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12岁女孩感染HPV,疑受性侵,女医生上报医务部遭回怼:你怎么知道是性侵?

文摘   2024-12-18 15:37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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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山东省新泰市联合调查组通过新泰市官网发布通报:


关于网传一女孩被性侵事,新泰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安、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经查,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之后发生性关系。

目前,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已安排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同步开展关爱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呼吁大家不传播隐私信息。



此前报道

12月12日,山东泰安,网曝一名12岁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疗,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网传图片显示,病人半年前曾因阴道炎就过医,但当时无人报警。女医生上报医务部还被反问,你怎么就确定她被性侵了?

12月13日,新泰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女孩现在还在住院治疗,家长考虑到孩子的隐私和承受能力,不想把这个事情过多透露给外界,不希望被太多人关注。我们目前都在积极关注和处理当中。”

新泰市卫健局回应称:”医护人员昨天就已报警,警方现在已经介入调查。“ 


女医生上报过程困难重重引发热议


该起事件引起社会争议不仅仅在于受害人年仅12岁就受到侵害,还有上报此次事件的女医生上报的艰难遭遇,让人不禁怀疑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是否能真正执行到位:


以下是根据网络消息整理的事件经过:

1.首次就医:半年前,该 12 岁女孩因阴道炎到当地医院就医,但当时无人报警。

2.再次就医:12 月,女孩因盆腔炎再次到医院治疗,检查发现其 HPV 检测呈阳性。

3.医生上报:一位女医生看到女孩的入院记录后大为震惊,在了解到女孩此前也曾因妇科疾病就医且其父母知晓等情况后,女医生随即将此情况上报给了医院的医务部,却被反问“你怎么知道她被性侵了”。

4.医生求助:女医生无奈之下,托朋友联系当地妇联,但妇联未做出回应,医院在得知此事被曝光后,开始调查是谁将此事外传,并对医院所有医护人员下达了封口令。

5.网络曝光:女医生联系网络大 V 博主帮忙,博主整理资料后在网上曝光此事,并私信泰安公安报警,但未得到回应。

6.院方要求撤稿:医院得知是该女医生将此事曝光后,两次打电话要求博主撤稿,并声称院方此前已报警,家长也在医院门口堵门,但博主要求其出示报警回执时,院方却含糊其辞。

7.警方介入:大 V 博主转托警察朋友代为报警,最终报警成功,女医生被警方叫去做笔录,新泰市卫健局回应称医护人员已报警,警方已介入调查。



强制报告到底要如何执行才能到位?

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强制报告制度。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情形时,负有强制报告责任。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高检发〔2020〕9号)第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疑似遭受、以及面临以下不法侵害时需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违反强制报告制度,也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是行政处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未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形)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二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第十六条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我国推行强制报告制度已达 4 年之久,其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然而在这起 12 岁女孩感染 HPV 的事件中,这一制度却形同虚设。女孩 6 月份因阴道炎就医,到 12 月份因盆腔炎再次就医,长达半年的时间里,竟无一名医生报警。


这暴露出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严重脱节和相关人员对制度的漠视。医生们本应是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执行者,他们的失职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也让受害女孩在痛苦的深渊中越陷越深。这不仅仅是个别医生的问题,更反映出整个医疗体系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培训、监督和问责机制的不完善。相关部门必须深刻反思,如何才能让强制报告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不是成为一纸空文。


附:强制报告制度要点


#1

 如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时,应向公安机报案或举报;并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二、保持高度警惕,按规定书写、记录和保存相关病历资料


三、应当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严禁通过互联网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私自传播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 对根据规定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而引发的纠纷,报告人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干扰、阻碍报告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如及时报案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民政部门应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单独或联合给予相关机构、人员奖励、表彰。

#2

 其他强制报告义务



2022年3月1日施行的《医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机构报告:

(一)发现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异常健康事件;

(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

(三)发现可能与药品、医疗器械有关的不良反应或者不良事件;

(四)发现假药或者劣药;

(五)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定)。 



来源:罗医生健康说,网曝12岁女孩感染HPV,疑受性侵,上报受阻?

和政县人民医院,强制报告|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强制报告义务履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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