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第31期人大深圳社会科学沙龙“数字音乐市场的版权保护困境与实践出路”主题沙龙于线上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主办,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知识产权与创新研究中心承办,活动邀请了来自司法机构、头部平台、高校的专家学者参会。在数字技术驱动产业变革、音乐消费场景持续多元化背景下,与会嘉宾就数字音乐产权保护的痛点及突破路径展开了深入研讨。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杰,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副秘书长赵一洲,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版权合规高级法律顾问陈清歆,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陶出席本次沙龙并作主题演讲。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知识产权与创新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讲师谭洋主持沙龙。
主 题 演 讲
杨杰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数字音乐市场的版权保护正面临多重挑战,杨杰分析指出,当前困境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其一,技术防护薄弱。权利人侧重于内容创作和市场运营,对作品的技术性防侵权措施重视不足,尽管行业内有呼声引入新技术如区块链,但实际应用仍少见。其二,法律规制滞后。针对“洗歌”、二次创作等新型侵权形式,现有法律框架尚未形成明确定性,特别是在涉及刑事犯罪认定时存在争议。其三,司法打击不足。相关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审理数量较少,与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侵权行为数量形成鲜明对比,震慑效果有限。
为应对这些挑战,杨杰建议从三方面入手:在立法层面,应当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型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在执法层面,司法机关应当创新办案思路,灵活运用抽样取证、举证责任倒置等方式提升办案效率,以实际案例引领新认知;在权利人层面,应当加大技术投入,构建作品保护体系,并与执法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在责任追究方面,杨杰建议提高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推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有效衔接,降低维权成本。同时,杨杰提醒应当密切关注AI生成音乐作品的版权归属、市场垄断以及滥用诉权等新兴问题,呼吁产业界与司法界协同发力,共同维护数字音乐市场的良性发展。
赵一洲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副秘书长
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的版权治理正处于“后监管时代”的关键节点,需要尽快建立覆盖产业全链条的系统性视角版权治理生态,而非用单一、分段或个案式的治理方式化解各类版权矛盾。
赵一洲提出,在版权保护立法执法已有显著提升的背景下,当前我国数字音乐版权市场的关键矛盾不仅仅在于预防侵权盗版,更多在于版权秩序和版权利益分配的优化。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探索建立使用数据真实、利益分配公平的版权秩序。现阶段,需要解决的几对主要矛盾有:低付费率与高正版率的失衡、头部与长尾版权管理的差异、长产业链纵深与单一的流量评价导向以及被忽视的元数据治理和许可模式创新。他强调,音乐版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从权属界定、数据管理、定价机制、利益分配与责任制度几个角度进行全方位改革,不能仅依赖政府现有的政策框架或市场头部主体的内部协商,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行业自治和科技赋能提升整体效率。
赵一洲认为,在坚持“尊重国情、立足产业、多种机制、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原则的基础上,从权属、元数据、许可、分配和责任五个维度推动改革,一定可以应对好数字音乐版权治理的历史契机与拐点,最终实现中国数字音乐版权市场的共治共享和健康发展。
陈清歆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
版权合规高级法律顾问
陈清歆在“数字音乐版权的探索和新发展”主题演讲中,通过对加速音乐版权流通、内容自制成为新的驱动力、AIGC等新技术驱动创新、跨界融合与IP共创、扶持音乐人出海、正能量与公益音乐结合等项目的创新实践的介绍,分享TME如何通过多维度探索,寻求数字音乐的可持续发展,应对行业变革的挑战。
她指出,数字音乐行业的快速发展伴随着版权授权、合规管理和独立音乐人的收益问题等多重挑战。一方面,音乐版权链条长、权属复杂,涉及多方利益的协调和授权规则的制定难度大;另一方面,产业资源仍集中在头部,对于独立音乐人而言现有的环境无法满足其创作收益目标,如何帮助音乐人获取长远的版权增值收益、规避创作过程的侵权风险,需要更多努力(包括政策扶持、教育资源及资金投入等)。此外,用户的付费率在我国仍然较低,如何合规健康地提升用户付费习惯,促进行业整体收益增长,是持续的课题。
陈清歆总结,TME通过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和推动多元场景合作,探索了可持续的音乐版权商业化及保护路径,为行业提供了更灵活的实践参考。她同时呼吁行业平台与监管机构加强协同,共同构建统一规范的音乐版权保护体系。
李陶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陶深入探讨了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版权保护的困境与实践出路。他指出,尽管市场总体向好,但侵权多样化、利益分配不均、平台角色混同问题仍不容忽视。第一,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在赋能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侵权挑战,传统授权许可方式的局限性和维权高成本使得侵权行为难以遏制。第二,权利人群体中“二八定律”明显,收益分配差距很大,存在生态不平衡的问题,整体福利的提升和保障值得跟踪研究。第三,媒介融合时代下,超级平台的全方位布局形成了身份混同,影响了竞争生态,对研究、执法、司法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应对挑战,李陶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强调平台自治和规范强化,平台应加强自治规范,以大平台为代表的行业主体应通过自制内容推动合规发展,同时为行业设立良性竞争标准;二是行政执法应及时亮剑,并通过评估机制持续优化反垄断措施;三是司法裁判和理论研究需针对新场景提供清晰规则与公平机制,如AI的内容生成场景。立法规制作为最后一环,应以审慎态度推进,优先聚焦行业长期难题
谭洋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
知识产权与创新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谭洋对与会嘉宾的发言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四位与会嘉宾的演讲引发了其对数字音乐市场的版权保护问题的思考:杨杰从司法实务出发,从版权犯罪的角度对数字音乐市场的版权执法问题做了全面的概述梳理;赵一洲通过翔实的数据勾勒了我国数字音乐市场的情况,从体系化的视角提出现如今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并给出建议;陈清歆展示了TME在数字音乐市场做出的新探索,为数字音乐市场的版权保护提供了良好范式;李陶从数字音乐市场存在的利益分配不均、不正当竞争等现实问题出发,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最后,谭洋对四位与会嘉宾的精彩演讲表示了感谢。
本次沙龙提供了一个跨界交流的平台,与会嘉宾围绕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技术创新、制度供给和治理机制等议题达成多项共识。破解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困境,需要多方协同创新,从提升平台自治能力、强化行政执法效率、深化司法与理论研究到审慎推动立法规制,形成全链条、多主体共治的版权治理体系。未来,沙龙所凝聚的智慧和达成的共识,将成为推动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国际音乐产业深度合作的重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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