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支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需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表达,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添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缘由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如今: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缺乏,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洁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商量,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添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精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支配、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晰。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商量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便性、盲目性较大。本文发布于公众号“管理者视角”,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方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觉察,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状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亮度不够。有些上会商量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状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状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简洁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根据“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商量的状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剧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表达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殊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表达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根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主动性不高,很少参与。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缘由分析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缘由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扬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扬方式、宣扬力度、广度及深度等缘由,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状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制定制度,只是简洁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根据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本文发布于公众号“管理者视角”,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识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亮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状况,哪些必需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细致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养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状况,文化素养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养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主动性不高的重要缘由。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扬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沟通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需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商量、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准时通报典型案例,增添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添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进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缺乏,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商量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爱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主动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商量、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终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转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假如外部状况发生较大转变,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需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准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好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惩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阅历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削减失误。对于觉察决策失误仍不准时纠正的,要严峻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催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状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主动参与,源头把握”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根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根据。
(五)严峻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办“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转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状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近两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进展、促进廉洁从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扩大的势头,提倡了勤廉从政的良好风气,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我市在调研中觉察,反腐倡廉工作中制度落实难、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缘由分析
(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好像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状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根据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二)制度设置不够科学。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进展转变准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等。
(三)制度宣扬力度不大。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准时进行宣扬和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导致广大干部群众不熟识、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对制度的执行主体缺少监督和约束;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因忙于事务,无暇参与学习培训,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以致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四)制度监督缺乏引导。有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公开、反馈等机制也不健全,本文发布于公众号“管理者视角”,使得执行制度更多的依靠于单位(部门)和干部的自觉性。有的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做外表文章,觉察不了问题。
(五)制度失范追究不严。有些制度仅提出“不准”或“禁止”目标要求,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惩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背制度的本钱太低。有的单位碰到偶尔违背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不作严峻处理。
二、强化制度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一)科学设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首先,出台制度前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集思广益认真论证,要亲密关注腐败现象发生进展的新状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添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其次,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要留意与相关部门的配套和连接,提高制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增添制度执行的合力。再次,要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敏捷性,一方面,一项制度出台后,不能朝令夕改,要能管上一段时间,大的原则和要求不能轻易改动;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的局限性,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准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准时废止。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制度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宣扬教育,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亮。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扬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支配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日、党支部活动日和干部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实行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扬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制度贯彻执行状况。要把制度宣扬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易于接受、面对面的宣扬活动。要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扬教育,增添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促使他们通晓制度内容,把握精神实质,不断增添制度意识,坚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宣扬教育中,既要宣扬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扬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亮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气氛。
(三)领导抢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在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方面,必需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倒的首先自己要做倒。一要带头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顽强的党性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努力在制度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一些,同时要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更加自觉、更加主动,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抢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敬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三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打破陈旧的、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的束缚,将执行和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各级纪检监察等特地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二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殊要留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察督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贴议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准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状况时刻心中有数。三是强化科学评估。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制度发挥作用的状况和效果开展评估,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把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商量制定矫正措施。
(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舞按制度办事。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状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峻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准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凡具有不商量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背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嘉奖,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一、问题
一个时期政治规矩意识冷淡,党委班子发挥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党委职能泛化,党政不分,对基层党建服务大局、促进进展的作用重视不够。一些重要项目建设、装备建设等资金未经党委会商量,存在廉政风险。管党意识不强,纪检监督功能弱化,执纪监督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对涉案违法违纪干警查办存在着宽松软问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出事后遮丑护短,处理上避重就轻。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不严峻,违背相关规定。此外,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二、建议
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凝聚力。
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重点防控相关部门廉政、廉洁风险。建立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履职尽责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本文来源:国资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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