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方案(2024—2035年)》,《规划方案》包括前言和八个章节。
第一部分为规划基础和总体要求。主要总结至2023年末深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现状,研判未来的形势要求,提出深圳市综合立体交通网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指标体系及发展策略。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围绕“强化综合立体的对外交通网络、完善多层畅达的区域交通网络、推进综合交通统筹融合发展、推进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梳理了18项具体任务。
第三部分为环境影响评价和保障措施。
有关智慧交通的内容梳理如下:
《规划方案》提出,近年来,深圳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智能网联无人系统领域先行先试,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截至2023年年底,累计发放700张智能网联测试示范通知书,测试道路累计开放里程达838公里,累计测试运营里程超70万公里,开放首批高快速路测试道路67公里深圳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获中国民航局批复,2023年实现载货无人机飞行量61万架次,飞行规模全国第一;新业态新技术加速应用,开展北斗技术应用示范,精准管理42万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定点停放率提高到95%,相关经验被中央文明办向全国推广;制定交通建设工程全周期BIM交付标准。
随着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技术加快突破和推广应用,交通领域总体呈现数字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等发展趋势,引发综合交通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系列变革。城市交通系统规模庞大,涉及要素众多且关系复杂,需大力推动数据资源赋能城市交通治理,提升城市交通管理与控制的精细化和智慧化水平。
《规划方案》强调,要创新驱动,智慧引领,坚持创新核心地位,以先进信息技术赋能交通基础设施,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智慧发展水平,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技术、新装备在国际枢纽建设、区域交通协同、城市交通治理等方面率先应用。
《规划方案》提出,到2035年,创建安全绿色、智慧共享的高质量发展标杆。创建安全绿色可持续交通发展样板,综合交通基础设施耐久性、可靠性和网络韧性显著增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全周期绿色化全面实现,重大桥梁、边坡、隧道智慧监测应用数量超过200个,既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BIM模型导入率达到100%;创建综合交通智慧化发展标杆,智能交通、先进交通装备应用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全球领先,建成全球交通科创中心,交通治理智慧化平台数据共享率达到100%。
加快大型通用航空机场建设。
持续完善大型通用航空机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南头直升机场迁建至龙华樟坑径,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通用机场规划选址工作,推动马峦山打造全球首个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机、直升机融合飞行示范基地,加快建设涵盖医疗救护、交通救援等功能的超100处公共服务类起降点,有序引导商业服务类起降点建设。开展通用航空地面设施分类管理工作,推进直升机起降点建设、运行、管理规范化。
完善直升机交通服务网络。
协同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共建低空飞行服务网络。增设直升机航空口岸或在既有口岸增加直升机通关功能,积极探索“一地两检”通关模式,提高深港、深澳直升机跨境运输服务便利性。立足短途运输、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空中观光等多元化飞行需求,合理布局“干线+支线”直升机飞行通道网络,降低噪声干扰。2035年全面构建全覆盖、快响应的城市直升机交通服务网络,并形成无人驾驶、载人无人驾驶等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应用示范。
打造无人机飞行服务网络。
围绕低空飞行“四张网”构建智能融合低空系统,建立对“异构、高密度、高频次、高复杂性”低空飞行活动的监管服务能力,支撑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设施网方面,建设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的无人机起降点网络,具备保障各类无人机起降、备降、停放、充电及机务等功能,2025年建成1000个以上低空飞行器起降点,实现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35年全面建成支撑“异构、高密度、高频次、高复杂性”低空飞行活动的基础设施体系。航路网方面,打造统一共享的底层基础数据体系,建设低空空域数字孪生系统,推动三维成果数据面向企业合规使用,满足无人机运营的地图使用需求。空联网方面,积极推进5G通信、北斗导航等在低空领域的“星地一体”融合应用,实现航路低空通信、监视全覆盖。服务网方面,构建低空监控系统、 低空飞行服务系统、低空飞行管控系统等数字化管服系统,满足监管安全要求和企业飞行要求。构建军地民低空运行协同管理机制,先行研究探索低空运行规则标准,编制《深圳市低空空域划设方案》和《深圳市低空空域协同运行办法》。近期加快开展深圳与珠海等地无人机跨域货运运输航线试点,到2035年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契合市场需求的市域及大湾区低空飞行网络。
培育壮大深圳低空经济与空天信息产业。
建设低空经济创新载体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申请组建低空经济产业联盟和低空经济协会、无人机领域国家级和省市级实验室、国家级无人机适航审定中心等产业服务平台、国有性质的低空智能融合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等,进一步整合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打造覆盖技术研发、产业孵化、标准制定、运营保障、培训服务等业态的低空经济产业示范区。到2035年低空经济产业产值规模突破2000亿元。
