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各国文物都踏上回家之路

文摘   2024-07-08 18:46   柬埔寨  

新闻报导,柬埔寨成功追索回14件国宝级文物,其中包括十世纪的沙岩雕塑“乌玛”神像,青铜“菩萨”雕像等,十分珍贵。

这些文物是由美国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送回,都已安全运到金边。

让古代文物回到它的原有国家,是明智的决定,文明的行动。

我们要为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的管理层点赞,也为柬埔寨政府积极争取本国国宝回归所作出的努力点赞。     

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归还柬埔寨文物清单中的佛首。

看到这条消息,我想起世界上还有许多国家包括柬埔寨和中国的文物流失海外,长期以来被外国博物馆或收藏家、大富豪占为己有,用以公开展览,或公开拍卖的问题。我想不通文明世界为什么会存在这种极不合理的现象?    

文物是研究历史的最佳实物见证,无可取代,无法再生,所以人们都把重要文物称为“国宝”。        

许多国家都建有博物馆收藏和保护国家文物。        

但是,不少国家因种种原因,如饥荒内乱、被侵略,宝贵的文物或被破坏,或被盗窃,或被公开抢劫;之后被占有者藏匿,转卖,更离谱的是被公然摆在博物馆的玻璃柜橱中展出。           

博物馆除了保藏国家文物、国家记忆,也是人们学习研究历史、欣赏古今艺术珍品的重要场所,藏品和展品当然越丰富越好,但对于别国的文物,不管来历是否正当,是否非法,是不是都可以这样堂而皇之地显摆?

我有幸多次参观祖国的故宫博物院和中国历史博物馆,看过一些国宝,其中也有一些外国文物。但那不是我们抢来的,而是从前中国的蕃属国的贡品,友好国的国礼,或者当时的中国皇室重金向制作者购买的外国货,每一件都可以公开注明出处和来历。       

从一些视频和电视节目,我看到自诩为文明的欧美大国博物馆里,有世界各国包括我们中国、包括柬埔寨的国宝。    

试问这些展品从哪里来?如果是买,那卖者又是谁?他以什么方法手段得到的?如果他是偷来抢来的,

那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不知别国的法律如何规定,但我相信各国都会有针对盗窃和抢劫的法律,“买贼货”、“藏贼货”肯定是犯法。         

联合国有个教科文组织,可以鉴定某国某地某物某种艺术品或某种制作、表演是否属于世界文化遗产或非物质遗产,为什么容许某些国家的博物馆公然展出来路不正当的他国国宝?      

还有国际刑警,窃贼抢匪已经不打自招,公然摆出“战利品”,你们有没有被“打脸”?如何应对?

有少数爱国人士在一些拍卖会上,不惜巨资拍买他们祖国的国宝,然后送回祖国,值得我们敬佩,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人们对于保护世界上珍稀动物,常常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我想这句话也适合用在古文物上“没有买卖就没有盗窃和抢劫”,以高价拍购只有助长盗抢行为。

困惑不解,发发牢骚。

希望国际社会有关人士能关注这个问题,提到国际组织上去,探讨出一个方案,一个律法,让各国的国宝都踏上回家之路。

拓展阅读:被盗文物 何日回家?


本文作者杨豪老先生,1939年出生于广东揭阳,1946年移居柬埔寨,历经70年的风云变幻,饱受战争与动乱的磨难,历任华文学校教师、校长以及华文媒体负责人,著作等身,桃李满天下,是柬埔寨杰出的华文教育先行者。

以下是《华商日报》采访杨豪老先生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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