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把控食材质量。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查验相关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二)严控规范操作过程。坚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原料分开。熟制加工食品确保烧熟煮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冷藏。
(三)注意从业人员健康。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明,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
(四)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婚庆宴席,菜谱订制尽量避免选择生冷食品等高风险的品种。宴会菜品按时按量留样。
(五)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主动制止餐饮浪费;提醒消费者厉行节约,践行光盘行动;餐饮服务经营中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六)餐饮服务经营者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长江流域的非法渔获物,不得在招牌、餐牌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或以此为噱头进行宣传。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经营、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菜谱招徕、诱导顾客。
(八)餐饮服务经营中不得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不得免费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
(九)预制菜、盆菜经营者应当向有资质的生产商采购预制菜、盆菜,应向消费者主动告知菜品选配的食材或半成品,明示菜品贮藏保鲜及复热的注意事项。
(十)食品经营者经营应节食品应选择简约环保的包装,不得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外卖平台企业应完善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提出外卖包装减量化要求。
(十一)平台、商场及超市经营保健食品应标记警示用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介绍保健食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来源:市监学习驿站、深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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