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众悦家园、冠铭花园、山海逸居、京基御领公馆四个项目入围选房家庭名单及排位.pdf
https://www.szns.gov.cn/nsqzjj/attachment/1/1518/1518401/11856165.pdf
2.众悦家园、冠铭花园、山海逸居、京基御领公馆四个项目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及排位.pdf
https://www.szns.gov.cn/nsqzjj/attachment/1/1518/1518400/11856165.pdf
3.众悦家园、冠铭花园、山海逸居、京基御领公馆四个项目递补选房家庭名单及排位.pdf
https://www.szns.gov.cn/nsqzjj/attachment/1/1518/1518399/11856165.pdf
注:单套住房的租金,在项目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明确的租金为准。请选房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的租金标准,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是否签约。上述各项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其他区域加群主👇👇👇👇👇
1、请选房家庭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附件1-3),并对照《2024年南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排期表》(附件4),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因房源正选时间仅有三分钟,请务必仔细阅读《2024年南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5~6),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
2、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建议选房家庭在正式选房前24小时进入选房系统进行房屋预选,正式选房场次前30分钟登录选房系统,并按时参与正式选房。未在正式选房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可申请一次当天场次补选;选房家庭未在当天选房时间(含补选)完成选房或放弃选房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本次放弃选房不计算弃选次数;
3、补选场次于当天17:00开始,具体补选时间以短信通知与系统提示为准;
4、在正选场次中,认租家庭成功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19点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短信通知及系统提示的签约结束时间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5、因选房人数众多,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选房人手机号码更换后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机信号不佳、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接收短信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住建局信息公开页面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及时办理选房、签约等事项。
(一)选房签约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选房家庭通过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或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进入住房保障服务平台进行线上选房。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认租意向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线上选房签约操作具体流程指引(详见附件4、附件5)。
(二)选房签约安排
1.第一批选房家庭:选房排位1~307名的入围选房家庭,选房排位308~614名的候补入围选房家庭;
正式选房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
2.第二批选房家庭:选房名单及选房时间将根据第一批选房情况另行通知。
(三)授权委托
主申请人无法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进行选房签约(委托书详见附件6),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进行选房签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选房签约,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需进行委托,请选房家庭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至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B07室提交。
递交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9日(含周六日)9:00-12:00,14:00-18:00。
(五)签约及入住
1、选房签约
选房家庭选定房屋,确认选房结果后,即不可再更改所选房屋,如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线上签约,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完成线上选房签约后,应根据线上签约提示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
2、办理入住
选房家庭完成线上签约和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的,办理入住等后续手续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请选房家庭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众悦家园、冠铭花园、山海逸居、京基御领公馆入住手续将于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春节法定假期除外)在各小区现场办理,办理入住前请提前预约,众悦家园预约电话0755-86951747、冠铭花园预约电话0755-26924658、山海逸居预约电话0755-33974767、京基御领公馆预约电话0755-86068885。
3、期满及续签
众悦家园、冠铭花园、山海逸居、京基御领公馆项目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
三、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情况反馈电话:0755-8816824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家庭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附件1~3),并对照《2024年南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选房排期表》(附件7),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因房源正选时间仅有三分钟,请务必仔细阅读《2024年南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4~5),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请选房家庭提前准备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用于办理租金托收。通过手机选房的家庭,请准备另一台设备用于扫码支付租赁保证金(押金)。
(二)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建议选房家庭在正式选房前24小时进入选房系统进行房屋预选,预选时间为3分钟。正式选房场次前15分钟登录选房系统,并按时参与正式选房。完成选房签约的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未在正式选房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可在当天正选场结束前申请一次当天场次补选;选房家庭未在当天规定时间(含补选场)完成选房及签约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配租通告》规定,选房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认租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完成选房;
