方公司支付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再将资金转回给神州长城,形成应收账款回款的假象。风华高科则通过与第三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的方式,对应收账款进行虚假记载,并附带追索权,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总额。 造假迹象:财务报告附注中涉及应收账款转让的情形。 造假结果:虚增了当期净利润,虚构了应收账款回款,导致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虚增,同时出售应收账款还可以美化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财务指标。
案例三:欣泰电气
造假方式:虚构应收账款收回。 造假手法: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 造假结果:达到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虚增利润的目的。
案例四:宏图高科
造假背景:客户宏图高科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利润及未记负债等虚假记载行为。 审计机构失职: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宏图高科时未勤勉尽责,未核实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未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造假结果:导致宏图高科实际销售收入存在重大的舞弊行为,财务报表虚假记载。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因此被罚款1950万元,并暂停从事证券业务6个月。
应收账款造假手法多样,包括虚增应收账款、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利用应收账款转让业务造假等。这些手法往往涉及复杂的资金流转和账务处理,需要审计人员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和谨慎态度。造假迹象可寻通过关注应收账款增长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匹配程度、财务报告附注中涉及应收账款转让的情形等,可以发现应收账款造假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