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以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到县人民法院观摩了一起村干部职务侵占村集体资金的案件开庭审理。这起案件不仅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更让我对“以案促廉”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案件的主角是我县某村的村干部叶某。据指控,叶某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村集体资金挪作私用,用于个人消费和投资,损害了村集体和广大村民的利益。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详细宣读了案件的过程以及对叶某的处罚,叶某低着头,眼眶泛红,时不时用被冰凉的手铐禁锢的双手擦拭着眼中快渗出的泪水,声音有些许哽咽:“法官,不好意思,请容许我调整好情绪以后再做表态。”叶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也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作为一名基层村干部,辜负了组织对我的信任,没有带头做好表率,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次的经历也成为了我人生中的败笔,希望党员干部们能够引以为戒,不要走歪路。”
观摩庭审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每一个细节都被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都被认真质证。法庭不仅是一个审判的场所,更是一个教育人们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的地方。这起案件也让我对“以案促廉”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不仅要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更要通过案件的查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警示。要通过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和教训,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道德观,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要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健全村集体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和审计制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用在为村集体和广大村民造福上。
不忘清风来时意,春潮暗涌守初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要敬畏法律、遵纪守法,加强自我教育和监督,就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次观摩庭审的经历,坚定了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为纪检监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稿 / 县纪委监委
作者 / 郑杨胤
编辑 / 景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