2、完成线上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
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重新提交轮候申请。
(四)在正选场次中,选房家庭成功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19点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系统提示的签约结束时间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租赁保证金(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各类认租意向对应面积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认租意向对应面积选房结束。如选房家庭已选定该认租意向对应面积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完成签约及缴交租赁保证金(押金),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七)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至完成选房签约,选房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低保状况、特殊家庭(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8)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不能进行选房签约,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其所选住房将由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
(八)合格家庭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入享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享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九)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请各选房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按时参加选房签约等活动,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
(十一)选房人为长者、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完成线上选房操作且未办理选房授权委托的,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教学或协助完成选房,请有需要的申请人提前联系预约。
(十二)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地址:南山区常兴路162号,咨询电话:0755-26493866、0755-26493908,咨询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3日(含周六日)9:00-12:00,14:00-18:00。
网上选房签约操作指引
(手机端)
一、网上选房安排
本次选房分为预选和正选两个环节。选房家庭可在预选时间开始后至其正选时间开始前登录网上选房系统进行预选,预选房源后,需在正选环节确认您的预选结果,如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正式选房,您的预选结果将作废。请选房家庭于本人选房当日,在本人所属场次选房时间开始前,登录网上选房系统进行网上选房。
二、网上选房环节
(一)登录选房系统
请选房家庭通过微信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住房】—>【住房保障】,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选房系统(请选房家庭提前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且确保能够正常登录)。
(二)选房操作步骤
1、选房家庭登录后,点击【网上选房】—【开始选房】,进入网上选房声明页,并阅读选房规则。
2、预选。预选时间开始,选房家庭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声明】,点击【开始预选】按钮,进入预选界面。每个选房家庭
最多预选5套房源。
点击【选择】按钮,将意向房源添加至“购物车”中。
选房家庭也可通过输入楼栋、户型、朝向、房号等查询条件,查询符合条件的房源。
3、调整预选房源。选房家庭可点击【我的预选】按钮,查看已预选房源,通过上移、下移、置顶功能调整房源的顺序。
注意:请慎重选择意向排序,选房家庭如在正选时间内一直停留在选房界面且不选定房源,选房时间结束时,系统将按照同步预选房源后的意向排序自动选定房源。
已被在您选房排位之前的家庭选定的住房,您可以将其删除,预选其他可选房源。
4、正选。正选时间开始,选房家庭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声明】,并点击【去选房】按钮,进入正选界面。
5、同步预选房源。进入正选页面,选房家庭可点击【确认同步】按钮,同步预选房源。
也可在选房界面中,点击【同步预选房源】按钮进行同步。
6、房源选择及调整。选房家庭可点击【我的意向】按钮查看已添加的意向房源,可通过上移、下移、置顶、删除功能调整房源顺序。
如选房家庭全部预选意向房源已被其他选房家庭选定或选房家庭需重新选择其他意向房源,则返回选房界面从可选房源中重新选择其他意向房源。
注意:如您在正选环节重新选择了其他意向房源,点击【同步预选房源】后,新选择的其他意向房源将被预选房源覆盖。请在正选3分钟时间内,确定“购物车”中的所选房源及意向排序。
7、选房结果确定
(1)选房家庭主动确认正选:选房家庭不再调整房源意向及先后顺序的,可点击【确认正选】按钮,从已选意向房源中确定一套住房并提交选房结果,提交后选房结果不可更改,选房场次结束。
(2)系统自动确认选房结果:选房家庭如在正选时间内一直停留在选房界面且不选定房源,选房时间结束时,系统将自动为选房家庭选定其意向房源中未被其他选房家庭选定的第一序位意向房源。
8、选房结果查看。选房结束后,选房家庭可点击【我的结果】查看最终的选房结果。
9、补选申请。选房人员未在正选时间内参与选房或正选时间结束后未选定住房(主动放弃选房的除外),如仍需选房可在本家庭选房场次结束后至当天正选场次结束前登录网上选房系统,点击【网上选房】—【补选申请】申请补选,补选场次及时间请于当天正选场次结束后登录系统查看。
10、房源播报查看。选房家庭可点击【网上选房】—【房源信息播报】
或点击【开始选房】,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声明】,点击【房源信息播报】查看房源情况。
三、网上签约环节
1、选房家庭完成选房后,可直接点击【去签约】按钮,开始网上签约。
或返回系统首页,点击【网上签约】,进入签约页面。
2、完善承租信息。选房家庭可查看承租住房信息、修改手机号码。
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租金托收银行部分的信息填写。
注意:请选房家庭提前准备好主申请人银行卡(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正反面清晰照片,签约时必须完成银行托收办理后才可进行下一步。
3、人脸识别。选房家庭完善承租信息后,点击【下一步】,点击【开始人脸识别】,由主申请人本人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认证。
4、签订合同。选房家庭点击【开始签订】在手机上阅读合同,并完成签字。
5、租赁保证金(押金)缴纳。手机端租赁保证金(押金)缴纳不支持长按识别二维码支付,选房家庭需使用其他手机设备扫码支付,或保存二维码图片至其他设备后扫码支付。
缴纳成功后,签约申请提交成功,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审核结果可登录系统查看。
6、材料查看。选房家庭在租赁合同被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网上选房】—【材料管理】查看合同、入住通知书材料。
如需打印下载以上材料,请使用电脑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政务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这里登录-->个人服务首页“我的”,打印下载合同、入住通知书。
广告合作转载添加微信
扫码加入深圳群聊
添加房小秘进具体群
1、加入深圳购房群,群内可获取新鲜楼市动态、贴心置业指导、购房经验分享。 2、扫码添加小助手微信,发送区域即可拉你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