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合肥又一城中村要拆迁了

楼市   2024-12-23 17:32   安徽  

重磅!合肥又一区域启动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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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又一城中村要拆迁了

12月21日,区委书记、合肥东部新中心党工委书记陆勤山主持召开城中村征迁专题调度会。会议听取全区城中村征迁有关工作汇报,布置安排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瑶海区纵深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用心谋划、攻坚克难、高效推进,总体成效显著。各级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立足实际,以更快速度、更大力度推进城中村征迁工作,为实现瑶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图丨12月15日,城东街道池郢旧房拆除现场

会议强调,城中村征迁工作是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的关键举措。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当前城中村征迁面临的重大政策机遇,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过硬的能力作风,加速有序推进城中村征迁、专项借款落地等相关工作,聚力补短板、惠民生、提品质。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梳理城中村专项借款“借用还”全流程关键节点,做实做细项目材料,积极主动对接相关政策性银行和上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专项借款各项要求,确保专项借款工作顺利实施。

要进一步强化速度力度,增强征迁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锚定目标,抢抓机遇,倒排工期,优化工作机制,加快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合规推进城中村征迁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图丨钟油坊改造前

图丨改造后的钟油坊变身美丽诗意的青年创意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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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多地即将拆迁!方案已公示

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包河区牧童路(徽州大道—宁国路)改造项目、周谷堆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仰光片区小朱岗项目均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公示如下:
1、牧童路(徽州大道—宁国路)改造项目
(一)房屋产权调换
1、安置地点:卫岗片区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
2、安置房屋标准:置房为高层建筑建设达到普通商品房标准。
3、安置原则:以每套房屋为单位,对应套型安置。
4、安置房面积的确定:
(1)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
(2)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异地产权调换的,根据征收区域与产权调换区域房屋市场价格,确定面积调整系数。
(3)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基础上,可按产权证每户(共有产权按一户计)增购不超过15㎡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2400元/㎡)计算。 
(4)根据(2)、(3)两款相加后确定的建筑面积,与对应套型面积不符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邻近的房屋套型,所增补的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2400元/㎡)结算差价,所减少的建筑面积按照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
(5)安置房的最终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住宅货币化补偿
按以下规定计算补偿: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政策性增购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建筑安装成本价)。
其中,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0%+不超过30%公摊系数)。
‍‍(三)非住宅货币化补
非住宅房屋货币化补偿金额根据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调查登记时的结构、成新、层次、配套等修正因素计算。
(四)搬迁补助费
1、住宅:每户按1000元/次计算2次。
2、非住宅:办公用房10元/㎡,商业、仓储等营业、生产加工、仓储、旅馆等13元/㎡。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
1、实行产权调换过渡安置的:过渡期内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调换建筑面积给予补助。
(1)按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调换建筑面积给予补助,产权调换面积小于50㎡的,按照50㎡计算。18个月内,按16元/㎡•月标准支付;第19个月至30个月未安置的,按24元/㎡•月标准支付;超过30个月未安置的,按32元/㎡•月标准支付。
(2)临时安置补助费从被征收人交房之月起发放至回迁安置公告时止。房屋安置公告发布后,对按期办理回迁安置手续的被征收人可再按照规定标准额外支付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2、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性质和用途对应补助标准,一次性支付不超过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中,1)营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偿:19元/㎡;(2)办公、生产加工、仓储、旅馆等除营业用房以外的其他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偿:11元/㎡。
(六)奖励政策和措施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有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给予搬迁奖励:
(1)在前2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的,按500元/㎡对该户进行奖励;(2)在第21-2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的,按400元/㎡对该户进行奖励;(3)在第26-30天之后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的,按300元/㎡对该户进行奖励。
2、实行货币补偿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可享受不超过补偿总额10%的奖励。
2、周谷堆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一)住宅产权调换
1、安置地点:周谷堆片区城市更新改造范围。
2、安置房屋标准:安置房为高层建筑,建设达到普通商品房标准。
3、安置原则:以每套房屋为单位,对应套型安置。
4、安置房面积的确定:
(1)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
