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靖年间,湖州东林镇有一位名叫赵轩的秀才。他家境小康,父亲早亡,仅与老母亲相依为命。
赵轩生得眉清目秀,且聪慧好学。年方十八,说媒之人便踏破了他家门槛,可他一心向学,欲待科举高中之后再论婚嫁,故而将这些亲事一概回绝。
他的拒绝,不但未使那些姑娘心灰意冷,反倒让她们觉得他胸怀大志,愈发想要嫁给他,总想着法子制造偶遇。
一日,赵轩前往书斋购书,一位女子上前搭话:“赵公子也喜爱此类书籍呀!我平日亦常翻阅。”
赵轩瞧了瞧手中之书,朝那女子微微点头后便欲离开。
此女名叫苏瑶,是镇上苏富商的千金,容貌娇艳动人,她父亲在镇上颇具威望,寻常之人见了她无不阿谀奉承,唯有赵轩对她视若无睹。
苏瑶一路跟在赵轩身后,令他颇为困扰,无奈之下,他只得拿了书打算回家再看。行至半路,忽闻巷子里有女子呼救,赵轩赶忙入内查看,只见一女子衣衫凌乱,朝他奔来,他躲避不及,被那女子撞了个满怀。
恰在此时,巷口传来一声怒喝:“好你个赵轩,竟敢对我妹妹心怀不轨。”
赵轩看向怀中女子,竟是苏瑶,而巷口之人乃是苏瑶的兄长苏瑾。
“并非我所为,我只是听闻有人呼救,前来查看,不想苏姑娘会扑过来。”赵轩急忙解释。
“此处唯有你与我妹妹,你坏了她的清白,还想狡辩?”
“我没有……”
“我不管你有无,你既见了她的身子,便得负责。”
赵轩此刻方醒悟过来,自己这是中了他人圈套:“我究竟有无恶行,你们心中自知。”
“我不管那些,如今你有两条路可选,其一娶我妹妹,其二我打断你的腿,再将你送官究治,毁人清白,你也莫要想科举之事了。”
这分明是敲诈!赵轩此刻纵有百口也难辩,只得应允娶苏瑶为妻。
婚后二人起初倒也和乐,然数月之后,苏瑶便露出了本相。她虽生得美貌,脾气却甚是乖戾。婚前过惯了奢华生活,嫁与赵轩后,起初尚觉新鲜,粗茶淡饭亦能忍受,时日一长,新鲜感消逝,便看什么都不顺眼。
平常赵轩前往书院,她便在家中对赵母肆意呵斥,呼来唤去。赵母本就身体孱弱,怎经得起这般折腾,不多时便卧病在床。苏瑶生怕赵轩找她算账,急忙躲回娘家。
赵母患病,赵轩又要去书院,无人照料赵母。邻家的小晴是个热心姑娘,主动提出在赵轩不在时帮忙照料。
此事传入苏瑶耳中,她夜半匆忙从娘家赶回,欲来捉奸。敲门而入,却见屋内唯有赵母与赵轩。
赵轩见她归来,面色不悦:“你不在娘家好生待着,回来作甚?”
“你以为我想回来,我是来捉奸的,邻家那小贱人在何处?看我明日如何收拾她。”苏瑶深知自家相公容貌出众,极易招惹女子。
卧于床上的赵母,听苏瑶言语刻薄,不禁责骂道:“你身为儿媳,将婆母气病却不闻不问,小晴好心照料于我,你却要恶意诬陷,你还有良心否?”
