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里,我们聊了在军改后,“脱离”武警队伍的几类军事单位。
如:武警总医院、武警干休所、武警国旗护卫队等。
但在军改中,武警部队也“接收”了大量来自解放军及国家海洋局的多个单位。
今天咱们就来具体聊聊,军改后武警“接收”的三类单位。
一、军改后,各“军区”下属的军事监狱已“合并”为5所,划归武警部队
军改前,七大军区内,共有7所军事监狱,分别划归“七大军区”管辖,每个“军区”分别管理一所军事监狱。
而军事监狱和司法系统下的监狱有所不同,不同有两点:一是军事监狱关押人员为现役军人或者其他军事涉案人员;二是军事监狱的管理人员全部人员均为现役军人,而非行政编制人员。
在军改后,军事监狱有三点变化:
一是军事监狱隶属的变化,在“战区主战”背景下,解放军专注于作战任务,不再管理军事监狱,由武警部队进行管理。
二是军事监狱的数量变化,由于从“七大军区”调整为“五大战区”,军事监狱的数量也调整为5个。
三是军事监狱的名称变化,如今已改为“武警部队第X军事监狱”。
具体来看,目前的军事监狱共有5所,分别是:武警部队第一军事监狱、武警部队第二军事监狱、武警部队第三军事监狱、武警部队第四军事监狱、和武警部队第五军事监狱。
而这五所军事监狱,分别对应: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大战区。
除了以上5所军事监狱外,还有一所“政法委军事监狱”仍由解放军管辖,并未转隶至武警部队。
二、军改后,大量军事看守所也由“省军区”划归武警部队
除了军事监狱,在军改后,大量的军事看守所也已划归武警部队。
军改前,各省军区都下辖“军事看守所”,而随着军改后,28个省军区转隶至国防动员部,不再执行作战职能。
省军区下辖的“军事看守所”也随之转隶至各省份的“武警总队”。
随着“军事看守所”转隶至各武警总队,其名称也由之前的“xx省军区军事看守所”更名为“武警部队xx省军事看守所”。
三、军改后,武警部队还“接收”了国家海洋局下属的海警队伍
2013年,国家海洋局正式挂牌,并下设“中国海警局”,并由国家海洋局增设一位副局长来兼任“中国海警局”局长。
到了2018年6月,海警由国家海洋局转隶至武警部队,“海警”正式由行政单位转为军事单位,并重组为武警部队的“正军级”海警总队。
作为正军级的海警总队,共“关联”4个副军级单位,分别是3个海警指挥部,以及一个武警海警学院。
除此之外,海警总队下设6个正师级支队,也就是海警总队的6个“机动支队”。
而且还有11个副师级“支队”,也就是海警总队下设的“属地支队”。
整体来看,在军改后,武警部队序列中“有出有进”,虽然武警总医院、武警干休所、武警国旗护卫队等队伍退出了武警序列,但也“接收”了如军事监狱、军事看守所等新的军事单位。
对此,笔者和之前文章中表达的观点基本一致:武警部队虽然调整幅度很大,但是职责由“综合部队”转向了“专业防务”部队,职能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