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活了,商业街火了

政务   2024-08-14 18:00   广东  

“执行员,我们两口子现在没有负债的日子轻松踏实!感谢您!”回访电话里传来了周某轻快的声音。然而几个月前,周某还在为自家的火锅店发愁。



2021年3月,周某以每月11690元的价格承租了大亚湾某商业街两处商铺,并享有10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然而,几个月下来,火锅店不赚反赔,周某认为是公司在招租时口头承诺预留给他们的停车位没有安排好而导致客源流失。双方各执一词。


为表达不满,周某在免缴租装修期届满后仅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后便未再缴租,甚至鼓动其他商户一起拒付租金。管理公司无奈之下诉至大亚湾区法院。


法院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周某需返还商铺并缴纳所欠租金合计22万余元。周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但判决生效后,周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管理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在商铺门前张贴限期搬离公告。公告期满后周某仍无动于衷,管理公司便断了火锅店的水电。


“执行员,他们停水停电!店里冰箱有好多食材该坏了!”


“先恢复供电供水!”为避免矛盾升级,执行员黄志威当即拨打管理公司电话进行劝解,并约定次日到法院协商租金给付以及搬迁事宜。


“客人来吃饭都没地方停车,你们答应的事情没有做到,我凭什么交租!”


“生意不好怎么可以怪到我们头上!你带着大家都不交租,现在公司连工资都发不出,我们拿什么经营?”


调解室里,双方一见面就唇枪舌战,火药味十足。


黄志威了解到,这家火锅店在整条商业街里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其品牌效应也一定程度影响着商业街整体的人气及口碑。眼下,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不仅对商业街的正常经营秩序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周某名下的一套自住房产也面临被拍卖的处境。


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双方损失,找到共赢“最优解”?一番换位思考后,黄志威为调解僵局撕开了口子。



“火锅店如今变成‘赔本买卖’,心里确实不好受,但主张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拒交租金并不是依法维权的合法途径。”黄志威对周某耐心释法,严肃告知她如不缴清租金,将会面临被强制清场、设备被拍卖等后果。


周某逐渐理解黄志威的用意,她告诉黄志威,火锅店是一家人的心血,他们愿付欠缴租金但希望能够继续经营下去。鉴于周某前期的行为已严重扰乱商业街的经营秩序,管理公司严词拒绝续租的诉求,但也作出退让,表示若周某能先给付百分之八十的欠款,便愿意给两个月搬离期。


“这样行不行?”见有调解转机,黄志威立马见缝插针:“不如先宽限他们三个月时间,留有足够转租时间的同时也趁着这期间好好经营、筹钱还款。”黄志威从互利共赢的角度,与公司方掰起手指头算起了“账”,“来吃火锅的人多了,也能为你们整条商业街添人气啊。”


“要是他们还不还钱怎么办?”


“过了宽限期该付的租金就得付,否则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和车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依法强制清场腾退,这点我们绝不让步。”黄志威斩钉截铁的回答让管理公司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行,就听执行员的!”双方签下和解协议。同时,周某还为过去在商场内拉横幅、使用喇叭广播等过激行为写下公开的道歉信。


三个月后,因商铺未能顺利转租,在法院的调和下,管理公司继续宽限周某3个月,期间周某按月足额支付租金


2024年5月,商铺终于找到“新主人”,管理公司为其减免部分费用,周某则主动交还商铺,带着现金到法院缴清案款。


绿树阴浓夏日长,火锅店里人来往。如今火锅店能“重获新生”,得益于法院善意文明的执行措施。


近年来,大亚湾区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善意文明执行,为暂遇经营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解困松绑。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选择对被执行企业影响最小的方式执行,不断加大调解力度,用实际行动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努力实现营商环境再优化,力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大亚湾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江涛

编辑/刘镜宇

校对/朱慧仪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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