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运动时期,社会较为动荡,“保”和“造”的思想严重对立,出现过许多暴力事件,也有一批很激进人站在了历史舞台上,就比如说李冬民。
他本来只是一个学生,靠着运动成为了学生核心代表,得到毛主席的接见及称赞。在他年仅20岁时就成为了北京市革委常委,这要是在普通年代,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
不过他后来却有了极大的转变,1977年邓公复出尚未成定局时,他还带着一批人在长安街打出了让邓公出来工作的标语。
李冬民原先是靠“夺权”、“反权威”才被领导们注意到的红小将头目,为何最后却做了完全相反的事呢?
主要还是因为李冬民不喜欢盲从别人,比较有自己的看法,这点从他小时候就体现出来了。李冬民1947年出生在河北,他的父亲是一位老八路,解放战争时期也常年在外征战,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只能与母亲相依为命。
新中国成立后,他父亲在市委工业部工作,一家人被接了过去,李冬民也开始在寄宿制学校读书。
因为他是在农村长大,跟北京城市孩子口音和习惯上有些不同,所以一开始李冬民性格较为内向,但是他的心思很细腻敏感,也有些超于同龄人的成熟。
在自然灾害那几年,全国多地都有吃不上饭的情况,众多灾民流离失所,只求能混一顿温饱。还在上学的李冬民经常会把父亲给的饭钱和零花钱拿来接济看到的灾民,即便饿着肚子他也愿意,这时候他是很善良的。
有一次李冬民从父亲与同事的谈话中得知,北京市委的干部食堂存放了一些粮票,想到还有很多人在受苦挨饿,他没有考虑别的,当晚就悄悄溜进食堂,将粮票偷出来发给灾民。
虽然这免不了被父亲一顿揍,但李东民却认为挺值得,有种英雄好汉劫富济贫的感觉。他读书时的成绩还算不错,本来也是一心想要考上大学的普通学生,然而,大运动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
1966年6月,李冬民由于复读过,就还是北京二十五中高三(二班)的班长在安心读书,然而聂元梓的一张大字报把整个北京的教育机构都搞乱了,二十五中很快也开始出现大字报,许多学生都陷入了茫然的状态。
李冬民则属于行动派,很快把自己对教育改革的想法写了下来,四处张贴。对于教育问题,中央非常重视,没多久便有工作组来到二十五中。
起初的工作组是要把这些想法压制下去的,不允许学生们到处串联。而第一批红小将大多是高干子弟,也配合着工作组办事,像李冬民这类人就被打成了“三反分子”,每天都要到班里开会学习。
直到后来毛主席回到北京,一些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工作组很快被撤销,而李冬民因为先前的激进表现,开始慢慢有了名气。
在他的自述里,往后一段时间就常常带着学生到社会上去“夺权”,“征用”民主党派的办公场地、办一些宣传报纸、搞联络站、成立纠察队等等。
由于他身边聚拢了很多人,还被推举成了北京市中学红卫兵代表大会核心组组长。
那个时期他作为红小将的优秀代表,多次获得毛主席接见,毛主席夸他“这个年轻人很有想法”,还当面调侃过:你的兵比我的多。
1966年12月,中央文革小组在中南海召见了李冬民等19个学校的代表人物,来了解全市18个区县的学校及组织情况。当时中央文革小组除了毛主席和林总,其他人都在,这么大的阵仗,让一帮年轻人有些紧张。
是周总理几句玩笑话把气氛给带起来了,随后就是各自介绍自己的区域,李冬民在说到25中的学生情况时,条理非常清晰,也善于抓重点,江青很早也在文件中看过他的名字,所以觉得这个年轻人不错,有了拉拢之意。
1967年4月,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成立,经过毛主席圈阅,李冬民当选为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当时的他才20岁。几乎在同时,江青建议他改名为“东民”,意思是上随毛泽东、下连百姓。
那个时期,李冬民也是风光无比,他经常为周总理传递信息、跟副总理谢富治单独吃过饭、与诸多老帅见过面等等,谁能想到,一个20岁的人能获得如此殊荣呢?
不过仅仅一年多后,事态就发生了变化。1968年夏,北京也有些失控了,太多学生进行武斗,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毛主席和周总理决定推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李冬民本来是想去参军,但阴差阳错还是插队去了内蒙古。
经过几年劳动再教育,李冬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他开始认真思考前些年的激进是否真的应该。这个效果,正是毛主席想要的。后来李冬民又去当过兵,1973年复员回北京,在北京重型机械厂当工人。
大革命初期做过的一些事,在他自己看来就是一大错误,所以他也想尽全力去弥补。
1977年1月8日,这是周总理逝世一周年的日子,李冬民与十多个青年在长安街西单商场墙上打出横幅:“坚决要求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没想到此举成了中央点名的大案。
因为当时中央领导们也有不同的想法,思想并未统一,市委第一书记吴德认为李冬民是想以此来做文章,背后挑起更大的事,所以在2月25日公安局逮捕了李冬民,罪名是“反革命”,直到1979年5月才予以平反。
出狱后,李冬民考取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在,1985年还创办了中国社会调查所,本来他的日子还算过得不错,然而在2009年5月,李冬民与一个名为卢志科的签订了合作协议,此后数年时间里,卢志科以收取评审费等名义去骗取他人钱款。
卢志科等人组织的活动是虚假的,可李冬民在明知这一点的情况下还进行了合作,事发后就被视为同犯。2012年,李冬民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因为他及时归还了分得的钱款,被从轻判决。
怎么说呢,这个人的人生绝对是跌宕起伏的,也很难去评价,只能说,人都是复杂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