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里,咱们讨论了不少关于“省军区”系统在军改前后的变化,不过多数都讨论的是领导职务的变化,并没对其内设机构进行太多的讨论。
而如今的省军区内设机构中,已经不再有如参谋部、政治部的“副军级”部门,而是转为了5个师级部门。
今天咱们就来具体聊聊军改前后,省军区内设机构的变化。
一、军改后,军委“参谋部、政治部”已经撤销,省军区也不再设立
在军改前的“四总部”时期,军委总部的“总参、总政”是大部门。
总参谋部设有:作战、情报、通信、军训、军务、动员、装备、机要、测绘等多个部门。
总政治部设有: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纪检等部门。
而在军改后,随着“总部制”改为“多部门制”,军委的四总部也随之改为15个职能部门。
而“接替”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的,是新成立的“联合参谋部”和“政治工作部”。
不仅名称有变化,其职能也大幅缩减,目前根据公开资料,联合参谋部目前有“主要履行作战筹划、指挥控制和作战指挥保障,研究拟制军事战略和军事需求,组织作战能力评估,组织指导联合训练、战备建设”等职能。
和之前的“总参”相比,职能已大幅缩减。
之所以提到军委的“司(参)、政”两大总部,是为了更好解释如今省军区内设机构的变化。
毕竟军委“司、政”两大总部撤销后,各部队的部门也会随之调整。
二、军改后,省军区已撤销“司、政”两个副军级部门
军改后,随着28个省军区剥离作战职能,转隶国防动员部,省军区的内设机构也大幅“精简”。
军改前,省军区均设立“参谋部(司令部)、政治部”两个副军级部门。
由于28个隶属国防动员部的省军区在军改后,已经不再履行作战职能,大量的“参谋部”已经撤销。
目前仅有北京卫戍区、西藏军区、新疆军区仍保留“参谋部”,其余省军区和直辖市警备区均已不再设立“参谋部”或司令部。
而之前省军区系统内,副军级的政治部,如今也已经改为了正师级“政治工作局”。
三、军改后,省军区内设部门均为“师级”,不再有副军级部门
军改前,正军级省军区的内设机构为“四大部”,其中两个为副军级、两个为正师级。
副军级内设部门为:司令部(参谋部)、政治部。
正师级内设部门为:后勤部、装备部。
而军改后,除了北京卫戍区,其余的“正军级”省军区内的“四大部”已经改为了“四局一办”。
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工作局、战备建设局、国防动员局和保障局。
新设立的四局一办中,不再设有“副军级”部门,均为师级(包含副师级)部门。
四、军分区也不再设有“师级”职能部门,均为团级职能部门
军改前,省军区下属的军分区,均设有“司、政、装”三大部,且司令部、政治部均为副师级。
而军改后,军分区的内设部门也和“省军区”类似,改为了“四个处”,类似于省军区的“四局”。
军改后,军分区撤销了三大部,而是设立“四处”,分别是:战备建设处、政治工作处、国防动员处、保障处。
且新成立的“四处”中,不再有副师级建制,均为“团级”建制。
其中三个“处”为正团级建制,分别是:战备建设处、政治工作处、国防动员处。
而保障处是副团级建制。
由此可见,如今转隶国防动员部的28个省军区中,由于作战职能的剥离,其内设机构也随之变化,其中变化最大的,便是因为不具备作战职能,从而不再设立“参谋部”(司令部)。
此外,之前的省军区的副军级“政治部”也改为了如今正师级的“政治工作局”。
可见如今的省军区系统中,职能部门已经非常“精简”,由作战职能全面转入了国防动员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