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城公拨助笃庆堂田产

文摘   2024-07-18 11:08   山东  

【跋】

译注《霞城公拨助笃庆堂田产》,为纪念先贤,弘扬家族文化,古为今用,榜样子孙。笃庆堂曹氏祖祠,创自康熙二年(1663年)迄今一百六十余年(指截至道光三年1823年),霞城公拨助笃庆堂田产“以赡祠祭”,传承着古圣先贤未竟的事业,激励后辈子孙踵武前贤,光宗耀祖,其意义非常重要!

择自民国辛未年十修【曹氏宗谱】

文宝公第二十一世裔孙 曹孝清

庚子鼠年己丑月戊午日
(2020年1月10日)

【人物】

曹六兴,号霞城,承祖之孙,骏业长子。清嘉庆十九年(1814)补授四川按察使,二十年(1815)兼署布政使,二十二年(1817)补授四川布政使兼署四川总督部堂。二十四年(1819)晋授通奉大夫。生于清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十一月十七日,殁于清道光十六年丙申(1836)八月十六日。子五:堃、本致、本庸、坚、垕。

▲民国二十年《曹氏宗谱》
霞城公拨助笃庆堂田产

附《拨约》《当契》及田亩坐落种数

《拨约》

立《拨约》,霞城为拨付田亩以赡(1)祠祭事。我鲁江曹氏祖祠,剏(2)自康熙二年,迄今一百六十余年矣。风雨一椽(3),仅栖神主(4),而祠产无几,祀典不修(5),揆诸(6)水木本源(7)之义,殊觉歉然。

【译文】立此《拨约》,是为霞城拨付田亩用以资助祖祠祭祀之事。我们鲁江曹氏祖祠,始建于康熙二年(1663年),到现在(指截至道光三年1823年)已经有一百六十多年的历史了。祖祠历经风雨,如今仅有一间小屋,供奉祖先神位栖身,而且祖祠的田产非常有限,祭祀的典仪也得不到维持。对照水木本源的道理,深感惭愧和不安。

【注释】(1) 赡[shàn]:供给。资助;支持。(2) 剏:古同“创”。(3) 一椽[yī chuán]:一条椽子。借指一间小屋。(4) 神主:祖宗牌位,用木或石制成。(5)不修:不举办。(6) 揆诸:“揆之于”,“从...来推测”。(7) 水木本源:指水的源头和树的根本,比喻事物的根本或事情的原因。

今霞城愿将当(8)得本族俊亭(9)名下近乡早晚田(10),计种四石六斗,额租陆拾贰石七斗五升,慿(11)族拨付笃庆堂祖祠管业(12),所有号、亩、坐落四址,照依老契另缮(13),砧记清册一本,交祠收执,原契仍归霞城子孙存贮。田上额载(14)秋粮,祠内自行完纳。自拨之后,凡我族房,各宜实力(15)征收,秉公经理,庶(16)有继长增高(17)之益,长伸(18)报本追远(19)之诚,是所厚望。

此据。

【译文】现在,霞城愿意将他从本族俊亭名下典当获得的靠近村子的早晚两季耕种田地,共计播种四石六斗,应缴纳额定租谷六十二石七斗五升,依据家族规定,拨付给笃庆堂祖祠管理和经营。关于这些田地的所有编号、亩数、具体位置和四至界限,按照原有契约另行详细记录,制作一份清晰的账簿,交给祖祠收存保管。原先的契约仍然由霞城子孙自行保存。田地上所规定的秋季粮食赋税,由祖祠自行负责缴纳。自田地拨付给祖祠之后,我们族中的各房,都应该积极努力地去征收租谷,公正无私地管理经营,才有可能使祖祠基业不断壮大,长久地延伸不忘祖先恩德、怀念祖先的诚心。这是寄予大家的厚望。

以此为凭据。

【注释】(8)当:典当、抵押。(9)俊亭:曹绳彦,字俊亭,号鞠菴。鲁江曹氏第十三世。清新建县学附学生,捐授布政司经历加捐同知衔。(10)早晚田:种植早晚两季作物的田地。(11)慿:即“凭”。依据、凭借或依靠。(12)管业:管理产业或财产。(13)缮[shàn]:工整地抄写。(14)额载:指田地或土地上按照规定或标准应当缴纳的赋税或粮食的固定数量。(15)实力:切实用力。(16)庶:或许、也许、可能。(17)继长增高:多泛指不断地培育提高,使成熟完善。(18)伸:延展、扩张。(19)报本追远:泛指不忘本、不忘祖先的恩德和教诲。

