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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对个别药企虚开发票制造“两套价格”问题进行关注的函》。
国家医保局表示,近日经济参考报《经参调查:一些药企经销商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报道,2022年、2024年,公安部门先后侦破两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
调查发现,“一些药品存在两套价格,即‘底价’和‘开票价’”“药企先把药品按‘开票价’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交易完成后药企再把‘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巨大的价格差通过虚开发票手段‘洗白’并‘提现’,成为不法经销商牟利和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从源头就虚高”。
报道指出,“一款名为‘银杏叶’的药品,底价每支8.5元,售价每支25.28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4元;一款名为‘头孢唑肟钠’的药品,底价每支6.5元,售价每支16.5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2.5元。经测算,药品提成金额普遍占药品开票价与底价差额的两成以上”。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办案民警经过调查比对发现,涉案的部分药品中,“开票价”平均为“底价”的2倍至3倍。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冶说,这些巨大的“剪刀差”额度,最终都通过虚开发票得以“提现”。
为确保药企返还差价的行为在形式上符合规定,经销商会利用空壳公司向药企提供“咨询”“会议”“推广”等虚假服务合同资料,以及与差价金额相对应的发票。待药企把返还的差价支付给空壳公司后,经销商对利益进行再分配。
而这些虚高成本都将体现在药价中,并最终由购药群众和医保资金买单。
对此,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上述问题,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相关药品核查处置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报告国家医保局:
自2018年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以来,药械购销过程中多级代理商层层加价开票的形式逐渐消失,流通中产生的虚高价格也随之下降。但灰色地带并未完全消失,部分代理商仍然找到了新的隐秘牟利方式,为其贿赂行为披上“合法外衣”,虚开发票就是主要手段之一。
经济参考报报道,在这个非法利益链条上,不只有药企和经销商,医疗机构也是重要一环。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药企返还的药品差价金额,并非全部由经销商独占,经销商还要给医疗机构的医生送“回扣”,以确保医生在向患者开药的过程中更多地选择此类药品。
带金销售链条趋于隐秘之下,监管颗粒度细化成为必然要求。《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中提到,聚焦虚开发票、虚假交易、虚设活动等形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实施不法行为,保持打击高压态势。严查假借各类会议、捐赠资助、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带金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耗材领域,同样严查虚开发票等行为。2022年审计署曾发布文章,提到重点关注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采购情况,通过税务发票数据关联比对分析、查阅耗材采购决策程序等方式,揭示公立医院未按采购程序违规采购高值耗材、耗材供应商通过关联交易虚开发票暴利加价销售耗材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医用耗材采购和经销行为,促进医改政策目标实现。
同时,伴随大数据监管模式不断升级,各项数据全国联网,流程更加透明,生产厂家“高开”票之后的走账、走票等环节很难隐藏。
不仅如此,针对医院端关键人物关键岗位的反腐手段也在细化。中纪委的《深度关注|严查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文章中曾提到,办理相关案件时,“长期不变”往往是一个重要突破口。
纪检监察机关可从长期合作的医药公司、长期不轮换的重点岗位、长期频繁存在的外出培训等细节入手,围绕重点岗位轮岗、科研学术活动、职工借款欠款等异常数据,层层抽丝剥茧,着重发挥好话单、账单“两单”作用,通过医药公司或第三方代理公司的资金转入、存现时间点及金额,倒查梳理利益输送人员关系,判断资金单向转(存)入、高息借贷、项目分红等现象,精准发现隐形风腐问题。
尽管隐秘利益链不断“推陈出新”,但只要存在带金销售行为,就会有异常数据发生。在智能化监管模式下,规则的空子不断被堵上,从而倒逼企业走上合规程序。
来源 | 赛柏蓝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