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周三云例会
“人力资源部周三云例会”系在“你好HR”的基础上由郝云峰律师全新打造的视频直播节目。旨在帮助HR实时解决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的员工关系管理问题。
直播内容以“东合法学堂”各班群HR提出的问题解答汇总为主,结合当季最新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以及直播过程中与HR的互动解答。每周开播一次,欢迎各企业人力资源部积极参与。
直播地址:视频号“郝云峰律师”直播时间:每周三14:00-15:00
人力资源三云例会
第二十九周
上半场:
主题内容
浙江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解读
主播:郝云峰律师
一、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应具备合理性——皇甫某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二、长期超时加班情况下,劳动者自主合理安排休息不应认定为旷工——冯某某、常某某诉宁波某环保建材公司劳动争议案
三、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申报工伤,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认定工伤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马某某诉宁波某物流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
四、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哺乳期间未经协商单方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其工资标准——王某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五、在新用人单位有关联公司且关联公司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当结合关联公司与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关联和协作程度、劳动者具体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某光电有限公司诉张某竞业限制纠纷案件案
六、在有关部门备案登记的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负有及时变更备案信息的义务,不及时变更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洪某与某建筑公司劳动争议案
七、对于存储在用人单位办公系统中的、劳动者无法获取的证据材料,用人单位应负有举证责任——深圳某物流有限公司诉吕某某劳动争议案
八、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中,若劳动者从第三人处实际获得的赔偿金低于其依法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差额部分——王某与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九、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而是签订承包、转包协议,但双方之间符合劳动关系本质特征的,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杨某与A公司劳动关系纠纷案
十、工会妥善调解一起因劳动者冒用他人名义入职并在上班期间受伤产生的纠纷——尚某某与邦某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宁波某速运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下半场:
互动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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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例会视频回放
第五十二周:最高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解读
第四十九周:新就业形态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关系的再梳理
第四十二周:劳资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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