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不出”的养老钱

政务   2024-10-10 16:21   广东  

《人民法院报》10月9日2版


“曹法官,我们几兄妹凑了些钱,加上我妈的部分存款,外甥的债已经还上了大半,他说以后一定引以为戒,不辜负长辈的付出。老人也理解了我当时是心疼她攒钱不易,最近聚餐家里都其乐融融的,谢谢您一直为我们操心。”


“这样我就放心了,以后有什么事都要好好沟通,一家人不要再斗气啦。”

国庆假期后,惠州博罗法院罗浮山人民法庭庭长曹万畅拨通贺老太儿子的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舒心欣喜,脸上也不禁盈满笑意。


时间回到一个月前,80多岁的贺老太拿着民事起诉状,委屈地来博罗法院哭诉:“法官,我儿子取走了我20多万元养老钱不肯还,我跟他要,他还拿拳头打我。我实在是心寒呐!”


是什么原因让亲生母子对簿公堂?原来,2023年初,贺老太让儿子黄某陪同前往银行,打算处置一笔到期存款。黄某在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引导贺老太将20余万元存款转至自己名下,其后他虽将存折交由母亲保管,但并未告知其取款密码。


近来,由于想帮外孙偿还一部分外债,贺老太多次找黄某想取出存款,但黄某不同意,二人由此发生争执并上升为肢体冲突,拉扯中贺老太的牙齿还被磕落一颗。气愤又无奈的她只能将儿子诉至法院,希望能拿回这笔存款。


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是血浓于水的母子关系,为了家庭长久和睦,不能一判了事,曹万畅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法官日常入户调解,向当事人释法明理

“法官啊,我把存款转到自己名下,不是想私吞这笔钱。外甥欠了近百万元外债,我妈要把钱全部取出来给他还债。我和两个妹妹经济情况也不算好,母亲的钱更应该留着用于重疾治疗,假如她一时冲动把积蓄一分不剩地都给出去,晚年不就没保障了吗?外甥的欠债,我可以和妹妹们凑钱帮忙,但坚决不能用老人的存款!”调解中,黄某竹筒倒豆子般道出原委。


结合二人发生冲突之后报警求助的派出所询问笔录,曹万畅也明白了黄某本性并非蛮横不讲理,只是情急之下反应过激。他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耐心地向黄某释法:“就算事出有因,你占用款项的行为也已严重侵犯了他人权益,属于不当得利,依法是应予以返还的。何况你还对老人家‘动手’,让后辈看了怎么想?还谈什么为子女做榜样,怎么开展家庭教育?”经劝解,黄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答应向贺老太返还25万元。


“老人家有心帮后辈,哥哥担心母亲的养老问题,妹妹想帮儿子减轻债务负担,大家出发点都没有错,回去好好跟老人家商量看这笔钱怎么处理,做子女的可以给出建议,但还是要尊重老人家的意见。”看着调解书上母子双方的签字,曹万畅趁热打铁叮嘱他们要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充分沟通。

在法官协助下,贺老太与儿子办理转款手续

案子虽然可以结了,但是贺老太拿回存款后,家庭内部的养老矛盾是否会继续发酵?能不能从司法的角度,给老人再上一重“保险”?想到这里,曹万畅团队决定再“多走一步”——解决养老问题,从根本上化解这件家事纠纷。


由于赡养纠纷超出了该案诉讼请求,本着节约诉讼成本、提升解纷效率的目的,曹万畅委托综治中心,共同组织贺老太及其三名子女对赡养纠纷进行调解。在博罗法院的积极推进下,一家人最终就贺老太的后续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贺老太月收入约5500元,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普通门诊医疗的开支;若其因疾病需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贺老太自行负担10万元,超出部分由三名子女平摊承担。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曹万畅团队决定与贺老太和黄某等一起前往银行,共同见证款项返还的履行,并且协助当事人签写收据。


案子至此终于告一段落。看着儿女们搀扶老人回家的背影,曹万畅欣慰地同身边年轻的法官助理说:“在涉老案件中,我们多想一层、多走一步,才能实实在在地保障‘老有所养’。”



来源/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博罗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温芷桦

责任编辑/刘江涛

编辑/杨燕娜
校对/朱慧仪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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