引进培育无人机整机及零部件制造、商业化应用等低空经济相关龙头企业,支持核心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落地。以头部企业为牵引,在全市重点片区规划建设低空经济特色产业集聚区,包括宝安无人机物流产业集聚区,龙华无人机智慧配送应用试验区,坪山、龙岗低空经济企业研发制造及测试基地,盐田低空融合飞行应用示范区,罗湖低空经济文商旅创新发展区,福田、南山低空经济企业总部及研发基地等。完善低空经济相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推动低空经济蓬勃发展。
推动空天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展空天信息技术、先进遥感技术、导航定位技术、空天装备制造等领域,推动航空航天材料及部件、无人机、卫星等技术创新,建设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高标准规划建设国内领先的空天技术产业研发与制造基地。培育和引进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形成企业集聚、人才集聚、创新资源集聚的规模化集群效应。
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创新高地。
加快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构建“1部特区法规+N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法规政策体系及配套标准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创新管理,优化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申请流程,加快推进异地测试互认。积极开展技术、测试和检测等产业标准制修订,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加快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地方性准入和登记管理、道路运输经营和安全管理制度,营造覆盖智能网联汽车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协同管理制度环境。
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应用高地。
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商业化创新应用示范。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试点,重点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的自动驾驶技术应用,探索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率先开展自动驾驶示范运营,逐步建成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开放区。
打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高地。
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特色示范应用区建设,鼓励各区结合辖区基础优势及发展需求,建设差异化特色示范区。推动城市级智能网联汽车统一政府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人、车、路、环境等数据统一接入、统一管理,建立全链条业务审批服务、运行监管分析、数据开放服务,支撑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发展需要。
完善面向交通出行者的普惠交通服务。
完善出行信息指引体系,统一交通标识指引体系,建立多样化、智慧化、体系化标识指引和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交叉口行人过街语音提示、盲文提示等无障碍信息服务。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韧性水平。
升级基础设施资产全周期性能评估与预警体系。依托信息化感知、诊断与预警技术,形成基础设施全方位安全保障支撑体系。针对下穿隧道、地铁等地下空间及下沉立交等设施建立防淹专项监测预警设施。推动交通领域BIM应用深度融入全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依托全市CIM平台构建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监督、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平台,建立高复杂工艺重大项目全周期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参数的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到2035年,重大桥梁、边坡、隧道智慧监测应用数量由15个增加至200个以上。
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理体系。
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定期开展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对风险点、危险源实施清单管理。健全完善地面坍塌防治长效机制,强化坍塌风险隐患分类分级治理。运用雷达探测车、微动探测等技术手段,全面排查地面坍塌安全隐患,重点对市政道路、三旧地区和暗渠暗涵等周边区域的地面坍塌隐患进行检测评估和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两客一危一重”智能监控系统、内河船舶智能监管系统、网络货运平台等建设,探索运用“互联网 +安全监管”模式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风险。
推进对外运输服务与组织智慧化提升。
全面提升对外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和枢纽的智慧化水平,构建出行服务便捷、组织管理高效、应急处置迅速的对外交通运输组织体系。
推进智慧道路示范建设。推进基础设施规设建养全生命数字化,实现运维数据全息采集与感知、多源异构数据融合、在线精准仿真推演与性能智能评估,推进设施预防性养护,提升设施服役水平。加强数字孪生技术在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重大基础建设运营中的应用,汇集交通基础设施、车流量、天气、指示信息等动静态数据,构建全要素、二三维融合、动静态一体的智慧道路孪生运管平台,促进道路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等数字化,提升道路建设与运行管理服务智慧化水平。