右项田亩,俊亭于道光三年当归霞城,系实纹银五百两。正(20)以价业(21)相悬,经族房各长议定:契内载价银贰百五拾两,票(22)借纹银贰百五拾两。议明回赎之日,契票两项一并归还。

【译文】上述田亩,俊亭于道光三年典当给霞城,实际支付纹银五百两。由于价格与产业价值相差悬殊,经过家族中各房长商议决定:契约中载明价格纹银二百五十两,票据借贷纹银二百五十两。双方议定将来赎回田地时,契约和票据上两项金额一并归还。

【注释】(20)正:正好、恰好。(21)业:产业、家业。 (22)票:借据、票据。

今俊亭谢世,倘亲支有回赎者,照依前议,将实纹银五百两缴付笃庆堂祖祠以凭,另置产业。即将前项田亩,听其回赎。查此田官米(23),额载贰石贰斗八升五合,民米(24)七斗七升,改米(25)三升八合。

【译文】如今俊亭已经去世,如果他的亲属中有人想要回赎田地,应按照之前约定,将实际纹银五百两交付给笃庆堂祖祠作为凭证,祖祠另行购置产业。上述田地就允许他们回赎。经查这块田地的官米税额记载二石二斗八升五合,民米税额七斗七升,另有改米税额三升八合。

【注释】(23) 官米:政府或官府征收的粮食税。(24) 民米:除官米外,还承担的其他粮食负担或税收。(25) 改米:某种经过变更或调整的粮食税收项目。

现在曹坦户下完纳,今既当归霞城拨付宗祠,似未便(26)(27)当业不过粮(28)之说。所有前件粮漕,相应过入笃庆堂户内自行完纳。如本支回赎,仍听(29)其于祠户拨回无阻。

此批。

【译文】目前曹坦户下应缴纳的税粮,如今既然典当给霞城拨付给宗祠了,似乎不应该坚持这些田产仅仅是为了缴纳税粮而存在的说法。所有之前应缴纳的税粮和漕运费用,应当相应地转移到笃庆堂户下,由笃庆堂自行缴纳。如果将来曹坦本支要赎回,仍然可以允许他们将这些田产从祠堂户中拨回不受阻碍。
以此为批注。
【注释】(26)未便:不适宜;不方便。(27)执:动词,坚持;固执。(28)不过粮:口语化的表达,仅仅用于缴纳税粮。(29)听:允许;任凭。

附开(30)应用各条于后。

现将应该施行的具体条款及事项附列于后。
  • 额租陆拾贰石七斗五升,按年催收,毋(31)致拖延抗骗。

    每年应征收的租额是六十二石七斗五升,必须按年进行催收,不得有任何拖延或抗拒欺骗的行为。
  • 上下两忙(32),条银(33)秋漕(34),按时完纳,应于租谷内支给。

    无论是上忙还是下忙,条银和秋漕,都应当按时缴纳完毕。这些税收所需的款项,应当从租谷中支出给付。

  • 清明冬至,祀典不可或缺。今酌用三牲一副,族房各长屈(35)期致祭。撤供后,即以牲仪(36)“饮福菜(37)”,不另增席,不添设,昭(38)其俭也。

    清明和冬至,举行祭祀典礼是不可或缺的。现在决定使用一套三牲作为祭品。各族房的族长在规定日期前来祭祀。祭祀结束后,撤下供品,就直接用这些祭品准备宴席“饮福菜”,不再另外增加席面,也不添置其他物品,以彰显节俭之风。
  • 每年举公正一人,经理收租支用等事,各房轮年接充。如有侵食,即惟原举之人是问。

    每年推举一位公正之人,负责管理和经营收取租金、支出费用等事务。各房轮流担任,每年轮换一次。如果有侵占或挪用公款行为,只追究当初推举人的责任。
  • 祠宇渗漏,捡盖(39)应于租谷内支给。若大修,俟(40)祠费充裕,方可兴工。

    祠堂房屋渗漏,检查维修所需的费用应当从租谷中支出。如果需要大规模修缮,就必须等到祠堂经费充裕之后,才可以开始动工。
  • 每年谱饼(41),应于租谷内支给。

    每年春节制作发放的“谱饼”点心,费用应当从租谷中支出。
  • 每年聂(42)三神戏(43)一本,向照(44)烟丁(45)出派,今归入祠租支给,摡不出派,亦不得藉(46)此多演,以致浪费。

