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里,我们聊了大量关于“省军区系统”军改前后的变化。
如“军级职务由6-7人减少至4人”,再比方说“内设机构由四总部改为四局一办”。
但其实之前所谓的“省军区”都仅是统称,而非具体名称。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我国“省军区”的4种命名方式,以及他们在结构和职能上的差异。
一、我国“省级”军区的命名方式共有4种,分别是省军区、军区、警备区,卫戍区
在我国,由于各地区的行政区特性不同,各“省级”行政区的军区,共有四种名称,分别是:省军区、军区、警备区,卫戍区。
其中最特殊的当属北京市的“省级”军区,为北京卫戍区。
其次是除北京外的剩下三个直辖市,其军区被命名为“警备区”,分别是:上海警备区、天津警备区、重庆警备区。
而我国对五个省级“自治区”的下辖军区,则命名为“军区”,而非“省军区”。
如:新疆军区、西藏军区。
除了以上9个省级行政区外,其余的省级行政区的军事机关,就是我们常说的“省军区”。
综上所述,我们通常所谓的“省军区”仅是统称,而非正式名称。
二、不同名称的“省级”军区,下设机关和组织结构也略有不同
再军改后,多数省军区的都是内设“四局一办”,并且为“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这样的三级结构,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省军区”结构。
在各类“省军区”的下组织结构中,北京卫戍区最为特殊。
之所以特殊,分为两点:一是不设“四局一办”,二是下辖一些“特殊单位”。
先说第一点。
由于军改后北京卫戍区和“新疆、西藏军区”一样隶属陆军,保留作战职能,所以其内设机构为:参谋部、政治工作部、保障部。
而不是像其他转隶国防动员部的省军区内设“四局一办”
二是北京卫戍区下辖了“仪仗司礼大队、老干部服务局”等单位,而其他省级军区均未设立。
然后再说另一种结构,也就是直辖市“警备区”的结构。
和常见的“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三级结构不同,直辖市警备区均为“警备区-人武部”这样的二级结构。
不仅如此,省军区的人武部,和直辖市的人武部相比,虽然名称相同,但是级别并非一样。
一般来说,军分区下属的人武部,多为“正团级”人武部,而直辖市下属的人武部,则有一部分为“副师级”人武部。
同时,也有一些师级人武部。
以重庆市为例,重庆共有26个市辖区和12个县,重庆的26个市辖区人武部,一般为副师级,而12个县(包含4个自治县)人武部,则为正团级。
三、军改后,“省级军区”可以分为两种职能,作战部队及国防动员单位
军改后,随着28个省军区转隶至国防动员部,仅保留三个隶属陆军。
整个省军区系统按职能来分,可以分为两类:作战部队、国防动员单位。
如今的省军区系统中,具备作战职能的“省军区”有三个,均隶属陆军,分别为:北京卫戍区、西藏军区、新疆军区。
其余的28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军区、军区、警备区”均隶属军委新成立的国防动员部,不再执行作战职能。
整体来看,无论各“省军区”名称有何不同,结构有何不同,从大体上仅分为两种,一就是隶属陆军的作战部队,二是隶属国防动员部的“非作战”部队。
但无论名称如何,职能如何,结构如何,“省军区”系统都是我国重要的军事力量。