赵母边说边怒,拿起床头拐杖便打,苏瑶急忙躲避,脚下一滑,后脑勺正磕在床沿之上,身子一软瘫倒在地。
赵轩与赵母皆大惊失色,赵轩急忙蹲下探苏瑶鼻息,发觉她已没了气息。
“这可如何是好,我只是想教训她一下。”赵母望着苏瑶的尸身,吓得泣不成声。
赵轩心中亦惧,然见母亲如此,只得先宽慰母亲:“娘,孩儿自会设法,您莫要焦急。”
思索片刻,他抱起苏瑶的尸身,趁四下无人,将其抱至镇外一口枯井,抛入其中。
“娘,苏瑶尸身我已处置妥当,若有人问起,您便说她未曾归来,昨夜她归时甚晚,料想无人瞧见。”赵轩赶忙叮嘱母亲,苏家势大,若知晓苏瑶身亡,不知会闹出何种风波。
岂料次日苏家便有人前来,原是苏瑶走得匆忙,有些物事未曾携带,命仆人今日送来。
仆人连连追问苏瑶去向,赵轩只道:“她不是早已回娘家了吗?并未归来。”
仆人却道:“昨夜小姐已归家。”
然赵轩坚称苏瑶未归,仆人匆忙赶回苏家告知苏老爷,苏老爷闻言,即刻报官。
县令接了状子,沉思片刻,传召赵轩与苏父,分别问询。
“你说你妻子未归,可有凭证?”
赵轩答曰:“家中不见妻子踪迹,此即为凭证。”
县令又传赵母,赵母亦言未见儿媳归家。
问及苏父,苏父道:“我女儿昨夜夜半,忽然吵着要回,家中仆人皆亲眼所见,我还遣一仆人护送她回去。”
“你家仆人,自是你说什么便是什么,谁知是真是假。”赵轩争辩道。
案情一时陷入僵局,县令令衙役前往镇上探问,昨夜可有人见苏瑶归家。
一番查访,果有一人瞧见苏瑶进了赵家,县令闻罢,怒喝一声,质问赵轩究竟何事,命他如实招来。赵轩见事已败露,不敢再隐瞒,只得将事情始末一一道出。
县令听了赵轩供述,遣几名衙役押着他前往镇外,令其指明枯井所在,再将井中苏瑶尸身打捞上来。
然令人惊诧的是,衙役下井后,竟发现井底有两具男尸。
赵轩惊愕得说不出话来,吓得魂不附体,众人亦是骇然,不明所以,只得赶忙禀报县令。
县令亦深感疑惑,又命人下井搜寻,仅寻得一把锛子,苏瑶尸身却不见踪影。
这两具男尸,衣衫不整,裤腿半褪,死亡时间亦在昨夜夜半,身上不见财物,头部遭重击,似是熟人作案,毫无防备。而赵轩并不认得此二人,只一味喊冤。
锛子乃木匠所用工具,县令召集镇上所有木匠,令他们出示各自的木匠工具,果见一人少了锛子。
县令注视眼前木匠问道:“你的锛子何在?”
“小人的锛子前些时日遗失,正欲寻人重制。”
“你说谎,一个木匠无锛子,谁人肯信,你的锛子昨夜落入井中。”
木匠见事已败露,只得道出实情。此木匠名唤王二,死的两人是盗墓贼,王二给其中一人打造家具时结识,三人相约一同盗墓。
昨夜三人盗了一处墓地,收获甚丰,归家途中见赵轩抛尸,三人以为是何物宝贝,待赵轩离去,便打捞上来,发觉是一具女尸,苏瑶刚死不久,面容如生,又极为美貌,两个盗墓贼顿起色心,亵渎了苏瑶尸身。
正值二人行乐之际,王二忽起贪财之念,拿起锛子猛击二人头部,二人对王二毫无防备,兼之正沉醉其中,便这般糊里糊涂送了性命。
事后王二将二人抛入井中,染血的锛子亦被他丢弃井里。苏瑶则被他埋于不远处。
县令命王二带着衙役挖出苏瑶尸身,仵作检验后,确系磕于床沿致死。
王二因贪财杀了两人,被判死刑。赵母虽未击中苏瑶,但苏瑶因躲避拐杖摔倒而亡,判处赵母三十杖责。
赵轩抛尸,判处三十杖责。考虑到赵母体弱,三十杖责由赵轩代受,共计罚赵轩六十杖责,县令怜他恐难承受,特许分两次受罚。
青石语: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罹恶报。昧良心者,必自食其果。王二贪财,戕害性命,终陷囹圄;盗墓者贪色,亵渎亡躯,旋即殒命。因果昭彰,毫厘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