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召开

政务   2024-08-29 21:05   广东  

8月29日,惠州中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市委宣讲团成员、惠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可胜作宣讲报告。




会议指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党的历史上又一重要纲领性文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报告和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要举措、根本保证等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会议要求

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要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决贯彻落实《决定》部署的一系列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司法权力监督制约,着力解决制约法院工作发展、司法效能提升的瓶颈问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严在实处、管在平时,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队伍。


惠州中院全体干警、离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审管办(研究室)负责同志、仲恺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刘江涛

编辑/刘镜宇

校对/朱慧仪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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