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里,我们聊了很多军委“职能部门”的话题,
但随着军委职能部门的调整,以及新的“联勤”体系的建立,很多军种部队、战区部队、集团军、武警总队等作战部队的内设部门,也随之变化。
咱们今天就来聊聊军改后,战区机关、军种机关、作战部队的内设机构的变化情况。
一、军改后,战区机关不再设“后、装”两部,仅设“参、政”两大部。
其中变化最大的,莫属于“战区机关”。
在军改前的“7大军区”时期,大军区机关和其他军级、副大军区级作战单位一样,都设有完整的“四大部”。
即: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
但是在军改后,五大战区机关则不再设立“后勤部、装备部”,仅设立参谋部、政治工作部、纪委。
之所以战区机关不设立“后、装”两部,笔者认为其中原因有二,分别是:
一是避免和战区军种部队职能重复。
根据“军种主建、战区主战”原则,在战区内的军种部队的建设、管理主要由相应的陆军领导机构来完成,所以有部分保障类工作,由战区陆军、战区空军等战区军种部队中的“保障部”完成。
二是5大联勤中心承担部分后勤、装备职能。
在军改后,我军在总后勤部的武汉基地基础上,成立了副战区级的联勤保障部队,而联勤保障部队在5大战区内,均设有相应的保障中心,则在战区内,很多“保障类”职能已经交由联勤保障部队。
二、军种部队和武警部队,均设有“四大部”
军改前,一般军级(及以上)的作战部队,均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部”这四大部。
相应的,军种总部中,也同样设置“四大部”。
而军改前的武警部队,则比较特殊,则仅设立“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三大部。
军改后,随着“总政、总参”改组为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联合参谋部。
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等军种总部的“四大部”也随之改为了“新”四大部。
即: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后勤部、装备部。
同时,在军改后,原来仅设立“司、政、后”三大部的武警部队,也在2017年组建装备部,也就是说,在军改后,武警部队和军种部队一样,都设有完整的四大部
即:参谋部、政治工作部、后勤部、装备部。
三、军级、副战区级和军级别部队,军不设“后、装”两部,而是改设保障部
前面提到的都是正战区级部队,咱们接着看副战区级(及以下)部队。
前面说了,在军改前,军级以上部队一般都设有完整的“四大部”。
但是在军级以下部队(如:师级、旅级)仅设有“司令部、政治部、保障部”这三大部。
而军改后,多数的副战区级和军级部队的内设机构,也改为了之前“师级、旅级”部队的“三大部”。
比方说战区陆军、空军基地、新疆军区等正军级、副战区级部队,在军改后,均仅设“参谋部、政工部、保障部”这三大部。
而团级部队,虽然也是“三大”部门,但保障部门不称之为“部”,而是“保障处”。
四、省军区中,仅有北京卫戍区。西藏军区、新疆军区设“三大部”,其余仅设“四局一办”
但省军区作为比较特殊“军级”单位,在军改后,多数省军区已不再领导作战部队,所以其内设机构和前面提到的作战部队,也完全不同。
军改后,隶属于国防动员部的28个省军区、直辖市警备区中,虽然也是军级单位,但严格意义上讲,仅是军级单位,而不是“军级部队”。
所以其内设部门中,设有“四局一办”,不再设立“部”。
即:办公室、政治工作局、战备建设局、国防动员局和保障局
而至于如北京卫戍区、西藏军区、新疆军区这三个隶属于陆军的省军区的内设机构,和前文提到的军级、副战区级部队相同,设有“参谋部、政工部、保障部”这三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