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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新的疾控中心面临的挑战远不止于此,但相信,一切都会在改革中不断完备。
自2023年1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各地陆续掀起一股市、县疾控中心的重新组建工作浪潮。这一浪潮的核心就是同级卫生监督机构被整合,那么多年以前的“独立”与今天的“再整合”都是基于什么样的考量,显然,卫生监督与疾控中心整合组建新的疾控中心后,其功能基本又回归之前的卫生防疫站,集监测与监督于一身,权力更大,协调统筹疾病预防控制一定会更加有力有效。而这,对于新的疾控中心来讲,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一、合并背景与发展历程
(一)早期职能整合与独立
过去,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都由卫生防疫站负责。2001 年 8 月,广西率先进行改革,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促使卫生行政部门实现从 “办卫生” 向 “管卫生” 的职能转变。当时进行独立的考虑是为了达成监测与监督的分离,以此保证公正、公平执法。卫生监督所主要侧重于执法工作,而疾控中心则侧重于疾病预防控制等技术指导和服务。
(二)疫情后改革需求凸显
疫情出现后,疾控中心暴露出不少问题。医防融合不够紧密,医疗救治与疫情防控各自为战,信息相互不共享,行政管理和服务体系分属不同部门,疾控中心仅负责 “防”,医疗机构只承担 “治”。同时,失去监督执法权的疾控中心责任重大却权力微小,在卫生应急工作中显得力不从心,对疫情防控极为不利。鉴于此,人们呼吁赋予疾控中心监督执法权。2021 年 4 月 28 日,国家疾控局成立,随后一系列改革举措陆续出台,其中包括疾控局设立监督司,以及推进市、县级疾控中心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整合等。
二、各地合并现状
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指导意见发布后,各地纷纷掀起疾控中心重新组建的热潮,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被并入疾控中心。比如,9 月 14 日深圳市完成职责与机构整合;8 月 29 日上海市虹口区新机构揭牌成立;8 月 16 日广州市完成整合。在今年年初,浙江省杭州市、山西省大同市等多个地方也完成了合并重组,合并后大多称为 “某某市(县)疾控中心”,同时加挂卫生监督所牌子,并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为官方账号开展工作。
三、合并带来的机遇
(一)功能回归与强化
合并后功能基本回归之前的卫生防疫站,集监测与监督于一身,权力更大。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综合性的机构能够更快速启动应急机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协调统筹疾病预防控制将更加有力有效。
(二)构建完备公共卫生体系
作为疾控体系高质量发展及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构建系统完备、功能健全、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职责范围扩大
组建后的疾控中心职责涵盖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技术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指导服务与应用研究等公共卫生业务,以及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执业、打击无证行医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利于拓展业务领域,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四、面临的挑战
(一)机构融合困难
职能协调问题
卫生监督机构职能与疾控中心有部分重合,但各自优势不同,合并重组后需让不同职能板块做好相互配合,如疾控中心侧重于技术指导、科研分析及监测预警,卫生监督所侧重于监督执法,如何协同工作是一大挑战。
人员管理机制难题
两地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编制有区别,原疾控中心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卫生监督所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待遇不同。设计合理的薪酬福利和晋升通道至关重要,以确保专业人才在新体系中发挥最大效能。
(二)监测与监督平衡难题
确保监督执法公正性
之前监测和监督都由防疫站负责时出现过问题,如群众怀疑其为处罚而做不合格检测报告。合并后在一个机构内实现 “监督与监测分离”,确保监督执法的严肃性、公平性、公正性并非易事。
综合监管问题
2018 年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指出要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本次疾控改革将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监督分开,基层可能需要更多人力,能否体现综合监督是个问题。
尽管新的疾控中心面临诸多挑战,但随着改革推进,相信各项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机构将不断发展完善,为公共卫生事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024 年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合并备受关注,各地三定方案不同。本文探讨合并后机构设置、网友看法、政策与执行差距,虽面临挑战,但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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