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辩论式”案件审理 推动提升案件质量

文摘   2024-12-06 18:33   云南  




“重点应该放在他超范围盖章上,不要放在他监督职责上……”“首先要拿准是否对山林有监督职责和义务,如果没有就不用,我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三资’监管有职责……”一场场唇枪舌战在县纪委监委会议室激烈交锋。

近日,景谷县纪委监委开展“辩论式”案件审理活动,各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和业务骨干参加,大家根据各自查办案件,从案例的违纪类型、处分依据进行剖析和讨论,现场交流研讨氛围活跃。

今年以来,景谷县纪委监委以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为抓手,聚焦解决案件查办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常态化开展“辩论式”案件审理活动。活动有典型案例复盘、分片座谈交流、共性问题互鉴、疑难问题研讨、纪法知识测试等板块,每次活动根据不同需求确定活动内容,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搭建起学习、培训平台。

在辩论活动中,大家根据各自查办的案件材料,准确引用相关规定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同时敏锐地发现对方论点中的漏洞,这种“实战化”的学习方式,极大提高了学习效果的质效转换。

“‘辩论式’案件审理,打破了传统案件审理的固有模式,不再是单一地陈述和判断,而是引入了激烈的辩论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案件的细节被深挖,不同的观点得以充分表达,各方观点激烈碰撞,思维的火花四溅。这不仅让审理过程更加透明、公正,也让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对相关规定有更深入、更全面地理解。”景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道。

一名参与活动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赞同道:“以往,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可能更多停留在书面的解读和理论的研讨。而“辩论式”案件审理,将抽象的条文融入到具体的案例中,让法律法规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生动的实践指南。”经过激烈讨论,参加人员对涉及某干部的3个违纪行为提出了处分建议,但在终审时候又出现了新的分歧,经过讨论,最终形成了一致的处分意见。

“通过探索创新‘辩论式’案件审理这一模式,我们召集查审双方一起分享办案经验、查摆问题不足,让大家在互学互鉴中补齐短板弱项,淬炼过硬本领。大家在巩固纪法学习成果的同时激活了新的学习活力,为工作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景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下一步,景谷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创新开展“辩论式”案件审理活动,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来源 / 普洱纪检监察网

作者 / 丁子洋

编辑 / 景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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