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小节体现大作风,小事小节是品德修养的“测试纸”,也是理想信念的“试金石”。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把握小节,注重细节,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才不会酿成大祸,走向万劫不复之路。
近年来,有的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守住了红线、坚守住了原则,却倒在了“小”节上,输在了“八小时之外”,有的酒后违纪违法,有的经不住小恩小惠诱惑,有的贪图口腹之欲,在日常小事、生活细节上“栽了跟头”。
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党员干部对于小事小节的态度,正能反映出其党性原则和作风修养。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归根结底是党性不纯、纪法意识淡薄,因量变引起质变,最终腐化变质,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小事小节是一道防线,能够防御贪污,防御腐败,小事小节中慎小事、拘小节。党员干部要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保持足够的警惕,坚守“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的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涵养自身清风正气。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要守好小节,必须严在日常、抓在经常。要在小事小节上敢于斗争、勤于自省,时刻对标对表,端正自身态度、摆正自身位置,以反面教材警醒自己,用先进榜样激励自己,在小事小节上不改本色,在小恩小惠上不丢原则,从具体问题抓起,不为小利所动、不因小事所腐、不被小节所误,守住底线、稳住心神、筑牢防线,努力成为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引领者、营造者和维护者。
供稿 / 景谷镇纪委
作者 / 王乐怡
编辑 / 景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