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摘   2024-12-27 17:53   云南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

(二)细化整改措施,从严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照整改措施一一对应收集工作台账,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组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真正改、彻底改。

(四)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制定完善了《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差旅费管理规定》等7项制度机制,切实以健全的制度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重要学习内容,并做好学习资料整理和会议记录。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会19次、局务会16次、主题党日10次,完善会议台账11份。二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会议中进行学习,并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渠道及时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

2.履职尽责到位。一是根据现有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16个职能领导小组。二是加快推进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1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6个,正在整改13个;持续开展现场帮扶企业29家次,巩固整改成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开展省级交叉执法发现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7家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加强督促景谷聚实建材有限公司缴纳罚款,该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0日缴纳罚款12.90万元。五是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截至目前,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6%,全县2个国控断面、3个省控断面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水体比例达100%,县城水源地和农村“千吨万人”水质达标率为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3.24%,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六是加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度,澜沧江支流威远江储木场国控断面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完成结算审计验收,目前资金执行率为79.63%;永平镇昔木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初验,目前资金执行率为83.72%;医疗废物收转运体系能力建设项目完成建筑工程的70%工程量,目前资金执行率为45.81%。

3.压实保密工作责任。一是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职责分工。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制定印发《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度》《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工作秘密事项范围和工作秘密事项清单》。三是严格保密文件处理流程,设立保密室1间、配备专用保密柜1个、保密电脑及打印机各1台,严格落实保密文件收发、借阅登记工作要求。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范围,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于2024年2月5日、6月24日、7月16日分别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部门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建立工作台账。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制定2024年宣传计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培训机制,提高信息队伍素养,截至目前,上报信息35篇,市级采用24篇,县级采用7篇;规范设置网评员1名,严格落实转发、点赞、评论等网评工作,提高网评任务完成率,网评率均为100%。

5.严格执行月度国家安全风险综合研判制度。一是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24年1月15日、2月5日、6月24日、9月30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完善相关制度,2023年11月起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规范依法收处实验室化学废液累计300kg。

6.切实推进创民工作。一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必学内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职责,为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2024年2月5日、9月30日分别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在主题党日上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进行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组织党员签订《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承诺书》17份,实现承诺书签订全覆盖。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修订完善《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差旅费管理规定》《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支付审批程序。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业务水平,2024年4月10日参加2023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培训,9月19日参加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三是已清退报销错误的720元和不合规使用的2800元,收缴伙食费80元。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修改完善《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11人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谈话人和谈话对象均对彼此提出意见建议,谈心谈话记录表均按照要求进行记录。二是配齐领导班子,2024年8月7日配备副局长1名,规范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推进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2.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谋划好全年党建工作。2024年1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党支部开展支部委员会10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2次、主题党日10次,并报机关工委备案。二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台账管理,建立规范、完整的党建台账资料,同时使用好“云岭先锋”APP和网上党支部工作记录。三是严格开展党费收缴工作,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党员义务、夯实党员责任,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并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上,合理收缴党费。四是加强党建文化墙建设,积极到县级清廉机关单位参观学习,2024年4月27日完成办公楼三楼党员活动室党员义务展板内容更新和一楼及楼道空白墙面党建、廉洁文化等宣传栏安装。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加强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请示汇报。做到会前请示,上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单19份;会中监督,2024年4月1日党组会议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3名同志亲自到会进行指导;会后汇报,形成“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纪要报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好《党组工作规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坚持民主决议,认真贯彻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表决和全程会议记录,做好台账收集整理。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19次,规范会议记录19份。

4.强化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修订完善《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选人用人制度》,明确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干部人事档案,明确专人对全体职工人事档案进行自查,修改完善相关人员错误信息,并要求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行业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三是通过公开招考、遴选、转任等方式不断补充环境监测执法力量,2024年公开招考1人,转任1人,计划遴选1人;多方式多渠道提高专业队伍业务能力,2024年选派1人到市政府办跟班学习,4人到墨江、澜沧参加全市交叉执法,1人到大理参加全省交叉执法,1人到昆明参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岗位培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执法检查技巧,不断提高专业化执法水平。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一是全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及时与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协调,已完成“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两违”突出问题整改;加强跟踪督办,日常调度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和督促已完成整改问题加快验收。截至目前,已发出提醒函2份,景谷涉及反馈问题138项,完成整改120项,达时序进度18项。二是严格按时按质完成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着力推动整改。2024年1月31日成立整改工作专班,2月7日制定印发整改方案,2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28日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36个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整改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二)抓好后续整改,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抓牢、抓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对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拓展整改成效;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定期督办,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三)深化成果运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的动力,努力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风清气正、劲足人和的政治生态,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3017635;联系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半坡路10号;电子邮箱:jghbjbgs@163.com。

  

     


   中共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党组

                 2024年10月24日

供稿 / 县委巡察办

编辑 / 景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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