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诈骗获刑3年后,医生在庭审中坚称自己无罪!

文摘   2024-11-19 15:00   安徽  


在新医保时代,医疗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才是长久活下去的王道。

来源 | 医脉通

作者 | 亦一


据潇湘晨报报道,8月23日,一起涉案金额达到数千万的医院套取国家医保资金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其中仅一家医院的涉案金额达到2000多万元,一名主刀手术医生刘某明涉案,被控诈骗罪。


据悉,该院以“复明工程”“慈善基金会”等福利活动为幌子,假借“义诊”名义进入村镇(社区),宣称“免费即可治疗白内障疾病”,引诱大量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到该院眼科“就诊”并接受住院手术“治疗”,之后通过篡改视力数据、伪造病历、虚开人工晶体发票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公诉机关指控,医生刘某明在职期间参与协助骗取医保基金人民币超千万元。一审判决刘某明犯诈骗罪,获刑三年六个月。


不过,判决文书显示,在一审中,作为手术医生的刘某明坚称自己无罪,辩称没有参与骗取医保基金,甚至拒绝医院要求修改病人真实视力用于骗保的行为。


其辩护意见认为,刘某明仅是一名手术医生,不参与医院的决策、管理,不参与手术需要的人工晶体的采购,更不参与医保报销环节。“讲得直白些,作为非管理团队成员的刘某明,是一个高级打工仔。”


8月24日,记者从刘某明家属处获悉,在二审中,刘某明仍坚持自己无罪。案件择期宣判。


那么,问题来了,医生究竟是明知故犯,还是不知情被医院“坑”了呢?



医院骗保2000万,主刀医生知情吗?


针对此案,刘某明多位同事以及实习医生提供了证言。


最终法院认为,“刘某明所行白内障手术是A医院眼科、B医院眼科实施医保诈骗套取违法所得中的重要一环,在科室上下其他人对案涉骗保模式心知肚明的情况下,被告人刘某明作为管理医院医生的主刀医生,表示不了解科室骗保运作流程的辩解意见,明显不符合常理”。


法院据此认为,刘某明在明知科室存在骗保行为的情况下,仍负责实施白内障手术并获取高额提成,亦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其评估手术风险和效果之后,对个别患者未施以白内障手术,系其为降低其犯罪行为暴露的风险而作出的选择,不能否认其犯罪行为的本质。鉴于其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主导者,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


不过,原本高收入的刘某明犯下此种罪行让家属十分不解——


据了解,刘某明本科就读于湖南医科大学(湘雅医学院前身),后分配到辽宁某公立医院,10多年前辞职进入民营医院,是一个能做白内障超声乳化,又能做全飞秒、半飞秒、准分子激光,还能做ICL晶体植入手术的医生。


他所入职的A医院眼科和B医院眼科,待遇保底分别是5万元和4万元,超过规定目标的手术还能另发奖金,每台差不多200元左右。哪怕是怕东窗事发,从涉事医院辞职后,他再度入职的广州某医院,年收入也高达150余万元。


因此这名家属特别不解的表示:“他如果不在这两个医院眼科工作,在其他医院工作的收入也不会差,想不通他有什么必要为了获取高额收入去实施犯罪。”


其实,即使抛出此案不论,在既定的许多事实面前,人性的贪婪本就是不可忽视的存在。只不过有的人会克制内心的贪婪,有的人会放纵贪念肆意滋长,直到它完全吞噬毁灭了自己。


在近期爆火的游戏《黑神话:悟空》中,对人性的贪婪作出了深刻阐述。


当金池长老见到唐僧的锦襕袈裟时,顿起两眼发光、贪恋四起,后来为了得到袈裟,不述惜火烧寺庙,致使自己葬身火海。


在另一过场动画中,也将贪婪刻写得淋漓尽致。


黄眉老祖与金蝉子打赌,人性究竟是向善还是本恶?


黄眉老祖给出的答案是:人性本恶。


为了验证自己的答案,黄眉老祖化身一只怪物,故意让村民捕捞到岸边。原本村民们打算将怪物一把火烧了,谁知,怪物用指甲划开了它那粗糙的皮肤,紧接着一堆珍宝从其身体里溢出。


于是,怪物被供奉了起来,村民也有序地排队进贡,以获取财富、健康与美貌。


一天,一位村民在珍宝的诱惑下燃起贪恋,他不顾一切地向怪物扑去,一刀一刀扎向怪物以获取更多珍宝。


一开始,现场还有人维持秩序,可当其他人看到越来越多的珍宝涌出,瞬间蜂拥而上,将怪物撕个粉碎。


不久之后,原本富庶太平的村子变得一片狼藉,只剩满目疮痍和断壁残垣,还有那具臭气熏天的怪物尸体。


因此,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在致命的金钱诱惑面前,不是所有人都能沉得住气。


当然,回归到上述案件中,到底是医生不知情被医院“坑”了,还是医生为了赚钱丧失了底线,我们就静待案件的宣判。



骗保之后,医生入刑并不少见


实际上,随着近年来医保监管法治化、精细化,已经有多起医生入刑的案例。


2024年5月12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曝光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残康中医医院诱导一些无病或轻症的农村五保老人住院治疗,存在虚增项目、“挂空床”等行为,涉嫌骗取医保基金。对此,当地公安机关对10名医务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8月,莆田市医保局组织专项检查组根据国家局下发线索,对仙游康佳医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医院涉嫌通过虚计中、低频脉冲电治疗部位数量以及虚构等速肌力测试和等速肌力训练项目的方式虚构医药服务,涉嫌欺诈骗保。经查实,该院涉嫌欺诈骗保金额约100万元,5名医生被刑拘。


2023年4月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则刑事裁定书,因欺诈骗保,辽宁省鞍山安康中医医院院长、副院长、医生、护士等7人,以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缓刑三年不等,并处二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


其实,近些年来,医保骗保犯罪已屡见不鲜。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陈学勇介绍,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共计1213件,其中2021年审结306件,2022年审结407件,2023年审结500件,同比分别增长102.65%、33.01%、22.85%。可以看出,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增幅较大。


国家层面,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2024年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24〕6号,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明确医保骗保刑事案件、医疗保障基金的范围,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及其他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方式及相关犯罪行为的定罪处罚,以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定罪处罚问题,确保准确认定犯罪。


对于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实施前款规定行为骗取的医疗保障基金应当予以追缴。


定点医药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立法之外,现实中国家为打击医保违规、骗保行为,亦是重拳出击。现如今,医保飞检开展得如火如荼,在国家检查组入驻,依托大数据的严查之下,不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院管理者、医务人员都应规范自身行为。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今年4月发布的信息,2019年国家医保局建立飞行检查工作机制以来,5年间陆续组织200多个检查组次,在全国范围抽查定点医药机构近500家。国家和省级飞行检查已累计追回医保相关资金80多亿元,产生了打击欺诈骗保、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挽回医保基金损失、强化高压震慑的积极效应,成为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利剑”。


因此,在“利剑”之下,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一定要站位正确,以免惹火烧身。


针对此现象,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曾提醒到,大数据“天眼”下,医疗服务行为几近“裸奔”,诊疗服务与医保收费记录不符将成为骗保的证据,骗保不仅仅只是违规,还涉嫌违法犯罪,在新医保时代,医疗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才是长久活下去的王道。


参考资料:

潇湘晨报《绍兴一家医院眼科套取医保资金2000万,手术医生被控诈骗获刑3年,庭审中坚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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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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