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青年执法人员如何开展民事调解、办理投诉举报、写好文书?

文摘   2025-01-27 07:04   山东  


访谈嘉宾


陈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处副处长,三级高级法官。从事民商事一线审判工作二十年,具有丰富的审判理论和实践经验,撰写的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曾获全国一等奖。2021年以来全面牵头负责全省法院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工作和各类专项案件评查,对裁判文书制作和质量评判有深入的思考和理解,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等刊物发表多篇文章。

杨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三级高级法官,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浙江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成员,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博士在读。曾负责牵头起草全国、全省重点调研课题10余项,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获奖三次,在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两次,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数字法治》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问答环节



1.作为青年法官或者承担办案任务的高阶法官助理,在刚刚接触办案的时候,可能都会存在一些忐忑和恐慌,想请教二位老师,觉得需要如何克服或者平稳地度过这段时期?如何有意识进行一些训练呢?

杨治:年轻法官助理刚接触办案时内心忐忑或恐慌是比较正常的,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一个成长阶段,如何消除这种情绪呢?个人认为,要努力做到“三多”:多学、多思、多练。

首先要多学,学无止境,这一点刚才几位法官也已经提到了,学习能力是一个人最基础的能力。

其次是要多思。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有句名言“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善于思考对于每个人至关重要,对于年轻法官助理而言,刚进入法院的前几年几乎看不出差别,但在三五年后不同人的差距就会慢慢拉开,主要原因就在于有些年轻同志自我学习、深入思考的能力很强,善于学思践悟,其在工作过程中逐渐掌握了一些工作技巧和方法。

最后是要多练。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年轻法官助理在具体司法工作中要努力做到知行合一,相信通过勤加练习,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陈宇:这个问题让我回想起自己刚进入法院工作时的心路历程。首先,刚开始接触办案时要勤于学习、思考,不断总结,努力提升自我。

其次,要对案子有非常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在和当事人沟通时才能有底气,不卑不亢,才能有效主导和引领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

最后,要注意心态问题。刚刚进入法院,可能存在有两种心态:一种是想要服务好当事人,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服务不是无原则的或者是一味迁就当事人,而是应该通过法官指引,使各方当事人能够充分、全面表达自身的诉求和主张,以此来有效保障各方的权利;另一种心态则是认为自己是法官,当事人都需要服从,以致与当事人之间形成对立,个人以为这样的心态不可取。总之,建议年轻法官助理还是要积极向身边的前辈和老师学习、讨教经验,才能逐渐克服忐忑和恐慌的情绪,成为一名优秀法官。


2.目前我院进行法官助理分类分阶培养工作,专业型高阶法官助理将承担部分的辅助办案任务,在办案初期在初期有哪些容易出现的错误?应该如何避免呢?



陈宇:法官助理的培养就是不断纠错、不断提升的过程,针对以下几方面常见问题我们要作出有效应对:

第一,开庭或办案过程中,容易被当事人带偏节奏。有些法官会在当事人或者律师的咄咄逼人下,丧失诉讼的主导权,这可能会导致案件的审理走向偏离实质争议焦点。我们要在庭前做好充足的功课,详尽列明可能的争议焦点、待查清的事情等,在充分查清案情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独立作出判断。

第二,在刚开始办案时,容易觉得原、被告双方都有道理,对纠纷难以做出评判。我们要注意细化争点,注重裁判系统思维考量,从请求权基础到被诉方行为固定,根据查明的事实逐一进行评判,再到法律的准确适用,起码要作出说服自己的判决。

第三,难以写好裁判文书的问题。个人认为,法官撰写文书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争议,如果没有实质性解决争议,那这份文书也就丧失了价值。我们制作裁判文书首先就是要避免低级错误,比如案号、当事人信息、文字、语法、标点符号、法条引用、落款日期等要杜绝错误。其次要看有无围绕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辨法析理。比如,判决是否合理归纳了诉辩主张、说理论证有无逻辑、有无回应当事人争议、诉请有无遗漏等。避免前述错误的出现,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形成严密的逻辑闭环,论证和说理有力,就可以慢慢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裁判文书。

杨治:实践中,文书格式、数字、法条引用等内容经常容易出错,这些错误瑕疵影响了司法公信力。这些低级错误如何避免?我认为有内外两种方法。从内来看,每个法官法官助理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自身要努力做到工作认真细致,特别是对于裁判文书中转引的内容部分更不能忽视。从外来看,要通过一定机制加以审查,避免错误发生。比如,可以借鉴刊物编辑过程中的编校机制,可以采取三读三校法,对于裁判文书亦是如此。特别是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而言,更是要在机制上把好文书质量关。

陈宇:最高院一直采用的唱校法也值得我们学习。同时,针对文书中易发多发的错误,审管处也正在制定文书校对指引,并进一步完善文书易错清单,希望能够给全省法院的办案人员提供参考,以更好提升文书质量。

3.从裁判文书质量监督者的角度看,文书评查的过程中可能会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陈宇:裁判文书评查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从头到尾的检视,审查文书中有没有前述提到的低级错误。

其次是关注文书写作的问题。司法公开最根本的保证应该是文书质量,部分法官认为文书不上网就没有关系,在归纳诉辩意见时选择照搬照抄当事人的材料,极大地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最后是考察判决有没有真正回应当事人的诉请,有无实现定分止争的效果,有无脱离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有些文书看似形成逻辑闭环,实则是通过所谓的法律逻辑在强词夺理,实质上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如果文书中存在这样的问题,更加值得警惕。


4.如何在办案过程中判断和识别一个案件是否有转化为研究案例的潜力?裁判文书如何与案例写作、学术研究结合起来呢?


杨治:裁判文书和案例、学术论文是紧密联系的,但又有所区别。一定程度上讲,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案例分析、学术论文等调研材料体现了作者更深次的思考能力。培育经典案例,个人认为要把握四性:一是具有疑难性、争议性;二是具有普遍价值;三是具有典型性;四是具有指引性、指导性。

当前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很多法官忙于办案和事务性工作,不想、不愿对司法裁判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长而久之,会导致深层思考能力的欠缺。编写案例分析、撰写学术论文其实就是法官总结梳理审判经验和训练审判思维的过程,做好司法研究的关键是要多思考,找到隐藏在司法实践背后的实质性问题,真正的学术性也就体现在透过现象看到本质,人类也就是在这种不断探究中才得以进步,司法工作亦是如此。

希望年轻法官助理在以后工作中真正养成“庭审裁判案件,庭后撰写案例”的良好习惯,通过研究司法裁判中的实务问题创造出更多更好的调研精品。


来源:市监学习驿站、浙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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