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的文学版图中,青年作家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敏锐的感知,不断为散文注入新鲜的生命力。他们的创作,既承载着对个人经历的深切体悟,也反映出对社会现实的冷静观察。青年作家通过细腻的文字记录时代的变迁,探讨自我认同、情感困惑与社会责任等议题,往往敢于突破传统散文的叙事框架,以创新的表达方式探索新的文学可能性。他们为当代文学注入了新鲜血液,也为文学创作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我们将聚焦这些充满活力与探索精神的青年作家的创作,希望通过他们的文字,令读者感受到当代青年人如何在复杂多变的时代背景下,捕捉内心的细微波动,书写独特的情感与思想。
斑驳
斑驳之街,本名长城路。它是这座城市为数不多的单行道,因此没有任何一辆车可以在这条路上走上一个来回。
如果你从西到东走一趟的话,就会发现,它的名字里包含的意象。
街道两边的行道树,垛口墙一样,把这条贯穿整座城市的主干道紧紧抱住,没有阳光从树叶之间的缝隙漏下来的时候,你会有压抑之感。其实,这条街的主要特点,就来自路两边的这些行道树,它们在春夏秋三个季节里,用叶子、枝干和阳光组成无数个光斑,使得整条街斑驳起来。
走路的人是感受不到这一切的。路两边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只有铁青着脸的沥青路面,斑驳是主干道的特征,只有在清晨才能感受并参与其中。
不管从哪条街拐到长城路,都会有穿越的感觉,瞬间进入了另一种状态。车轮向前,迎上来的光提醒你,这里是斑驳之街。迎面撞上去的光,没一束是完整的,它们碎得像刚抵达岸边的海浪,假如消除掉发动机的轰鸣声,就一定能听见它拍打车窗的声音。
没猜错的话,我应该是第一个发现斑驳占领街道的人。它们先用不完整的光,引起你的注意,久而久之,你对它有了喜爱之情,从此以后,你总想把车拐到长城路,以感受斑驳之美。可是,斑驳从来不是为了显示美而存在的,它们用细小的光,一点一点占领了街道,从而使原本千篇一律的街道,变成斑驳之街,因此有了特点。
作为主干道,除了人流和车流,街面之下还有大量的管道和线,人和车总会有摩擦,而地下的管道也经常需要更新,再加上时不时出现的爆管、泄漏,这条街经常会被半幅封闭,只要蓝色的铁皮围起来,街道一定会因为失去一半功能而变得拥挤不堪。原本还沉浸在昨夜的好梦中的人、谋划着今天能有好心情的人、对上班充满期待的人,都被长长的车队所钳制,他们的心情因此变得糟糕起来,每个人的内心都被一股说不清楚的烦躁包围。
这个时候,斑驳之街也就变成了烦躁之街。每一个被堵在路上的人,总会用鸣笛表达不满,有一辆车鸣笛,紧接着就有第二辆第三辆,然后多米诺骨牌一样,此起彼伏,斑驳之街变成了噪声之街。这才是长城路的本来面目,但是斑驳的迷惑性,让你忘了这一切。
长城路的斑驳,有时候来源于大街上行走的人,有时候来源于建筑、植物、车辆,以及所有出现在街道上的事物。当然,也包括它们的影子。建筑的影子、植被的影子、车辆的影子,移动的,静止的,随着太阳的位移,不断转换、重叠、分离。如果给城市来一场延时摄影,它一定是处于斑驳之中的。
影子之中,人的影子最能让城市变得生动。骑自行车的人,影子像一道闪电一样,划过街道留下一股风。开心的人,一边走一边唱着歌,影子也显得跳跃而有节奏感;伤心的人,影子失魂落魄,软塌塌的,你都怕它被一股风吹走……连那只被人牵着的棕色小狗,经过斑驳之街的时候,都变得威风起来,花斑落在它身上,让它恍惚觉得自己不是狗,而是一只猎豹。
街道上,人群没留下脚印,却把丰富的内心世界通过影子留在斑驳之中。如果你想知道他们一天的心情,只需要翻阅这斑驳的街道,并且动作要快点,到了黄昏时分,一切就无迹可寻。
夜晚的城市要比白天斑驳得妖娆一些。黄昏之后,斑驳就变成两种:一种来自灯光,它们静止不动,只要长时间观察,就能发现端倪;另一种来自月光和不断前进的车辆,它们或缓慢或快速地形成斑驳,你一不留意就会错过。
