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立足精准 当好案件质量“把关人”

文摘   2024-12-25 18:07   云南  


“这个案件的违纪行为是发生在2023年,应适用2018年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而且证据链无法形成‘闭环’,建议进一步核实补证……”近日,景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再次对“乡案联审”案件进行梳理登记和“二次审理”,并向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提出了补证意见。

“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是该县纪委监委提升案件质量的有力举措之一。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将“精准审理”贯穿始终,持续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严把案件初审、政策运用、定性量纪等关口,并针对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业务能力不强的实际,通过“乡案联审”的方式,有效减少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等“出镜”频次的问题,切实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共审理“乡案联审”案件83件,反馈问题200余个,推动规范案件办理80件。

“接到意见反馈后,我们能清楚的知道案件卷宗装订是否规范、移送材料是否齐全、立案依据是否合规法、审查(调查)报告内容是否全面、准确等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下步整改起到了关键的指导作用。”该县益智乡纪委书记表示,案件审理部门精准守好“第一道关卡”,用平时的“工作提醒”减少了“事后问题”,对于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尤为重要。

精准把握“四种形态”政策策略,也是保障案件质量以及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基础。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精准运用政策、精准定性量纪,严格把控依纪依法、尊重事实这两个定量,同时综合考量被审查调查人的态度这个关键变量,运用好“四种形态”间的相互转化。既能够使具有从轻减轻情节、思想行动已经彻底转变的人得到挽救,也能够做到不放松对事实、证据和性质认定方面的要求,坚决防止从宽处罚无边、从轻处理无度、人为降低质量要求的情况发生。今年来,该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其中仅给予党纪处分28人、党纪政务双处分14人。

“我们始终坚持将‘精准’二字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案件审理部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出口’和‘窗口’,更要强调‘精准’。通过室务会集体讨论、与审查调查部门会商研判、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方式,合理合规认定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情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今年已审理自办案件15件,报批件8件,提级办理件6件。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精准审理”工作机制,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准确把握审理工作职能定位,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 / 县纪委监委

作者 / 张杰

编辑 / 景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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