增强智慧港航发展效能。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港口作业、航运信息服务的智慧化水平,保持港口作业效率处于全球领先水平。持续在全市港口推进智慧港口码头建设,全面推进生产作业系统智慧化运行,加快建设大铲湾二期自动化码头、盐田港东作业区智慧码头。建设船岸协同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完善高等级航道电子地图,建设高等级航道感知体系,面向船舶航行提供信息发布、水上导航、智能辅助驾驶等服务。建设适应智能船舶的岸基设施,推进航道设施与智能船舶自主航行的配套衔接。建设深圳港航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港口、航运、通关、贸易、邮轮游艇等数据的全流程采集、分析与应用,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港口、航运市场平台数据的互联共享。
加快智慧机场数字转型。打造新一代空管系统,实现空地资源的高效管理与灵活配置,提升机场运营服务效率。将深圳机场打造为“全智慧运行的机场4.0”,加快超密度运行、气象情报辅助决策、基于轨迹运行、基于性能服务等新一代智慧民航技术应用,提升空侧运行智慧化水平,推动飞行程序优化,进一步提升机场整体运行效率。推进基础数字平台与信息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全方位数据协同与信息互通,强化机场与旅客、航司、驻场单位、地铁、公交的业务协同。
推进交通枢纽智能升级。全面提升全市交通枢纽出行服务、运行管控和应急协同水平。实现枢纽客流分布、交通接驳、设施运行等状态数据与枢纽对外交通数据的全面感知与融合使用。建立手机端-显示屏多端联动的数字化指引体系,实现枢纽出行全过程的精细化导航指引。加强枢纽与城市交通接驳、其他枢纽之间的协同联动调度,实现枢纽客流的快速疏解。提升枢纽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现、识别、处置速度,提升枢纽安全水平。
构建智能化城市载运工具与设施体系。
建立适应新载运工具与服务的交通设施与运行管理体系。适应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等新载运工具和共享出行服务等新兴出行服务模式的发展需要,推进全市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网联化升级改造,打造“BIM+CIM”数据底座。到2035年,全面实现既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100%建立BIM模型并导入CIM平台。打造市级MaaS平台,推动轨道、公交、航空、铁路、航运、长途客运等交通出行服务信息充分共享,联动市场企业,优化整合全方式出行信息资源,打造“交通+”一体化信息服务。建立适应新运输方式的管理体系,面向有人驾驶与无人驾驶共存、空域使用、交通新业态管理等问题,完善管理法规体系。
持续推进交通一体化治理平台建设。
以业务流和数据流优化为基础,打通跨级别、跨部门、跨行业管理壁垒,积极应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主动治理、精准治理和全链条协同治理。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管控服务一体化平台,构建城市级交通分析决策知识库,为空间规划、交通调控、行业治理、协同管控等交通活动提供决策支撑。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开展面向未来的海陆空三域一体融合的交通规划(底层数据)研究,打造与民航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共享的底层基础数据体系,率先建设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管理平台。到2035年,实现全市交通治理智慧化平台数据共享率达到100%。
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能力。
基于交通一体化治理平台的海量数据资源与多种类业务算法,持续推进交通综合治理精准施策,改善交通出行环境,提升综合交通服务品质。高度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交通热点问题,持续开展拥堵综合治理,针对枢纽、口岸、商圈、医院、学校等热点区域持续开展周边交通组织优化、停车优化等综合治理工作,保证交通运行基本平稳。提升重点片区交通承载力,持续完善道路交通和停车供需的精细调控管理政策,优化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措施。针对工作日通勤、节假日出行等过饱和高峰期,引导错峰出行,重点提升深超总、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中通道门户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的交通承载力。加大停车资源开放共享,推动智慧停车“一键预约”全覆盖。强化电动自行车空间保障和安全监管,加强骑行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建立贯穿“销售-行驶-停放-充电-回收”全生命周期的长效机制,形成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
完善行业政策法规标准体系。
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加强立体复合高速公路、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的交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标准制定,探索解决多专业标准融合问题,规范系统与平台功能接口,形成上下贯通、统一高效的交通科技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无人机认证、卫星定位、返航、电子围栏、飞行记录、平台接入等标准形成,促进无人机等领域行业标准国际化。建立健全闭环式、全过程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制度。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全市统一的综合交通运输数据标准体系。
建立新型行业治理体系。
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治理新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公众参与机制,搭建信息沟通、意见表达、决策参与、监督评价为一体的公众参与平台。发挥智库、专家作用,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打造开创性、示范性的无人工干预智能化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和政务服务平台。
提出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政府部门间数据开放共享和电子证照信息互认,建立由市政府主导的数据共享机制,支撑政府、企业、个体、科研机构等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强化数据采集、传输、使用全过程安全保障,完善数据安全应急预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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