第一种斑驳有根,只要不关灯,能持续到天亮。因此,通过观察夜晚的斑驳去了解城市,一定是不错的选择。你可以持久地观察影子的样子,也可以拦住一片影子和它聊聊,这样会方便你了解整座城市。而第二种斑驳,让这座城市充满了神秘,它们不断地变换着,有一些还私下勾结,让斑驳更复杂一些。它们诡计多端,人根本不是对手,不信你可以守在路边感受一下,你从来都抓不住它们。
多变
步行街最终一定会因为多变而被人们从记忆里剔除,多年以后,当人们提起步行街的时候,才发现,不管动用多少脑细胞,都无法准确地描述出同一条步行街来。
在外卖小哥眼里,步行街是两头围着栅栏、进入需要费点工夫的地方。充满电的电动车,在光滑的地面上跑动,两边的黄金首饰店和熟食店,让他们有一种恍惚之感:不知道那些香味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也说不清烤面包的色泽是不是像镀过一层铂金。他只知道在香味和金黄中来回穿插,可是根本没有时间停下来仔细辨别。
环卫工人则是这么描述步行街的:它是一面长方形的镜子,较宽的两侧是格式不同的匾额和门头,窄的两头有铁栏杆围挡。多希望步行街只能容人进入,地面就会干净很多。下雨的时候,这面镜子最干净,它能照出藏在云层背后的太阳呢。
悠闲地走过街面的时髦女人,完全把步行街当成一条长长的铺着红毯的星光大道。为了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她穿上白色的高跟鞋和白色的礼服,穿在身上有一种特别曲线的衣服,吸引了大批目光。女人轻盈地走过一段路,那段路上就有无数的闪光灯,似乎整条街不是被太阳照亮的,而是男人的目光。
不必再一一举例了,不要说步行街作为一条街道所表现出来的多变,其实,整座城市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中。城市虚幻、易变、多维,交织着生与死,又逃不出生死的轮回。不管是街道,还是小区,城市的内部总是一边在出生一边在消亡,一边在扩张一边在收缩。艺术家的画笔和摄影机,作家的记忆和笔记,市民的过往和经历,都赶不上城市设计师的速度。城市在他们手里,跟孩子手里的积木一样,随时变化,反复修改,他们总想让城市呈现出一种让所有人接受的面貌,结果却让城市永远地处于多变的状态中,反反复复,生生不息。
闲适
在家庭之中,个体拥有封闭空间,既可以是隐私地,也可以是避难所,人们可以随意地躺着,可以免受噪声的烦扰,可以逃避别人的目光,可以不和他人打交道。住处保证了个体的功能,保护着个体最隐秘的行为,其实,公共空间也具有这样的功能,前提是,作为主体的个人,得做得出来这一系列动作。
我们经常在中山公园或者街边微型公园的长椅上看到躺平的人,他们做到了随意,也避开了噪声和别人的目光,他们不会去主动和别人打招呼,把公共区域当成自己家,甚至比在家里还睡得香。因为这里睡觉不操心物业费、水电费,也不用为清洗床单被褥而烦恼,这里只有“睡”这个动作,他们一气呵成,从来不受任何影响。
我一直觉得,他们之所以可以闲适地躺在公共区域,和人们的宽容度有关。
在乡下,有人躺在地上,就会有人去打探情况,熟悉的人很快会把他送到家里,即便是陌生的人躺在那里,也会有人将他们转移到适合睡觉的地方,乡下人的同情心,不容许一个人睡在野地里。而在城市里,同情心换来的是拨打报警电话,等警察赶来,发现是流浪汉,或者醉鬼,会把他们送到救助站或者家里。但大多数情况下,正常的睡眠不会被打扰。人们看着身边酣睡的背影,要么一脸嫌弃,因为在城市管理条例里,这一条确实是不被许可的;要么一脸羡慕,毕竟好睡眠不是谁都能有的。行走的人们,多希望那个睡在地上的人是自己啊,如此一来,即便不是完全的解脱,也能睡个好觉。
我不羡慕这些,我喜欢的场景有二:坐在湖边手持一竿和鱼较量,手捧一本书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穿越城市。第一种是定力,第二种是适应力。城市在不断挑战着人的底线,很多人已经忘记自己的出发点,但坐在湖边和手捧书籍的人,已经洞穿了城市的计谋,以闲适应对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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