(2)根据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异地产权调换的,根据征收区域与产权调换区域房屋市场价格,确定面积调整系数。
(3)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基础上,可按产权证每户(共有产权按一户计)增购不超过15㎡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2400元/㎡)计算。 
(4)根据(2)、(3)两款相加后确定的建筑面积,与对应套型面积不符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邻近的房屋套型,所增补的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2400元/㎡)结算差价,所减少的建筑面积按照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
(5)安置房的最终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二)住宅货币化补偿
按以下规定计算补偿: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政策性增购面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建筑安装成本价)。
其中,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0%+不超过30%公摊系数)。
‍‍(三)非住宅货币化补偿
非住宅房屋货币化补偿金额根据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调查登记时的结构、成新、层次、配套等修正因素计算。
(四)搬迁补助费
1、住宅:每户按1000元/次计算2次。
2、非住宅:办公用房10元/㎡,商业、仓储等营业、生产加工、仓储、旅馆等13元/㎡。
征收生产加工厂房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按照用于生产加工的机械设备(不含征收时已废弃机械设备)现值评估价10%的标准,对机械设备搬迁费用予以协商补偿。
协商不成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生产加工的机械设备(不含征收时已废弃机械设备)搬迁费用进行评估,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
1、实行产权调换过渡安置的:过渡期内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调换建筑面积给予补助。
(1)按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调换建筑面积给予补助,产权调换面积小于50㎡的,按照50㎡计算。
18个月内,按16元/㎡•月标准支付;第19个月至30个月未安置的,按24元/㎡•月标准支付;超过30个月未安置的,按32元/㎡•月标准支付。
(2)临时安置补助费从被征收人交房之月起发放至回迁安置公告时止。房屋安置公告发布后,对按期办理回迁安置手续的被征收人可再按照规定标准额外支付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2、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性质和用途对应补助标准,一次性支付不超过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1)营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偿:19元/㎡;
(2)办公、生产加工、仓储、旅馆等除营业用房以外的其他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偿:11元/㎡。
(六)奖励政策和措施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有效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给予搬迁奖励:
(1)在前2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的,按500元/㎡对该户进行奖励;(2)在第21-25天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的,按400元/㎡对该户进行奖励;(3)在第26-30天之后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的,按300元/㎡对该户进行奖励;
2、实行货币补偿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可享受不超过补偿总额10%的奖励。
3、仰光片区小朱岗集项目
(一)住宅产权调换
1、安置地点:仰光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改造范围内。
2、安置房建设标准:安置房为高层,其建设标准达到普通商品房标准。
3、安置房套型:60㎡、75㎡、90㎡、120㎡。
4、安置房面积的确定:
(1)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若被征收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证载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2)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3)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人可以照2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有效面积。但是,因私交易等原因造成被征收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被征收房屋计算有效面积后的剩余面积,不予补偿。
(4)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其被征收住宅房屋依据办法第四条规定计算有效面积后,对被征收人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因交易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交易
后剩余面积实行产权调换。单位平方米造价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产权调换后,被征收人可按800元/平方米申请增购,增购面积为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住宅货币补偿
须以整户按对应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乘以应安置的面积予以补偿。应安置面积应依据本补偿方案进行结算(含人均可以购买的15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临时安置费
1、过渡期限18个月以内,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超过18个月不满30个月的,自第19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费;
3、超过30个月的,自第31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现房安置或者房屋安置对象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规定标准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费。
(三)搬迁费
住宅房屋按照 1000 元/户·次的标准,支付 2 次搬迁费。附属物补偿费按合政秘〔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NO.3丨叁

合肥近百个拆迁区域曝光!

在这样的背景下,合肥也启动了新一轮的“大拆迁”!

根据官方消息,瑶海6大片区、41大城中村即将改造,共涉及东部新中心、和平路城中村、龙岗片区一城中村、龙岗片区二城中村,胜利路城中村、铜陵路城中村等约23.55平方公里。

近日,又有网友曝光合肥待拆迁小区详细名单:

名单中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但是名单的真实性还有待确定。
但毫无疑问的是,合肥城中村改造也如火如荼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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