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推进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满足老年人更多需求,惠及更多老年人家庭,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及商务厅发布了关于《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以下是对该补充通知的详细解读。
全文字数 | 2124字
考虑到部分老年人家庭厨卫设施条件相对较好,对行走便利、康复理疗、智能监测等其他类产品需求更为突出,此次补充通知允许老年人家庭仅选购其他类产品进行适老化改造。并且,所有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不再受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 15%(最低 1000 元)的规定限制。但需注意,开具的发票抬头必须为老年人姓名,备注栏要有申购优惠码备案号。厨房和卫生间改造具有整体性特点。老年人家庭在适老化基础上,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必需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整体改造,并享受相应补贴。不过,这里不包括购置家电类产品。同时要明确,同一房屋依旧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的厨卫整体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为满足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产品的多样化需求,相关部门增加了部分产品目录清单,并委托第三方提出单件产品指导价。这些新增产品涵盖了防干烧与定时灶具、炉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跌倒监测雷达、坠床监测雷达、生命体征监测雷达、防走失胸卡、助起沙发、移位机等,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了更多安全保障和便利。老年人家庭通过申购优惠码,向县级民政部门申领补贴。需要上传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购置产品清单、支付凭证和发票。如果涉及施工改造,企业还须上传改造合同、购置产品和改造前后照片。县级民政部门应及时审核并安排人员入户核对,上传产品改造、安装、摆放位置照片。符合补贴条件的,要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银行账号。各地要准确把握以旧换新适老化改造的相关政策,不能层层设置限制条款,对于与省厅文件不符的情况必须立即纠正。同时,要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发动力度,积极做好上门和代办服务,确保更多老年人家庭了解并能够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此次补充通知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为老年人提供了更灵活的改造选择和更便捷的补贴申请流程,有望让更多老年人受益于适老化改造,提升生活质量。附件1:关于《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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