    每年都要演出的祭祀剧目聂三神戏,其费用原本是按照烟丁分摊,现在改为从祠租中支出,一概不再分摊了,也不得借此机会多演剧目,以免造成浪费。
  • 每年祠用无多,所余谷石(47)变价,照依典例行息(48),以资积累。凡系本族,概不准借。

    每年祠堂的开支并不大,剩余的谷物粮食变卖成现金,按照典章制度的规定生息,以便积累更多资金。凡是本族的人,都不得随意借用。
  • 每年出入用费,登记簿账,照依老例,于腊八日当房长、族长核明,所有余剩,交次年接手,以杜侵冒。

    每年祠堂的收支费用,都会详细登记在账簿上,按照惯例,在腊八这一天,会由当值的房长、族长共同核对无误后,将剩余款项交给下一年接手的人,以防止侵占或虚报冒领公共财产。
  • 凡乡邻搆(49)讼,不得擅动祠费。现奉功令(50)查办,违者禀(51)究。

    凡是乡邻之间发生诉讼纠纷,不得擅自动用祠堂的费用。现在都是遵照朝廷的法令规定进行查办,如有违反者,将上报追究责任。
  • 凡族中㐫荒(52)等事,不得指称帮给。

    家族中如果遇到灾荒等困难情况,不得指明并声称给予帮助。
  • 凡零星房屋、荒芜田亩,均不得徇情收买。

    对于家族中零散、不连片的房屋以及荒芜未耕种的田地,都不得因为私情擅自收买。
  • 霞城契买俊亭山地二段,一并拨付祠内,听合族扦葬(53)。惟不许预立生基(54),以杜侵占。违者,族房理斥。

    霞城通过契约购买了俊亭名下的两块山地,一并交付给祠堂,供整个家族成员安葬使用。不得在这两块地上预先为自己建造墓地,以防止侵占公共资源。如果有违反,将受到家族和房长的严厉斥责和处理。
  • 祠内旧有田亩租谷,应一体并入经管支用。

    祠堂内原来就有的田地及其租金收入,应当全部纳入祠堂的经营管理范围,用于祠堂的日常开支和各项费用支出。
  • 高陵公助银壹百两,原为收息,每年酧(55)愿戏一本。此项经俊亭手已当置胡卓人大房宁寿堂药铺店面,祠内仍每年收租息,演戏一本有余,一并归入存公支用。

    高陵公捐赠了一百两银子,原本是为了收取利息,每年举办一场还愿戏。这些银两,俊亭经手已经用于购买胡卓人大房宁寿堂药铺店面。祠堂仍然每年从这些店面中收取租金和利息,举办一场还愿戏还有剩余,一并归入公共存款中用于祠堂的日常开支和各项费用支出。

见拨(56)族正:怵亭押(57),族副:聸源、同甫均押,代笔:海嵩押。

已指定族正:怵亭签字确认,族副:聸源、同甫一同签字确认,负责书写文书的代笔人:海嵩签字确认。

【注释】(30)开:列出;写出。(31)毋[wú]:不要。(32)两忙:春季和秋季的税收征收。(33)条银:用于缴纳税款的白银。(34)秋漕:泛指秋季需要缴纳的各类税收。(35)屈:屈就、屈尊。(36)牲仪:中国古代祭祀礼仪中与宰杀牲畜相关的仪式。(37)饮福菜:在祭祀仪式结束后,用经过祭祀的牲仪祭品加工成的菜肴来宴请或款待参与祭祀的人。(38)昭:显示、表明、彰显。(39)捡盖:捡通“检”。检查修补。(40)俟[sì]:等待。(41)谱饼:祠堂过春节时发放的点心。(42)[niè]:南昌方言,演出、观赏。(43)三神戏:一种地方祭祀剧目。

(44)向照:按照;依照。(45)烟丁:代纳税或服徭役的成年男子。这里指家族的成年男子。(46)藉:借故;借口。(47)谷石:祠堂每年剩余的粮食数量。(48)行息:产生利息。(49)搆[gòu]:同“构”。(50)功令:朝廷或官府颁布的法律、法令或规定。(51)稟[bǐng]:向上级报告。 (52)㐫[xiōng]荒:类似“灾荒”的困境。(53)扦葬:家族成员在指定土地上,按照家族的规定和习俗进行丧葬仪式和埋葬的行为。(54)生基:生前为自己准备的墓地。(55)酧[chú]:同“酬”。支付报酬。(56)拨:分配、指定。(57)押:画押;签字。

