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违规转包,未查明地下水情况,认知局限!梅大高速塌方灾害调查报告公布,逐字学习

文摘   2025-01-22 21:08   山东  

2024 年 月 日凌晨 时 57 分许,梅州至大埔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梅大高速”)东延线 K11+900K11+950(营运桩号)路段发生塌方灾害,往东方向半幅路堤塌方,导致 23 辆车掉落,造成 52 人死亡,30 人受伤。

文末下载完成的调查报告!

★调查评估定性为塌方灾害

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是一起长时间持续性降水与多种因素叠加耦合作用,导致的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的塌方灾害。
塌方灾害发生于51日凌晨,有零星小雨,行车视线不良,车流量较平常突增,车辆坠落后起火燃烧,这些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大了灾害的损失。
同时,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养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路堤的抗灾能力有一定影响
★违规转包
报告中指出,勘察设计单位为中交**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是我国路桥设计的扛把子,俗话说的“部院”,违规将勘察工程转包给广州地勘公司。
实际情况为,邓**个人以广东地勘公司的名义、承接涉灾路段的勘察,出具的报告没有查明地下水情况。
★特殊地貌,地下水易汇难排,认知局限!
塌方路段路堤,自然地形上部为斜坡倾向与高速公路正交的凹型谷坡,下部为与高速公路斜交的狭长平缓沟槽,在较陡谷坡上填筑路基,形成上宽下窄的倒三角形斜坡路堤。

路堤两侧自然谷坡及下游沟槽表层岩土,为坡残积层砂质黏土及冲洪积黏性土,是相对隔水层,再加上路堤坡脚处为狭窄“缩口自然排泄通道差,地下水易汇难排。

在教训中提到,受限于花岗岩地区地下水的复杂性科学技术认知水平的局限性,对地表水汇流渗透转化为地下水地下水对路基危害的认识不足,早年缺乏类似的工程经验,当时的规范对地下水勘察要求不具体。
(地表水下渗是地下水补给的重要途径,这个好像是个常识喔)
勘察未挖穿残积层并查明其分布深度,未充分查明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的关系及变化,未发现地下水承压现象,防治花岗岩裂隙水危害的措施针对性不强,路堤在极端条件下抗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教训中提到了,当时的规范对地下水勘察要求不具体!
要是规范明确要求查明地下水的补给,而勘察单位未查明!估计又会是另一种结果!
遵守规范,关键时候能起很大作用。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规范会是中国工程师的心中的“圣旨”。

梅大高速茶阳路段“5·1”塌方灾害调查评估报告.pdf


--完--

献给不盲从规范,而寻求利用自然规律的工程师!

BY T. Y. Lin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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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与市政桥梁设计
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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