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2元村集体资金已经移交给现任副主任了,以后我们一定加强管理……”景谷县碧安乡迁德村村干部周某向景谷县委第五巡察组说。
今年10月,景谷县委第五巡察组到碧安乡开展对村巡察,通过查看日记账本,发现账本摘要内容记录不全、事项不清等记账不规范的情况在村级较突出。通过账务逆查,巡察组很快发现结余资金存在异常,巡察组工作人员逐笔梳理账本上每一笔收支,敏锐地发现存在的问题。
“2021年2月,你们村上换届后,财务工作是怎么进行移交的?有没有存在‘少移’或‘移错’的情况?”巡察组组长随即找来负责迁德村财务报账相关人员郑某了解情况。
“不存在这种情况,我们村财务交接工作是在村干部和村监委主任的监督下正常进行的,当时移交1356元,不过,我们只进行口头交接,没有进行具体的交接材料,我只做了简单的记录。”该村财务报账人员郑某说。
“当时的结余资金应该是4288元,为什么只移交了1356元?其余的2932元在哪里?”工作人员拿出相关证明材料问。
“当时有一笔付给农户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租地费1500元漏记了,对方收了钱没写收条,农户也不会开收据,我手里没啥凭证就忘了,现在才发现余下的1432元集体资金确实没有移交。”在巡察组指导下,该村财务报账人员认真复盘材料后发现问题。
了解核实后,巡察组发现迁德村村级报账人员在记账时区分不清“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对付出去的资金普遍没有索取凭证的意识,“混记”“漏记”之后账实不相符问题便随之而来。
巡察组对该村财务报账人员郑某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履职尽责。同时,也对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提醒,督促他们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并启动立行立改程序,督促迁德村党组织以马上“行”、立刻“改”的态度,拿出举措“当下改”,进行资金退缴工作。
“村集体资金姓公,每花一分一毫都得有理有据。你们要引以为戒,尤其是负责财务报账的村干部,更要主动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财务知识,带头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和财经纪律。”事后,巡察组要求被巡村委会针对巡察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查找症结,健全机制,加强资金管理力度,杜绝资金“跑冒滴漏”。
执纪者说
下一步,景谷县委巡察部门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碧安乡对辖区内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理村(社区)集体资金缴存情况,避免“坐收坐支”。督促镇、村两级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各村(社区)建立村干部分片区包干制度,落实“三资”管理分片负责制。同时,要求加强对基层村干部法律法规及财务报账知识培训,加大对村干部监管力度,确保“三资”管理清清爽爽,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来源 / 云南法制报
作者 / 王子悦
编辑 / 景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