▲民国二十年《曹氏宗谱》

《当契》

立当田文契人俊亭,今因需用紧急,愿将所置早晚田二十号,计种四石六斗五升,额载秋粮官米一石五斗,民米六斗,慿中(58)出当与霞城贤台名下起佃(59)管业。所有土名坐落四址开后。

【译文】立写田地典当契约的人俊亭,目前急需用钱,愿意将所拥有的早晚田二十块,总计种植四石六斗五升,规定税额秋季缴纳官方粮食一石五斗,民间缴纳粮食六斗,通过中间人典当给霞城贤台名下负责租赁管理。这些田地的具体地点、名称以及四至边界,开列于后。

【注释】(58)慿中:中间人。(59)起佃:开始租种。

计开(列明如下)

  • 土名坐落烟斗山脚早田一号计种叁斗
  • 土名坐落黄泥山早田连二号计种叁斗
  • 土名坐落堎上毛镰坵晚田相连二号计种叁斗五升
  • 土名坐落堎上龚家坵晚田不连二号计种五斗
  • 土名坐落社树下晚田相连四号计种六斗
  • 土名坐落港口门首晚田不相连二号今合一号计种叁斗
  • 土名坐落雷家湖晚田一号计种四斗
  • 土名坐落葫芦坵晚田一号计种壹斗五升
  • 土名坐落灵应祠晚田不连二号计种叁斗
  • 土名坐落纱帽坵晚田一号计种四斗五升
  • 土名坐落傅家塘晚田相连二号计种一石
四址踏明(60),不必另载。

四周边界已经踏勘清楚,不需要再另外记载。

【注释】(60)踏明:一种通过实地勘查和丈量来明确土地边界的行为过程。

右件前项逐一开明,当日三面言议,当得纹银九八平(61)贰百五拾两正,入手讫,系是一色现付,并无准折(62)等情。其田日后银便(63)听从回赎,所有套语恃在族谊至交,毋庸多赘。恐后无慿,立此当契存照。本日契价两相交讫、押。所有原买老契尚未报税,不便交付。
中见人:朂亭押、怵亭押、鹤先押、聸源押、道先押、怀祀押。

道光三年六月  日立

当契人:俊亭押

【译文】上述各项逐一清楚列明,当日三方商议决定,典当所得为“九八平”纹银共计二百五十两整,已全部收讫,全部为现银支付,没有其他物品或形式的折抵情况。这块田地日后如果赎回,需按约定支付银两。所有客套话都基于我们之间的宗族情谊和深厚交情,无需多言。为防日后有争议,特立此典当契约作为凭证。今日契约和银两双方相互交割完毕并签字画押。原买地老契约因尚未报税,不便交付。

见证人:朂亭、怵亭、鹤先、聸源、道先、怀祀(签字画押)

道光三年六月  日立

立契人:俊亭(签字画押)

【注释】(61)九八平:是一种银两的成色或标准。达到九八成即98%纯银。(62)准折:交易中的其他物品或形式。(63)银便:银两的便利;银两的灵活处理。

▲民国二十年《曹氏宗谱》
此件条银,俊亭在日(64)已过入曹坦户,并将原契付来。今将各原契并俊亭借约一并拨归笃庆堂宗祠,并另立《拨约》付执,听慿公祠过割收租支用。如俊亭本房将当借银两一并归还公祠,仍准其回赎耕种。
道光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霞城批
【译文】关于这笔条银,俊亭在世时已经过到曹坦名下,并且相关原始契约也已经交付。现在将所有原始契约以及俊亭借据一并划归给笃庆堂宗祠,并另外订立一份《拨约》交给宗祠持有,以便宗祠据此过户、收租并用于各项支出。如果俊亭所在房族将典当和借用的银两一并归还宗祠,仍然允许他们赎回田地并继续耕种。

道光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霞城批示

【注释】(64)在日:在世的时候;在世之日。

附:山地坐落四至
土名坐落唐家山中段一段东至曹田西至大虫坑南至曹山北至曹山为界

土名坐落大垴山一边东至曹山西至大虫坑南至曹山北至曹山为界

土名坐落芭茅山草山前一段东至墈西西至曹山南至许山北至曹山为界

土名坐落彭家嘴山一段四至踏明不必另载界内树木一并在内管业

(致谢霞城公后裔曹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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